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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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对矿井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 家、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经矿委研究,制订了职业病 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牌板;由救护队负责对作业 地点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牌板;由通风队负责对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牌板。4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二月份由职防办负责将上年度体检 的结果
2、对职工进行告知。5 .三月份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根据职教中心制定下发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并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 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在岗期间职 业健康培训,对新招收职工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岗前职业健康培训, 尤其对岗位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如何避免和减少 职业病发生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和职工权利进行重点 授课教育,并培训考试建立培训档案。6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由职防办负责组织对职工健康检查,按 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新入职工人由职防办统一安排进行岗 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
3、方可办理入职手续;每年第四季度由 职防办负责安排对接触粉尘、噪声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 查,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由企业管理部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 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离岗职工由职防办负责安排体检,体检结 果无职业病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7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结果公示。由职防办负责提交采 购计划,物资供应部通过公司采购平台采购,与具有资质职业卫生 检测机构合作,为矿井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在报告完成 后,及时把检测结果录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并将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结果向职工公示。8 .建立健全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管
4、理档案。根据煤矿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职防办负责为 每个职工建立了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 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 料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 .每月为职工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标准(AQ10512008 )规定,矿井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为职工配备相应足够的个体防护 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矿靴、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尘口罩、 防冲击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秋衣裤、绒衣裤、毛巾、肥皂、香 皂等)。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建立发放记录、明细并建立月度发放档 案和年度个
5、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各区队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使10 .粉尘在线监测。由机电管理部负责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安装 粉尘传感器,实行在线监测。11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由通风队负责对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进行测定,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 月测定1次,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2 .游离性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检测。由通风队负责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六个月为矿井做好游离性二氧化硅和粉尘分散度检测工作,并把游离性二氧化硅、测工作,并把游离性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结果向职工公示。13 .噪声日常监测。由救护队按照标准每六个月对各作业场所噪声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4 .有毒有害
6、气体气体监测。由救护队负责按照标准每三个月对 NO (换算成NO2X NH3、CO、SO2进行一次监测,每月对硫化氢 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5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及管理。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 转载点降尘喷雾、防尘罩由机电队安装;采煤工作面降尘水幕、转 载点降尘喷雾、防尘罩由各采煤队安装;地面三房一所降噪工程, 由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区队负责本工作区域内职业病防 护设施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其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检修记录及 时存档备查。(三)实施步骤1 .矿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2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以
7、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5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6)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8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9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10 )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1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2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3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销毁和更换制度。(1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3.建立、
8、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要求一人一档。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嗜好等基本情况。(2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记过及处理情况。(4 )职业病诊疗资料。(5 )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4 .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 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 正常状态。5 .按照年度计划组织职工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培训率达到100% ;矿井主要 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委托
9、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做到持 证上岗。6 .及时与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出具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掌握职业健康现状。发现疑似患者,必须及时安排确诊,对职业病 患者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7 .严格按照AQ1051标准,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建立 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8 .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因素进行检测,并将结果上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9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0 .按照国家相关部
10、门规定,对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11 .编制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学习 培训。(四)技术要求1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正职为 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制,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保证职业病 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落实。3 .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保健康”的原则,使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逐步纳入正规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防 治法的要求,矿井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工 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11、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4 .通风队和救护队抽调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 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档案。5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操 作规程、职业病防护、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的培训。6 .为了增强广大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矿井制订职 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业病危害场所职工进行演练,使其 增强应对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的信心和能力。7 .矿井设立安全资金投入专项账户,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劳动防护用品 等费用,并制定了年度安
12、全投入计划,规定了资金投入项目。8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危害,矿井按照 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的原则,及时将防护用 品发放到职工手中,而且要求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 安全。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防治职业病,保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在重点岗位悬挂职业 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提醒广大职工注重生命安全,保 护自身健康。10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日常检查、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检查整改记录档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如果出现故障要 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13、,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11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职防办负责委托有备案资 质的机构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 估,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立 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12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矿井每年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职防办是矿井职业病防治管理单位。七、考核内容与标准(一)工伤保险缴纳。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用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二)职业病危害告知。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 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
14、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 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无签订合同或无告 知的每项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按照煤矿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73号令)规定安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设备;各区队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检查。未按要求安装设 置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安装过后未使用、不能使用 的或未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扣单位的,每缺一项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分1分。(四)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5、,载明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未按规定公布检 测结果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作业场所无警示 标识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五)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按规定采购、发 放符合标准的劳保防护用品并建立劳保防护用品台账。未按规定、 标准采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 去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未 建立劳保防护用品台账,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未按 要求使用劳保用品,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有专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过培训
16、,持证上岗;每月有总工程师审定的合理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测点布置方案;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开 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填绘在 告知牌板上;各项检测记录齐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人员,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 规定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的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检测结果未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 上或记录不全,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七)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按规定提供足额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并制建立有职业病防治
17、经费台账。未按规定提 取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建 立台账,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八)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进行保管。未 建立档案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不符合要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 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煤矿职业病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应安排 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按规定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 及时安排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 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
18、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安排职业 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 分;未按要求安排疑似职业病诊断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分2分;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未按职业病待遇办理扣责任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十)传感器维护、调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职业病 危害防治监测监控工作,围绕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做好安全 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安装、维护、调校等责任,严格职业病危害防 治相关的各种台帐、记录、报表、资料的管理,资料做到详实、准 确,达到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对各类传感器维护、调校等工作扣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规定建立相关的各种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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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职业 卫生 防治 计划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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