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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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寿县人民医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甲型H1N1流感是由甲型(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人 畜共患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病后的临床早期症状与流感类似,有发 烧、咳嗽、疲劳、食欲不振等,还可以出现腹泻或呕吐等症状。病情 可迅速进展,突然高热、肺炎,重者可以出现呼吸衰竭、多器官损伤, 导致死亡。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 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体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 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条例和卫生部新方案规定,特修改完善安顺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 应急预案(修订版)。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各县区卫
2、生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当 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加强信息沟通,密 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一旦接到疫 情报告要迅速组织有关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尽快确 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组织 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病人;依法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 督管理,督导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二、疫情监测、报告和确认(一)工作组织与分工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的监督和 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2、各级疾
3、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 质量控制等工作。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就诊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二)疫情监测和报告1、对体温238。,伴有呼吸道症状者,所有医疗机构接诊医师 必须详细询问病史、患者职业以及流行病学史。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能 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立即通过网络上报,同时报所在3、规范医疗救治体系设置。(1)预检分诊设置.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 法,规范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设置,加强预检分 诊工作管理,规范有序开展预检分诊工作。(2)规范发热门诊。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管理, 落实
4、预检、分诊和传染病筛查工作职能。预检分诊点和感染性疾病 科或发热门诊要相对独立,标识清晰,通风良好,布局合理,具有消 毒隔离条件和相应的防护措施。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临床经 验的专业人员。(三)技术准备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人 员的培训I,指导各县区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2、各县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技 术培训并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四)物资和经费准备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形势需要,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 安排落实医疗救治药品(预防性药品、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 检验试剂、设备器材(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红外体温探
5、测 仪)、急救车辆、通讯工具、卫生防护、消杀药械等物资储备和人员 培训、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专项经费。五、应急处置(一)医疗救治环节和流程管理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全国流感监测方案,开展流感样 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症状监测,对发热病例和可疑病例严格登 记,开展可疑病例筛查,并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 报。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甲型H1N1流感应对工 作方案和有关流程,提高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努力提高治愈率,降 低病死率.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预检分诊,引导有发热症状的患 者到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
6、诊就诊。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 责制,严格对患者进行查体、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对医学观 察病例、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诊断。与患者所在单位或社区取得联系, 进行观察和随访。发热门诊与医院留观病房进行病人的登记和交接。 在院内执行日报告、统计制度.4、市紧急救援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救援的统一指挥、调度,并 对国家配置的专业负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做好日常养护,确保运转良 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重点防控时段,服从 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将车辆及车载设备交接给市人民医院,由市人民 医院安排专门科室、专业人员接收,严格实行专车专用。各医疗机构 如需转运甲型
7、H1N1流感病人时,应向市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通知 市人民医院将病人转运至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或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 区。转运工作中应当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病人转运过程中应当有 转出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陪同,携带病人的相关病历资料,并与接收 医院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医务人员和驾驶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转 运结束后应当及时对转运车辆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医务人员和驾驶 员要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5、各定点医院用于接收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病区,要严格按照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进行分区设置,环境、布局和流程符合呼 吸道传染病诊疗设置的标准要求,设备齐备.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 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活动中与医
8、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 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疾控中心流感监测网络实验 室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检测 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管理,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严防 实验室感染和病毒扩散。市人民医院每日要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病人 病情和治疗情况。(二)诊疗管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诊断要遵循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 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严格按照诊断标准,分别做出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的判定并进行相应的治疗、管理。我市范围内出现的首例确 诊病例要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并报请省卫生厅专家组会诊核 实后方可确定.后续发生的病例,经市级
9、专家组初步判定后,由市卫生 局报告省卫生厅,根据该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 检查结果等,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新版诊疗方案进行诊断治疗、分级分 类管理。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就地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 果确定.严禁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留治甲型H1N1流感病 例。对疑似病例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单人房间进行隔离观察,不可多 人同室;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就及时给予“达菲(奥司他韦)” 治疗。对确诊病例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隔离治疗,可多人同 室;对其中的高危病例、重症病例应及时给予“达菲(奥司他韦)” 治疗。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的,必须由定点医院
10、经 治医师结合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 行.基层医疗机构要安排专门医务人员,对居家治疗的轻症病例进行 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并进行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在 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患者体温和病情,不少于2 次/天,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一旦发现病情恶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 院进行治疗。对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集中收治在定点医院进行 治疗,重症病例由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现重症 病例后,要及时通知市紧急救援中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转运至 重症病例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相关诊疗工作的通 知
11、(卫医政疗便函2009 236号)通知精神,甲型H1N1流感病毒抗 体血浆是特异性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有效方式,各县区卫生行政部 门要组织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和负责居家治疗工作的基层医疗机 构,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参照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GB18467-2001)有关内容,选择身体条件和预后较好的甲型H1N1流 感患者,对其宣传适度捐献抗体血浆对身体无害的相关知识以及抗体 血浆对重症患者治疗的重要意义,动员其康复出院1周或居家治疗症 状消失2周后前往当地血站无偿献血。对知情同意的患者,将其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康复出院或居家隔离症状消 失时间等信息,报送市卫
12、生局医政科,并抄送市中心血站。(三)医院感染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遵 守消毒、隔离、防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标准预防、额外预防和双 向预防的原则,采取正确的消毒、隔离与人员防护措施,落实岗位责 任制,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围绕传染源、传播途径 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和重点部位,正确运用空气消毒,物体表面和 地面清洁和消毒,终末消毒,手的清洁与消毒,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 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的处理等消毒技 术;加强发热门(急)诊、隔离留观室和病区、ICU、病区内检验科、 病区内影像科、供应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落实发
13、热门 (急)诊、隔离留观室、病区、病房房间隔离等措施.遵循呼吸道传 染病医护人员的防护原则,落实医护人员分级防护措施,加强医护人 员的个人防护,同时要加强病人的防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条例要求,认真执行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的 管理.要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和对预防甲型H1N1 流感预防与控制有关工作的监督与监测,防止甲型H1N1流感的医源 性传播.(四)应急响应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依据卫生部应对流感 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实行预警管理,分级响应.1、出现IV级疫情时.启动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各医疗机构进入应 急状态,24小时值守
14、。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启动日报告制度,实 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在门(急)诊设 立预检分诊台,对就诊人员进行体温测量.2、出现HI级疫情时。定点医院收治病例,医疗机构严格实施医 院感染控制措施;专家组对病例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医疗机构内流感 样病例及候诊区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需配带口罩;医疗机构对所 有就诊人员进行体温检测。3、出现n级疫情时。在以上级别响应基础上,增设发热门诊点, 定点医院根据疫情发展增设病区,收治病人。必要时建议政府临时征 用宾馆、学校等场所,在环境清洁、通风良好的条件下集中收治病人。4、出现I级疫情时.在以上级别响应基础上,根据疫情发展情况,
15、调动可利用的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必要时,建立和启用 临时医疗救治机构,并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支援疫情暴发流行地的医疗 救治工作。(五)沟通协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加强协作,互通信息,适时掌握和跟踪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病例线索。六、督导监督(一)应急准备督导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准备、人员准备、医疗机构准备、技术准 备、物资准备等应急准备工作实施督导.(二)应急反应督导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辖区内甲 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环节和流程管理、诊疗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管 理
16、等工作实施全面督导。(三)卫生执法监督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准备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 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预检分诊、发 热门诊、隔离消毒、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及污水处置、院内感染等 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 疫情监测、疫点消毒处理等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 毒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的流 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疑传染病死亡病例要认真迅速
17、组织 筛查.医疗机构对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采集 患者血清及咽拭子标本,对不明原因肺炎死亡病例,要采留肺组织标 本(针穿),以备进一步确诊.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 病例时,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5、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 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同时分别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经市级专家组筛选后仍不能明确诊断者,要按预警病例 立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6、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地区,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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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甲型 H1N1 流感 应急 预案 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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