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二甄题综合训练(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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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考试卷二甄题综合训练(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市公安局对嫌疑人刘某提请逮捕,可市检察院认为证据缺乏, 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市公安局认为决定有错误,应当在收到不批 准逮捕决定书几天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A、3天B、5天C、7天D、14 天【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5日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后7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所以,正确答案
2、为B。2、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 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 一妇女2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 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 张某、李某的行为:()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参考答案】:A【解析】在实行犯的共犯中,只要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就应当承当既遂的罪责。义务机关为作出有罪判决的一审人民法院丙区法院,而选项里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正确选项,因此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之后,此题无解。16、以下哪种说法是错
3、误的?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 人罪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 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 成强奸罪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 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17、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 在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何种权 利?A、拍卖权B、变卖权C、留置权D、提存权【参考答案】:C【解析】:见合同法第264条。该条规定:”定
4、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 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8、以下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10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分析题完全可以借助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的知识点把握。民事法 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 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民法表达了国 家意志,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都属于思
5、想的社会 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 不例外。民事法律关系和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 也可以产生违法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 所决定的。19、钱某于2007年1月至3月先后在某市居民住宅小区盗窃财物。 同年4月,在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关押期间,钱某在无人指控和 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奸淫幼女罪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此罪行。后经 查证,钱某交代奸淫幼女的罪行完全属实。问:钱某主动交代奸淫幼女 的罪行属于()A、自首B、坦白C、立功D、属于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刑罚裁量制度中应考虑的几种制度之自首。自首
6、又包括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 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11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钱某在被司法机关强制后, 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又查证属实,故对交代 的此罪行按自首处理。之所以不是坦白,是因为自首与坦白的根本区别 之一是:前者主动交代的是尚未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犯罪事实行为,而 后者交代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之所以不是立功,是因为钱某 根本没有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也没
7、有提供重要的线索而得以侦破其他 案件。20、以下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表述,说法 正确的选项是哪一个?()A、某甲将非法制造的用于销售的淫书、淫画放在李某家保管,在其 找到买主后再到李家取货、交货,后李某代朋友购买了局部淫书,那么李 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B、某乙走私了一万只手表,将其放在张某的车库中,由张某帮其销 售,二人平分所得,那么张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某丙杀人后将凶器交给宋某保管,宋某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说不知 此事,并于当晚将凶器扔入河中,那么宋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 罪所得收益罪D、某丁教唆袁某实施盗窃行为,袁某盗窃后将
8、财物交丁保管,丁将 赃物转移后,代为销售,那么某丁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 益罪【参考答案】:A【解析】B、D两项中,乙和张某、丁和袁某均已成立共同犯罪,不再单独认定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C项中因凶器并非犯罪所得,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21、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局部12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参考答案】:D【解析】:主物与从物是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从关系进行的划分。只有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两个独立存在的、要互相结
9、合才能发生效 用的物,才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产生主 物和从物的关系。区分主物和从物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没有相反规定 时,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据此,选项D应选。22、某市公安局曾于2001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 发了护照的第一张出境卡,2002年王某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 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的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市公安局发 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 复,王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公安局给王某签发 了出境卡,对此王某并不申请撤诉,对此法院应当:。A、终结此案B
10、、审理公安局的不作为的行为,并确认公安局不作为的行为违法C、审理公安局的不作为的行为,并作出驳回王某诉讼请求的裁定D、审理公安局给王某签发出境卡的行为,并作出维持的判决【参考答案】:B【解析】行诉解释第50条第3、4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 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 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据此,B项正确。1323、以下不受合同法调整的是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B、自然人之间的关系C、有关收养的协议D、法人和其他经
11、济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 定。24、以下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A、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指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加以确定的过程,既包 括由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冲突规范的内容,也包括准据法的内容B、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实践中均由法院依职权来查明外国法的内容C、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负有查明外国法内容的 责任D、在我国,当冲突规范所接引的外国法的内容无法查明时,那么类推 适用我国的有关法律【参考答案】:D【解析
12、】:关于准据法,查明的方法有三种,法院依据查明只是三种方法之一,在我国,外国 法内容不能查明的,适用我国法律。25、某案,正在服刑的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人民法院审查 材料后发现申诉人很可能根本不构成犯罪,于是做出了提起再审的裁定。 那么同时还可做什么处理? () OA、继续让申诉人在监狱服刑B、立即释放申诉人14C、对申诉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D、裁定对申诉人监外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再审规定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 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尽管高法解释第307条规定:“人民 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
13、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 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从再审规定来看,至少在在押被告人可能无罪时,人民 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定。同时可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故C正确。26、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以下哪个选项所列的人民法院管辖?A、侵权实施地或者原告住所地B、侵权结果地或者被告户籍所在地C、侵权发生地或者原告户籍所在地D、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此法条的规定可知,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27、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
14、厂向服装 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 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 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 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重大误解B、民事欺诈C、违约行为D、侵权行为【参考答案】:A15【解析】:评析:此题考有瑕疵法律行为的判断。假设正面选择觉得模糊,使用排除法。D首先被排除,合同当事人双 方之间就合同发生的纠纷一般不考虑侵权问题。根据题干所提供的信息, 难以认定纺织厂具有欺诈的故意,排除B。合同法第168条后段规 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
15、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因此认 定纺织厂违约亦牵强,排除Co于是剩下Ao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 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 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可适用本案。注意:此题存在争议,另外一种解释为应认定为违约行为,答案为C, 理由如下:依照合同法第168条、第169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 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 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 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质 量标准,如
16、果不符合通常标准的,出卖人应负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 责任是违反合同法定义务的责任,合同法定义务构成合同义务的局部, 因此,违反法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结合此题分析,出卖人交付的纯毛 衣料与双方约定的标准不一致,但仅仅是含有8%的涤纶,对合同目的的 实现影响不大,而且服装厂已将布料加工成衣服,故本案的处理,以纺 织厂承当违约责任为宜,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均不符合经济合理原贝限28、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 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以下四个犯罪嫌疑人处理正确的选项是: ()A、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 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
17、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 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16B、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15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 机关二1=(二八)C、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 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 理D、丁也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 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及第130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 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
18、证明,并且 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直接撤销案件,不必经检察机关批准,更不应当将案 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故AC两项错误。案件被撤销的,应当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通知 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B项错误。29、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 到处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十 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 业作出罚款处分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O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
19、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 拨相应款项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 拍卖【参考答案】:A30、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A、不得减少支付违约金17B、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C、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D、拒绝支付违约金【参考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1、一艘日本籍货轮与一艘印尼籍商船在海南岛琼州海峡碰撞,两 船船东就赔偿问题在我国广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来 处理该纠纷?()A、日本法B、印尼法C、中国法D、双方选择的法律【参考答案】:C【
20、解析】: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不同国籍的船发生碰撞,应适用侵权行为地 国法。由于题中船舶碰撞发生在我国琼州海峡,因此应适用我国法32、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 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 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分以前,王某被拘留 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后王某不服,对罚款和拘留提起行政诉讼。下 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乙市A区人民法院D、乙市B区人民法院18【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
21、讼,由 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 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分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 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 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应选B。33、日本公民尤美在上海购买公寓一套,后因其要回日本而将公寓 卖给另一日本公民大岛,双方因付款发生纠纷,在我国法院起诉。本案 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A、中国法B、选择适用中国法
22、或日本法C、日本法D、重叠适用中国法与日本法【参考答案】:A【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 通意见第186条解释道:“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 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本 题中标的物为位于上海的公寓,是在我国的不动产,对其的买卖应当适用我国的法律。故A选项正确, BCD选项错误。此题的应选项为Ao34、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 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 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
23、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 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 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 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忧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 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 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以下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193、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 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 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24、 ()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参考答案】:B【解析】: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 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此题中谢某的行为并不是展览,而是发表、复制 (展览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对于相对特定的人群进行原件或复制品的公开展示,所以展览 行为可以反复进行。而发表是指一次性使作品对于一国的任何人群公开,使该国的任何人群都能享有 知悉该作品的权利。所谓展览是对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进行公开展示,但绝不允许对原件或复制品再 行复制,而此题中谢某对吴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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