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三次知识点检测卷(含答案和解析)(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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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三次知 识点检测卷(含答案和解析)(1)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关于法律要素,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 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那么B、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那么,也不属于法律规那么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 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 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
2、、获取的信息的 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方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那么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 属于确定性规那么【参考答案】:B【解析】:暂无2、刘律师在为委托人张某提供诉讼代理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认为 刘律师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丰富,即请求与刘律师建立委托关系,由刘 律师为其办理另一诉讼案件。对此要求,刘律师的正确做法是什么?A、请示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作出决定B、征得张某的同意后,经律师事务所与其建立委托关系C、可直接与该对方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不需要经过张某的同意D、拒绝对方当事人的委托A、法律、法规授权组织B、法律、法规制定机关
3、C、法律、法规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D、复议机关【参考答案】:A【解析】见行政处分法第17条。14、以下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原那么?()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的不得定罪处分【参考答案】:C【解析】:看一个法律条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规那么,关键看该法律条文是否表述的是权利或者 义务;如果表述了权利或者义务,那么就是法律规那么。15、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o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
4、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参考答案】:C16、元代专门审理宗室及蒙古人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哪一个?A、大理寺10B、刑部C、宣政院D、大宗正府【参考答案】:D【解析】:元朝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元朝法律公开维护蒙古民 族特权和优越地位,规定宗室及蒙古人案件,由中央大宗正府专门负责。17、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 规,应当对其()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 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内予以批准。()A、适当性、两个月B、合法性、两
5、个月C、适当性、四个月D、合法性、四个月【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立法法第63条第2款。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以下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 正确的?()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 保护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创作小说,但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 能出版D、宪法规定的休息权的主体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参考答案】:C11【解析】:考点: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
6、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且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A项错误。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 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B项错误。创作小说是公民的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 自由。而出版那么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因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不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因此,D项 错误。19、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一行为构成间谍罪?A、为境
7、外机构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的B、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C、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情报的D、为武装叛乱分子提供武器弹药的【参考答案】:B【解析】:间谍罪的客观方面刑法第110条规定,有以下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平安的, 处(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根据上j立法律条文,只有B正确。20、中国公民A与甲国公民B在丁国结婚,后A去乙国工作并有住 所,在丙国工作期间去世。A之子女因其动产继承发生纠纷,其前妻的 子女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假设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 承人本国法”。依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案应当适用何国 法律?()12A、
8、中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是中国法B、甲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是甲国籍人C、乙国法,因为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在乙国D、丁国法,因为A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丁国【参考答案】:C21、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是哪个罪名?A、谋反B、谋大逆C、恶逆D、大不敬【参考答案】:B【解析】:“谋反”是指谋危社稷,即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恶逆”是指殴打或谋杀 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大不敬”是指盗窃皇帝祭扫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 变、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而“谋 大逆”是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22、关
9、于F组贸易术语,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下 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A、FAS贸易术语与FOB术语均是在船上交货B、在FCA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船舷转移C、在FOB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卸货港船舷转移D、FOB和FAS贸易术语主要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而FCA那么适用 于各种运输方式【参考答案】:D【解析】: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A错,FAS是船边交货条件,FOB是船上交货 条件。B错,因为FCA术语货物的风险是在交货时转移。C错,FOB下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13 转移,而不是在“卸货港”船舷转移。D正确,F组中,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而FOB和FAS那么 只适
10、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此题正确答案为D。23、关于法官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B、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法官在其任职期限内,不得辞职D、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法官的职务【参考答案】:C【解析】:法官法第一条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 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受法律保护。第八条法官享有以下权利:(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八)辞职。第十条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11、(二)曾被开除公职 的。24、以下有关法与道德、宗教、社会的关系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自然法学派认为只有表达道德内容的法律,才具有法的品质B、“使人向善”是法的价值与宗教在出发点和目的上的共同之处C、“法物滋彰,盗贼多有,说明法律不能作为社会调整的重要手 段D、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 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 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综合考查了法与道德、宗教的关系及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法与道德的关系是 法与社会理论中的重要内容,考生一定要格外注意,对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应比拟分
12、析,透彻理解。 对于本局部知识,2007、2008年司法考试出现了加强考查的趋势。考生在复习时要加强识记,并结 合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以帮助理解与掌握。25、以下关于国家主权豁免说法正确的选项是14A、放弃豁免必须自愿、特定、明确,因此只有明示放弃,不存在默 示豁免B、一国可以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C、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放弃豁免D、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参考答案】:C【考点】国家豁免【解析】放弃豁免可以有默示放弃,一国不能通过本国立法来改变别国的豁免;国家对于管辖 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26、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以下
13、哪种或哪几种行为可以进行侦查 监督?A、治安拘留B、变更强制措施C、户籍管理D、销毁毒品【参考答案】:B【解析】:只有B项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对此种行为才是侦查监督。27、张某在某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2002年2月被免去助理审判员 职务,2004年3月开始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哪 项?A、这时张某可以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这时张某还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这时张某可以回该法院办理案件D、这时张某进行自己曾经经办过的案件申诉代理活动15【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法官法第17条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
14、律师身 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由 于张某离任已超过两年,故可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错误。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83条的规定:“委托人拟 聘请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是该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之前曾以政府官员或司法人员、仲裁人员身份经办 过的事务,律师和其律师事务所应当回避。”故D选项说法错误。28、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 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
15、交通平安法的规定判李某承当10%的 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平安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当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 认,那么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当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参考答案】:D29、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由于结伴赌博被厂长开除。三人 遂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厂长。甲提供了菜刀一把、砍刀一把,届 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厂长杀死。在此杀人 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A、杀人预备B、杀人中止C、杀人既遂D、杀人未遂【参考答案】:C【解析】:三人构成共同犯罪,犯罪行为已经
16、实施完毕,构成犯罪既遂。1630、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 O O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 名,大会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交付的议案【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 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选项C是正确的,其余都是错误的。31、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
17、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 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 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 为造成的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参考答案】:BB甲、乙二人有共同的杀人故意,亦有共同的杀人行为,二人成立 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 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应在故意内容与客观行为相统 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因此,对甲只能以故意
18、杀人未遂论处。1732、近年来,我国对于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条款、世界人权 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这些文献中的积极因素是支持和肯定的,并积极参与这些公 约和履行这些公约中的合理义务,同时也把这些公约中的积极内容反映 在国内的立法中,这表达了我国对于人权的积极态度。以下观点中错误 的是:()OA、一国人权的内容、人权的范围和实现程度,是与该国的政治、经 济、文化、传统和其他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相适应的B、我国积极地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积极地参与国 际事务C、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依赖于国际人权环境的开展,因此法制对于 人权的保障起到间接的作用D、人
19、权状况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价值尺度,但是人权总是 同一国特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历史条件紧密联系,所以我国反 对借口人权保护而侵犯他国人权,粗暴干涉他国内政的行径【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与人权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人权与法律的关系以及人权的国际法保护 和人权的国内法的保护方面的综合考点。33、结束国家间战争状态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以下哪种 方式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结束?A、无条件投降B、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一般由战胜国宣布C、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D、缔结和平条约【参考答案】:A【解析】:战争状态的结束方式18在国际法上战争状态通常是通过缔结和约而结束,但也有通过
20、宣布 结束战争状态或事实上停止军事行动而结束的,即此题B、C、D选项所列举的几种情形。另外存在所谓敌对行为的停止。敌对 行为可能通过停战或投降而停止。无条件投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联合国家方面为了彻底粉碎德、日法西斯的侵略势力,对它们宣布的命 令。其含义是只能按照联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投降,而敌国不得提出任何 条件。无条件投降只是停止敌对行为,而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 式结束。34、丈夫阿明为马来西亚国人,妻子玛丽为英国人。丈夫阿明在中 国逝世后,妻子玛丽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有 关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 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
21、承权利的问题,依我国法律适用法, 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马来西亚法律B、应适用英国法律C、应重叠适用马来西亚和英国法律D、应适用中国法律【参考答案】:D【解析】: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D正确。35、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 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异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 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19【参考答案】:D【解析】: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6条规定,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
22、利 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对方当事人认为刘律师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丰富,即请求与刘律师建立委 托关系,由刘律师为其办理另一诉讼案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方当事人在向律师提供某种利益,将 使律师对原委托人的忠诚受到冲击,因此D项是正确选项。3、以下情形,不须承当刑事责任的有:A、经被害人承诺而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B、哄骗小孩取得其价值千元的手机C、某女同意与数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D、某检察官诱使某女与之发生性关系,便可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 但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释放其丈夫【参考答案】:D【解析】:在认定被害人的有效承诺时,需要注意:(1)承诺者无能力承诺的,不阻却行为的 违法性。(2)被害人的承诺不得
23、违反法律。妇女同意数人同时对其实施淫乱行为的,该承诺违反法律 的规定,即构成聚众淫乱罪。因此该承诺无效。(3)如果仅仅是关于承诺动机的错误,应认为该承诺 具有效力,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这种错误仅与承诺的动机有关,故不影响其效力,即对方的行为 不成立犯罪。(4)承诺的内容有限度要求,对于人身自由、轻伤害等承诺有效,但对于生命、重伤 害的承诺无效。A选项中,将被害人的眼睛打瞎属于重伤,因此不阻却行为的违法性,构成犯罪,A 选项不选。小孩对于价值千元的手机没有处分权限,因此不构成被害人的有效承诺,B选项不选。某 女同意与数人在公园发生性关系,违法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因此C选项不选。D选项属于承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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