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长制工作方案.docx
《2023年林长制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林长制工作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林长制工作方案第六条 全面督察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督察 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督察对象为县(市、区)林长 和林长办公室。第七条督察工作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督察立项。根据督察内容和工作需要,全面督察 由市林长办公室拟定督察事项,报市级林长同意后立项;专 项督察由市林长办副主任同意后立项,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 督察事项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项。(二)拟定方案。督察立项后,根据督察事项拟定工作 方案,明确督察方式、人员、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 经市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以市林长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督 察通知。(三)现场督察。督察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和确 认核实,提
2、出整改要求。(四)结果反馈。督察结束后,及时撰写督察报告,并 以适当方式将督察结果及时反馈督察对象。督察报告,应及 时呈送市级林长并同时报送林长办公室。第八条对督察中不能有效落实的事项,应采取督办 方式督促落实。第三章督办制度第九条督办按照实施主体不同,分为市级林长督办、市林长办公室督办、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督办。第十条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主要督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的事项。督办对象为对口下级单位。第十一条 市林长办公室督办内容主要包括市级林长批 示批办的事项,上级有关部门批办的事项,涉及市级林长制 协作单位、县(市、区)需要督办的事项,督察中不能有效 落实的事项,以及协作单位不能有效督办的事
3、项。督办对象 为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和下级林长办公室。第十二条 市级林长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市林长办公室 不能有效督办的重大事项。督办过程由市林长办公室负责跟 踪协调。督办对象为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 管负责同志,以及县(市、区)林长。第十三条督办主要采用书面督办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开 展。书面督办主要通过下发督办函的方式进行。协作单位督 办函由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负责同志签发,市林长办公室督 办函由市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市级林长督办函由 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签发。督办函应明确督办任务、 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期限和相关要求等。现场督办主要指督办单位通过书面告知,深入被督办单
4、 位,实地了解督办事项办理进度、查阅相关资料,掌握办理 情况的督办方式。现场督办由市林长办公室组织开展。仅涉 及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单独组织;涉及重要 事项的,需提请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同意后开展。第十四条承办单位接到督办任务后,应当按要求按 时保质完成。督办事项涉及多个单位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 组织协调,有关协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在办理过程中出现 重大意见分歧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意见分歧较大难以 协调的,牵头单位应当报市林长办公室协调。第十五条 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林长 办公室进行书面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应当及 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措
5、施等反馈至市林长办公 室。第十六条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督办的事项完成后,应 将本单位督办的情况报市林长办公室。第十七条督办单位应当对督办事项登记造册,统一 编号。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办事项的原件、领导批示、 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资料归档。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 开展的相关资料由各自单位归档。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督察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第十九条对特别重要事项或久拖未决的问题,必要时 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督察督办,并提 出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为推动各级政府履职尽责,促进林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 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长制实
6、施方案(饶办字2023) 51号)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乡(镇、场)人民政府的考核由所在县(市、区)、三 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考核办法由各县(市、区)参 照本办法另行制定。二、考核原则(一)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林长制考核与年度林长制 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注重重点工作与目标体系考核内 容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 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地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主动性、 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三)客观公正、比学赶超。全
7、面、准确、客观、公正 地反映各地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际成效,营造创先争优、 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考核内容及分值(一)工作考核(30分)市林长办公室根据市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日常工作 要求,对各县(市、区)林长办公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 考核评分。(二)目标责任考核(70分)1.保护性指标(45分)根据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 造成一般生态环境损害(四级)后果的扣10分,造成较大 生态环境损害(三级)后果的扣25分,造成重大生态环境 损害(二级)及以上后果的扣45分。(1)森林覆盖率(5分)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目标值
8、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0.1个 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各地目标值见附表)。(2)活立木蓄积量(5分)活立木蓄积量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5分;少于年度目标 值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各地目标值 见附表)。(3)林地保有量(5分)林地保有量达到目标值的得5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 扣1分,发生破坏林地事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各地 目标值见附表)。(4)森林保有量(5分)森林保有量达到目标值的得5分;每减少0.5个百分点 扣1分,扣完为止(各地目标值见附表)。(5)森林防火(5分)森林防火全部指标在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所规定范围内的得5分,每一个指标不达标扣1.5分,扣完
9、 为止。(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分)落实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全部指标在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考核 办法所规定的范围内得5分,每一个指标不达标扣1.5分, 扣完为止。(7)生态公益林保护(4分)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管护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省级 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的得4分;面积每减少0.1个百 分点扣1分,发生破坏公益林事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各地目标值见附表)。(8)天然林保护(4分)天然林停伐政策和管护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已纳入天 然林管护补助的面积不减少的得4分,面积每减少0.1个百 分点扣1分,发生破坏天然林事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10、(9)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4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 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到位的得4分; 发生破坏保护地事件的每起扣1分,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 源事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10)古树名木和乡村风景林保护(3分)完成普查确认的全部古树名木挂牌建档工作,并采取了 相应保护措施的得1分,未采取保护措施或发生破坏古树名 木事件的不得分。开展了乡村风景林建设的得1分,未开展 的不得分;对乡村风景林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的得1分,未 采取保护措施或发生破坏乡村风景林事件的不得分。2.建设性指标(25分)(1)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1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年度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 建设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00%的得10分;每减少1个百分 点扣0.5分,扣完为止。(2)营造林生产计划(10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的得1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3)林下经济发展(5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林下经济建设任务,任务完成率达 100% 的得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影响度考核1.加分项目(1)地方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省以上领导批示, 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或推广的每次加5 分;(2)地方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市领导批示,以及 省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
12、或推广的每次加2分;(3)在中央主要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2分;(4)在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1分;(5)在市级主要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1分 同一事项受多次采用或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 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2.减分项目破坏森林资源造成负面影响的,按以下规定减分:(1)受到中央领导批示事件的每起扣5分,受到省领 导批示事件的每起扣2分,受到市领导批示事件的每起扣1 分;(2)被省以上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3)被中央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4)被省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5)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6)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刑事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林长制 工作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