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丈夫陪护期间摔伤起诉医院赔偿17万丨医法汇医疗律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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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医法汇医渡众生法济天下 患者丈夫陪护期间摔伤,起诉医院赔偿17万|医法汇 医法汇转载请注明来源:医法汇微信公众号案情简介陆先生(62岁)的妻子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由陆先生进行日常护理。早上6时 40分左右,陆先生穿着塑料拖鞋去卫生间为妻子倒尿,在经过公共水池时,因 地面积水湿滑摔倒受伤,在市医院住院治疗22天,被诊断为右股骨骨折。事发 1年后经鉴定,陆先生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行切开复位钢板螺钉内固定术术 后,右髓关节功能障碍(丧失54. 3%)构成9级伤残。陆先生认为,市医院存在管理疏漏,责任缺失,医院的卫生间、洗漱间属易湿易 滑之地,未采取任何防滑措施,致其摔伤,起诉要求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
2、共计 17万余元。法院审理市医院认为,事发卫生间标有相关防滑警示标识,医院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事 发时为早上,人员流动量大,该时段厕所使用率高,所以造成地面积水,陆先生 作为成年人,对厕所地面是否湿滑应有辨识能力,因其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穿着塑料拖鞋致不慎摔倒,自身存在较重的过错。一审法院认为,市医院卫生间墙壁贴有“小心地滑”字样提示,在一定程度上尽 到了平安保障义务,但公共场所不仅包括设立“小心地滑”的提示牌防止滑倒摔 伤的危险预防义务,亦应包括采取其他措施,保障不存在平安隐患的危险消除义领医法汇医渡众生法济天下 务,考虑到公共场所在时间管理上必然存在差异,陆先生摔倒时间为清晨,负责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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