《南通市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通市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通市红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红豆是我市夏秋季种植的重要蔬菜种类,因其独特的食用价值受百姓青睐。2022年全市打豆播种面积6.9204万亩,产量14.5763万吨,从近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来看,我 市红豆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较好,但由于红豆生育期长、病虫害 发生重、用药频繁,加之以小农户分散种植为主,每年仍有农 药检出。为进一步强化红豆农药残留问题治理,根据农业农村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克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 通知(农办质20222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红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 方案。一、思路目标针对电豆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坚持产管
2、并重,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1年时间,使豆豆种植中违法使用 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史豆 绿色生产方式全面应用,科学用药技术全面普及,违法使用禁 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 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电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到2025 年,红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市红豆抽检 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红豆种植主体名录填报单位:县(市)区乡镇村种植主体名称联系人 姓名联系 方式种植面枳 (亩)上市期监管员 姓名联系 方式协管员 姓名联系 方式史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202X年xx月xx日至202X年xx月xx日)填报
3、单位(盖章)巡查检查出动监管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个次)速测 (批次)抽检数量蔬菜禁用农药速测检出阳性样品常规农药速测检出阳性样品风险监测 (批次)抽检数量检出不合格样品检出蔬菜禁用农药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监督抽查 (批次)抽检数量检出蔬菜禁用农药检出不合格样品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执法办案 (件)办案数量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处置问题无害化处理问题缸豆(吨)II豆涉及金额(万元)红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情况简报(202X年xx月xx日至202X年xx月xx日)一、监督抽查豆工豆不合格样品信息(列表汇总本地所有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详细信息、处置情况)二、查办的巫豆农药残留相关案件信息
4、(汇总本地办结的所有红豆农药残留案件信息,逐一形成情况简介)在汇总上报上述两项信息基础上,各地如有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可一并上报。二、治理重点(一)紧盯关键时节。红豆喜温不耐寒,我市属亚热带种 植区,史豆种植以春秋设施栽培和夏季露地栽培为主,部分地 区采取“番茄-史豆、黄瓜-红豆-叶菜、大棚红豆-葛苣”等轮作栽 培模式,市场供应期主要为每年5-10月。各县(市、区)要准 确把握辖区内红豆种植、采摘时间,全力推进更豆农药残留问 题专项治理。(二)紧扣突出问题。SI豆禁用农药检出,重点是毒死婢、氧乐果、克百威、三嘎磷等。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重点是叱嘤 醛菌酯、灭蝇胺、多菌灵、苯醛甲环理、嚷虫嗪等。各
5、县(市、 区)可根据风险监测和用药实际,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农药品 种。三、重点任务 各县(市、区)要在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现有工作部署基础上,聚焦虹豆农药残留问题, 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一)排查建档全覆盖。在红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 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虹豆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逐一建档 立卡,红豆种植规模主体应纳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 台监管,明确监管人员、技术指导员,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监管名录要在每个生产期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二)调优生产组织方式。积极引导蔬菜种植大户适度规模和散户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史豆,加强红豆全程绿色生产技术 集成应用与指导服
6、务,提高红豆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强 化播前管理,选择抗病抗逆性强、优质高产的品种,严格种子 处理,剔除病斑粒、破碎粒、杂粒等,杜绝种苗携带病菌与虫 卵。加强田间管理,按照基肥为主,追肥为辅的原则,增施磷 钾肥,提高植株抗病力,田间科学铺盖银灰膜避财,阻断蓟马、 夜蛾、斑潜蝇入土化蛹。优化种植制度安排,组织生产地块间 年度轮作,避免同一地块连作,不与豆科作物连作,因地制宜 开展水旱轮作、粮菜轮作、菜菜轮作等。(三)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红豆主要种植地区要以县为 单位制定优化虹豆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方案,建立红豆病虫害绿 色防控示范方,在生产关键时期加强病虫害田间监测与调查, 及时发布防治技术意见,
7、加大史豆荚螟、蓟马等重要害虫的理 化诱控、生物防治等非化学防控措施推广应用,开展化学药剂 防效试验和示范,提高绿色防控和科学用药水平,减少化学农 药使用量。推进领导挂帅、技术挂牌、专家挂钩,加强技术指 导与服务,在关键时期加强田间巡查指导,加大虹豆病虫害绿 色防控、安全用药培训。(四)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强化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 营门店管理,不核发超布局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扎实 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严查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行为。推 广应用江苏省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系统,要求农药经营者在销售限制性农药时记录施用作物、防治对象等信息,完善销售 台账。对非法销售禁用农药、无证经营农药、超范围
8、经营限制 使用农药、不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实名制购买、不落实农药购销 台账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管严控,推进源头治理。加 强对重点红豆种植大户的用药指导,推荐使用生物农药或低毒 低残留化学农药。(五)全面加强巡查检查。加大对虹豆生产主体的日常巡 查检查,对存在用药安全隐患及经常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生产 主体实行重点监管。进入红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 到每周巡查1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克豆收购主体纳入日 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 量安全责任。针对“三前”环节,对不同种植模式分季度进行风 险评估,强化分析研判,在产品上市高峰期加密监督抽查,对 重点区域进行重点
9、监测,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对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使用 农药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六)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各县(市、区) 要加强安全用药、科学用药宣传,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讲等活动,让生产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 上市”的意识。以县为单位加强红豆重要病虫用药防治情况调 查,制定史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发放到所有红豆种植户。 在不放松禁用农药速测基础上,在红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对从事打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严格落实 自控自检要求;对从事变豆生产的散户,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加 强速测服务。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
10、性的,持续跟踪速测或者定 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加快推广农药胶体金速测法,做到“用 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解决传统速测针对性不强问题。(七)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各地只要有虹豆种植的,都要 将其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检品种。2023-2025年市级及以上打豆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每年50批以上各地结合本地种植实际, 按一定的比例开展本级红豆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 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 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对涉嫌犯罪的, 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克豆 要按照对应食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报请有关
11、认证机构取消质量认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对检出禁用农 药的,要追根溯源,净化农资市场,维护生产用药安全。(八)推进全程溯源管理。督促红豆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品上市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就近设置服 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 导红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开具承诺达标合格 证的要求。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创新,全面推广“承诺达标 合格证+追溯二维码标签”模式,推进种植、购药、用药、采收 等环节信息互通互联,建立史豆生产和销售一体化档案。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虚假开具的,依法依规处置。加强产 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
12、合开 展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推动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全链条监 管。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打 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种植业管理处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畜水)产品质 量检验测试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站(植保站)、园艺蚕桑指导 站为成员单位(具体见附件1),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县(市、区)要把史豆农药残 留问题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 信息共享、分析研判、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实 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细化 到具体环节,落实到
13、具体责任人,深入推进精准治理。(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 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史豆病虫害 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田豆农 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乡镇监管站 推广农药胶体金速测技术应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要统筹用好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行克豆标准化生产和病虫害 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三)强化技术保障。各县(市、区)要组建虹豆农药残 留问题专项治理专家组,加强科技入户,开展技术咨询、技术 培训、速测方法评价、治理效果评价等技术支撑服务。(四)强化督促考核。三年行动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将继续
14、纳入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史豆集 中上市期开展专项治理效果评估,核实更豆种植户建档立卡、 质量安全等情况。结合实际建立监管指导责任制,采取“专家+ 监管员+协管员,联合包片包镇包村、暗查暗访等措施,下沉到 田间地头核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方给予通报 或约谈,特别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要求,推动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责任。(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月15日前 将虹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一并 报送市虹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处)。于5月1日前将首批虹豆种
15、植主体名录(附 件2 )报送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后续根据生产季节特点 动态增补。在虹豆上市期实行工作进展半月报制度(附件3、附 件4 ),于2023年5月10日报送第1次信息,后续每半月报送 一次,直至当年亚豆生产期结束。有设施种植史豆的地区,只 要克豆生产,就要上报信息。红豆种植户主体名录增补、工作 信息及进展情况等材料也及时报送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与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挂钩。联系方式: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巩万合,;市局种植业管理处,耿萧晓,;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蓉,;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潘培培,;市园艺蚕桑指导站,吴骥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王志强附件:1.南通市红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名单. I豆种植主体名录2 .红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统计表.虹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情况简报南通市虹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蔡建康市局总畜牧兽医师成员:夏沛霖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陈昌军 市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邹新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世峰 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严松俊市园艺蚕桑指导站负责人黄 强 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市史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联系人:巩万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