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一次考试押试卷(附答案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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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一次考 试押试卷(附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以下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但凡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参考答案】:C【解析】:民诉法第七十条规定,但凡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而不 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所以C项错误,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假设干问题的决定 中,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态意志
2、的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情况或者精 神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D项正确。决定第五 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 B项也正确。2、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进行调解处理。 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 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B、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C、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D、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1条
3、第2款第3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BD选项错误;本案中的调解协议是甲乙双方达成的,C、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D、储蓄存款利息【参考答案】:D【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由此可知,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A选项不应中选。第4条规定: “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兔纳个人所得税: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由此可知, 国债免纳个人所得税,B选项不应中选。第4条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兔纳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由此可知,按国家
4、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 个人所得税,C选项不应中选。第2条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由此可知,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D选项应中选。17、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2000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经常使用的 国际惯例,它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的依据是:。A、依据冲突规范指引适用B、经缔约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选择适用C、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D、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排除适用【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商事惯例在性质上属于实体性规范,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后,但在适用 效力上却有别于国际条约和国际立法,它属于任意性实体规范,国际商事惯例本身并不产
5、生约束力, 只有当事人选择适用时才对其有约束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2000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不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缔约国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未明示排除适用那么适用。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不同,国际商事惯例属于任意性实体规范,它 具有拘束力的惟一条件是当事人选择适用。18、张某为美国人,长期以来在中国进行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 某市国家平安机关对张某进行侦查之后,认为应该对张某进行逮捕,于 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以下做法正确的选项是:O O10A、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B、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C、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6、,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 准的决定D、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 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参考答案】: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平安 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 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 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 定。”据此,此题正确答案为Do19、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 的书名及
7、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 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 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 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参考答案】:D【解析】:公告栏中的书名和价格视为一种要约,而签字簿上的签名是一种承诺,如果阅读公 告后签名,那么购书合同成立。而本案中,承诺的载体是讲座的签字簿,如果没有留意公告,在其上签 字只能理解为按照习惯表现的一种签到行为,不能视为欲
8、购书籍的意思表示。如果,无法区分其签字 是购书还是签到,依据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应当 认定是一种签到行为。因此,本案中乙的行为仅仅是签到。11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 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 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 条款。行为没有购书的意思表示。20、关予正当防卫,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制优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 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C、动物被饲主
9、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 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参考答案】:D【考点】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认定【解析】选项A是常识,不再解析。选项B考查的是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行为事实上已经结束后,当场追击犯罪嫌疑人的,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 由于此时追击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恢复合法权益(抢回被盗、被抢财物), 因此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选项C区分了不法侵 害和危险。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一种来自自然的 危险,不法侵害应该是人的行为。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看似动 物的行为,实为人的行为,
10、所以是不法侵害。选项D是错误的。不法侵 害是客观的,只要客观上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行为还是 过失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行为。这和精神病人的侵害行为也是不法侵害 行为一样。【重点点拨】很多考生认为选项C是正确的。他们认为如果不认为 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是不法侵害,就无法进行正当防卫,就不能保护人 的合法利益。这些考生有一个错误认识:只有在正当防卫中才有权利杀 伤动物。这是一个误会。在紧急避险中照样有权利杀伤动物。有饲主的12动物自发伤人的,人杀伤动物的行为就属于通过给饲主造成财产损失的 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可能构成紧急避险。21、李某,妻子已故,生有一子李甲,已经成家另过。后李某与万 某结
11、婚,万某有一女儿王某(与李某存在抚养关系),万某的近亲属还有 妹妹万丙。李某婚后即搬去和万某同住。不久,李某和万某在一次事故 中遇险,李某当场死亡,万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李某、万某遗 留12000元存款,请问,王某可以继承多少遗产?A、 10000 元9000 元B、 6000 元4500 元【参考答案】:A【解析】:12000元为李某和万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和万某各有6000元。李某先死,发生 财产继承。由于王某与李某存在抚养关系所以王某作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李某的第一顺 序继承人李甲、万某和王某各继承2000元。后万某也死亡,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只有王某一人,万某 原有的60
12、00元加上继承所得2000元均由王某继承,王某加上自李某处继承的2000元,共可得 10000元,所以正确答案为A选项。22、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非常有特色的制度,以下关于该制度在 实际审判活动中的表现不合法的是哪项?A、某法院调解一起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最后和好如初,审判人员 未制作调解书而仅回头宣布诉讼结束,并宣布调解发生法律效力B、某法院对一起民事索赔纠纷进行调解,却总不能让双方当事人都 满意,于是法院及时作出判决C、某法院审判人员想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于是打 通知当 事人双方,并未制作正式的传票13D、某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口头调解协议,后审判人员制作 调解书后送达该当事人。
13、原告一方反改口不成认调解协议,此时法院作 出了判决【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23、刘某、关某和张某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刘某以劳务出资,关 某以货币出资,张某以房屋出资,设立过程中以下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 定的是:()A、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出资B、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C、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 价D、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参考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约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所以A选项的做法合法。该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或
14、者名称,因此我国不成认隐名 合伙,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必须记载在合伙协议中,所以B选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第16条规 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 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方法由全体合 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根据该条规定,对实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 人协商确定,不是必须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所以C选项的做法合法,合伙人用劳务出资的,评估办 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所以D选
15、项的做法合法。24、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 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以下哪一国法 律?A、中国法律B、巴拿马法律14C、印度法律D、船舶所在他国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1992年海商法第270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 适用船旗国法律。”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虽然很广泛,但由于某些标的物的特殊性 或者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便成为 不可能或不合理,必须适用其他的冲突规范。例如,由于海船航行于公 海上时,虽然占有一定的空间,但该空间不属于任何国家法律的管辖, 所以无法适用物
16、之所在地法这一原那么,而且,海船在航行过程中又经过 许多国家,亦难确定其所在地,飞机也有类似的问题。目前,有关船舶 和飞机的所有权问题大多数国家一般都采用以船旗国法或登记国法作为 所在地法。船舶和飞机在哪国登记或注册,就取得该国的国籍,适用该 国的法律。国际上的一般做法是不允许船舶和飞机具有双重国籍,即所 有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国家申请登记注册。我国1992年海商法第14 章就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详细的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 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抵押权也适用船旗国法律,但是船舶在光 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他 国的法律;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
17、院所在地法律。此题船旗国为 巴拿马,因此,应选B项。25、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 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 伤。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15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参考答案】:B26、代理人代当事人参加诉讼,如欲提起反诉或上诉,应符合什么 条件A、有胜诉的可能B、必须经过人民法院C、虽无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但委托代理书上已写明“全权代理”D、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参考答案】:D【解析】:民
18、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 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成认、放弃、变更 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因此C项错误。应中选择D项。27、以下情况中,各罪犯均己实际执行了原判刑期一半以上,且表 现良好,可以适用假释的有()A、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0年刑满释放,2004年又犯 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B、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C、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D、丁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适用假释的条件。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9、执行原判刑 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16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 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根据此条的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只适用于被判处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刑 罚的犯罪分子;(3)只适用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4)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
20、 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可知,A选项属累犯,C选项属暴力性犯 罪,D项选的刑种是拘役,非有期或无期,所以都不能适用假释。而B 选项虽也属暴力性犯罪,但刑期并没有超过10年,所以乙可以适用假释。28、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 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 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 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外孙子女B、侄子C、侄女D、干儿子【参考答案】:A【知识点】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解析】:根据继承法第
21、31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 扶养人承当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 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当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该条并没有明确规 定哪些人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在此题中,外孙子女不能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是基于 以下原因:根据婚姻法第28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 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 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故此题中梁某的外孙子女对梁某 有法
22、定的赡养义务,正如亲生子女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也不应作遗赠扶 养协议的扶养人。综上所述,梁某的外孙子女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选项A正确。172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 被告提起违约诉讼,以下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A、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人民法院C、合同缔结地人民法院D、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假设干问题 的意见第304条。30、甲某窃取乙某一张面额为7500元的存单后,告知丙某,并向丙 某询问存单密码。丙某告诉甲某是乙某手机号码的
23、后四位数字。次日, 甲某、丙某一起到银行将存款提出,丙某分得1300元。甲某构成何罪? ()A、盗窃罪B、诈骗罪C、金融凭证诈骗罪D、票据诈骗罪【参考答案】:A【解析】不成立金融凭证诈骗罪,因为存单是真的,没有伪造、变造。冒领是其盗窃的结 果行为,不必单定诈骗罪。3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签定之日 2002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定金条款规定甲自合同生效次日起一星期 内交付定金,后甲因资金周转不便到7月10日才支付定金,以下日期哪 个是定金条款的生效日期?A、 7月1日18B、 7月2日7月7日C、 7月10日【参考答案】:D【解析】:详见担保法第90条。32、按照我国刑
24、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 的排列,以下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38题)宣读勘验笔录;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讯问被告人;询问证 人、鉴定人;出示物证;被告人最后陈述。A、B、C、D、【参考答案】:B【考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 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其中法庭调查的具体步骤和程序为:(1)公诉人宣读起 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陈述;(3)对被告人的讯问(公诉人、审判人员)和发问(被害人、附带民事 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询问证人、鉴定人;(5)出示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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