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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镇级、村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 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 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 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
3、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 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 2支持绿色发展3. 2.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 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
4、指标等 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 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 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
5、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也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6、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 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7、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 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8、交的,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3.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3. 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 项。4. 3. 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5. 4支持创新发展6.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7.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 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
9、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 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 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 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1.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10、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2. 2.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4针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 人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
11、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 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2.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
12、范本(附件2)。4 .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 件上传。5 .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 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质疑供应商投诉4.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13、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出投诉。4.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8. 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 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 理-在线办理。二、
14、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 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15、的组成部分。10. 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 为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1资格文件:11. 1.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2落实政
16、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n.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 2. 3联合协议(如需);11. 2. 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 5符合性审查资料;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3.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17、投 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 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 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 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4投标人
18、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 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
19、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 提取投标文件。15.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 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1投
20、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浙江鼎 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 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6.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7. 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 效。18. 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 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
21、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法18.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 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
22、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 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9.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投 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 效。19.资格审查19.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 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 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
23、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0.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 .信用信息查询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 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 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1.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
24、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 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 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
25、中 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 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
26、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26. 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府采 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 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7.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8. 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 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27、、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 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
28、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 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 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 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
29、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 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 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 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 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 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
30、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 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 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白湖镇2023年度(镇级、村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 年度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监理费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服务期限(先到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 购预算金额满止。(注:如在服务期内已委托的监理项
31、目,在服务期满时未结 束的,监理单位必须服务至该项目质量保修期满。服务期内,如监理不到位出 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工程事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组织协调、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 的工作关系,以及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等所有的建设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监理工作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具体监理项 目根据采购人委托确认。2、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2、:2. 1监理人派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班子,做好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 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定进行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 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监理人按自行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2. 2监理工作人员不得与承包本工程的有关承包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及材 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2. 3监理人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对设 计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准确、不安全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设 计单位提出修正意见。2. 4严把施工质量关,监理人应按施工进度编制监理规划和各专业及分部施 工实施细则。掌握好各个施工环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督
33、促施工 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并 根据施工工序进行全程旁站监理、拍照存档,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2. 5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 6参与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 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 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2. 7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 下达开工令。2. 8审查
34、承包商采购清单及样品的品牌、质量和价格,检查工程使用材料、 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 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2. 9按建设单位意见,办理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把好监理关,并负责对 施工变更的签证、复核,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变更的 签证须经监理人拟派的注册造价师审核,并由总监签字确认。2. 10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 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2.11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2.12督促施工方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2. 13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35、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 审核签发,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 用。2. 14做好工程项目监理总结,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一式二份原件), 定期编制监理简报。2. 15负责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计量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 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2. 16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 档案资料一式三份原件。2. 17保修期内负责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提出 责任鉴定意见,处理好善后工作。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保修职责,及时回访修 缮。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
36、供的监理服 务。2. 18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3、项目成果2.1 成果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合同、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志、采购 人及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3. 2成果报告份数:具体文件、资料、份数等成果及数量以采购人及建设单位实际要求为准。三、其它要求1、监理单位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 常进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前述工作人员;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 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单位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 人
37、员,并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调整,并且 更换或调整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应当满足该阶段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3、因工程项目进展需要,采购人提出增加管理人员时,监理方必须保证及 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4、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独立地进行检测、检验、试验工作,即施工单 位须做的检测、检验、试验项目,经过监理单位的旁站见证或独立检测、检验、 试验后,能足以客观反映施工单位所做的检测、检验、试验项目数据及工程质 量的真实情况。5、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的任何技术资料,不得与施工单位送到同一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 施工过程中的各
38、类测量复核、设备安装等检测测试工作,均应按国家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测试数据不得相互套用。6、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规定,同时需满足 采购人针对工程档案资料提交的相关要求与规定。7、如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采购人进行赔偿。8、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工作量未能准确复核,并签署了与实 际不符的工作量的工程进度付款凭证,采购人将追究其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损 失应当向采购人进行赔偿。9、人员要求:9.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 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 证书
39、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且同时具有 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一名。(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 印件以及在投标人企业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 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在投标 单位注册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银行薪资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CA签章,须体现该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在编人员。)9. 2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总监除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一名、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员至少一名、水利专业注册造价师至少一名、资料员 至少一名。(注:每项资质人员不得重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
40、证书复 印件(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提供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在投标 人企业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社保缴纳证明以 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资质 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银行薪资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须体现 该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投标人拟派总监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注:“在建项目”的起止时 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开始时间为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
41、 之日)止。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 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满足要求(拟派总监无在建项目)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CA 公章。) 11、投标人需承诺拟派总监在合同期内不参与其他工程的招投标。(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12、派驻现场的监理有关人员如需变更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向主 管部门完成审批备案等手续,在变更手续完成前,原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四、验收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五、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
42、收取履约保证金。2、付款方式:监理费用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计算,合同金额暂按施工中标价作为 取费基数,最终监理费用以经审计后的结算造价为准,按实计算。村级项目由 中标人自行跟村签订协议,村自行支付。监理费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 付采购预算金额20%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 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监理费用的50%,剩余部分审计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按(发改价格2007 670号)收费标准计算,监理费二施工监理收费 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中标折扣率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
43、高程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按1,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均以单个监理项目为准。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以合 同价为准,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入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 基价。六、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报价上限为100%。(投标折 扣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实际施工项目多少、施工工期延长导致的 监理服务期延长、监理人员增加、监理项目工程施工金额的调整而调整。报价 包括履行本项目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金、利润和费用,投标人应充分 考虑并将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七、特别说明本采购需求中标
44、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若 其中任意一条打“”的条款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采用 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 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分办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2)技术得分二技术评分,技术评分=评委的有效评分
45、的算术平均数。(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 (4)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 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 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0-6分2项目经验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 担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 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合同(
46、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内容、双方签字盖章、签署时间;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相关 信息的,还需提供合同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CA公章,否则不得分。)0-2分3人员配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具有固有资格的基础上,具有水利 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4分。本项最高4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二级造0-4分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提供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在 投标人企业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 签章,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 退休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近 三个月的银行薪资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公章,须体现 该人
47、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 CA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拟派“技术服务团队”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具有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帅职称的,每人得2分, 本项最高得6分。(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含离、退休返聘 人员),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 准)、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 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6分4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对项目监理的重难 点、关键性技术难题和应对措施的分析阐述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6, 8分;阐述较详尽、准 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 5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性、 可行性欠缺的得(0, 2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 得分。)0-8分监理工作整体服务方案:(1)整体监理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优 势情况,包括施工各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流程是否详细明确、 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2, 3分;阐述较详尽、 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1,2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 性、可行性欠缺的得(0,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响应方案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项目建设思路、 原则、特点、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