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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 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 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入接受培训人员 进行认真详细的纪录并存档。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 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
2、、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 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训工 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 理。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 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 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
3、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 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 部门监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3)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 管理。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 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安全
4、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 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 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 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 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四、各级管理人员的
5、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 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 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 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第二章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 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 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 负责。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 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6、。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 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 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第三章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 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 教育。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 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
7、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 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 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 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 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 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 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 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等。(3课时)(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1课时)(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 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 发给被培训员工。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 件。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 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 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 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 权相关的技术人
9、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 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 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 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 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 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 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 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
10、工作。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 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 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 考核鉴定。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 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 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 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 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 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第四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二十一、本
11、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 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 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 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 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 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 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 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 部门级安全
12、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第五章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 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 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 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 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 关安全方面的讨论。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 稿费50-200元。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 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 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
13、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备案。第六章附则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 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 定的要求补充培训。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 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 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为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减少安全 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监发【1号文件指示精神,经甲、乙 双方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现双方签订本协议书。甲方职责(建设有限公司):1、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场地。2、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及电视、
14、录像等培训设备。3、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资料。4、甲方项目部劳务员要随时掌握乙方人员变动情况,并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职责(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1、乙方新到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报告甲方并服从甲方管 理,安全入场教育必须培训50学时,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乙方负责人对本工种的人员变动情况要做到及时了解,随来随报。3、乙方负责人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检查,随时掌握安全入场教育情况。4、乙方负责人要保证施工人员数量稳定,并对现场新增加人 员变动情况如实上报给甲方,如新到施工人员未通知甲方,甲方 将根据情节处以相应处罚。为使协议真正落实到实处,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
15、条 款,并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协议 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 违反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单位: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一年一月一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根据建设建教_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 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16、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 训;(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 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资料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 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 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1)新工人务必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 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 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 规程。(2)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 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
17、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 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 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 售票员的培训教育。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 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 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第四条职责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公司级安
18、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 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 岗位职能培训等。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 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 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务必理解的首次安全 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 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 术
19、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公司级。新工人务必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如下:1)劳动保护的好处和任务的一般教育;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 识;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 教育。教育资料如下: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礼貌生产要求;4)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 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务必遵守的事项。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10第一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 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二条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
20、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 全培训。第三条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第四条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 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 ,记录并存档。第五条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 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
21、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 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 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 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 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 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 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 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2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 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 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 功能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
23、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 散的障碍物。标志遮拦、覆盖。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 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 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 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五条对 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 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 整良好的状态,方
24、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 查、保养、维修。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位防火负责人 统一上报保卫处。第二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 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第三条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 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第四条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 理条例处理。第五条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 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第六条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 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一、为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特制定本 制度。二、安全
25、教育要求与方法1、危险岗位复训教育:每年由矿安全部门牵头组织对从事民 爆器材危险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一次100%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合格 者不能继续在岗位工作。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科负责对变换工种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3、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其教 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生 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危险部位和典型安全等,以 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三、煤矿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工 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三年。四、煤矿安全部门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
26、如 安全活动日(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 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2为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 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 力,特制订本制度。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 组级”三级不少于5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 还要接受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2、公司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 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3、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
27、负责人、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 员。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项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 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 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5、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 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 能安排上岗作业。7三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1)公司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 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 风不良,易
28、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 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 (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 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等;地上有限 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料仓等。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 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2)项目级培训不少于20学时: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 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
29、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 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 会引起缺氧。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 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其他危害: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 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电击等。地下有 限空间作业分为三级作业环境:进入第三级环境中作业,应对作 业面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测;进入二级环境中作业,作业者应携 带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公司可以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 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 训时间为40小时。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
30、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 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 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 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 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 部职工。文秘资源网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 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科学化。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
31、安排基层单 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 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 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 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 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第十一条 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 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第三章 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 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
32、学时;(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 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40学时。(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 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 时。(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 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十三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 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
33、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 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 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 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 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 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 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 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 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 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
34、 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 消防安全工作的详细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员工 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 得到准确地贯彻落实。二、全体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单位 的火灾危险性,把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把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纯熟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 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 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区队安全教育
35、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 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 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 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 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 主要矛盾和问题。第十五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 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
36、,无特殊情况不得由 其他人员代替主持。第十七条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 计划,课案字迹工整。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 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第十九条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 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 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第二十条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 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 言,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 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
37、此 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第二十二条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 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 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第二十三条“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 00前以书面的 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 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 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 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
38、报。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 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 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 “三违”论处。第二十六条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 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 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第二十七条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 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弟二十八条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 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 关情况在开
39、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第二十九条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 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第三十条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第三十一条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 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第三十二条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 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第三十三条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 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 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第六章奖惩第三十四条 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 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
40、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 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第三十五条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 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 主管100元。第三十六条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 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第三十七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 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o第三十八条 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 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第三十九条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 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
41、元。第四十条 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 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 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 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四十一条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 复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 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 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 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 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 签字后有效。第四十二条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
42、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 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第四十三条 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 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第四十四条 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 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第四十五条 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 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 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费用按1.5元/吨提取由矿 考委按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 解释权属某某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
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 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 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 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 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 部职工。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 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科学化。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 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 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
44、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 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 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 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 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 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 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 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
45、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 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 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 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 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 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 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
46、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 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 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 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 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 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47、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 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基本要求4.1 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 任相应职务。4.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 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5.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5.2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 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 于12学时;(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