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夏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2021年夏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夏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docx(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1年夏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调整的突发事件不包括以下哪种情况?()A、自然灾害B、严重政治动乱C、事故灾害D、公共卫生事件【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 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9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国 家平安、公共平安、环境平安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
2、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可见,突发事 件应对法所调整的“突发事件”。并不包括引发紧急状态的那些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其次,我国 戒严法上所规定的戒严状态,实际上是紧急状态的一种,与其他能够引发紧急状态的特别严重事 件一样,能够引发戒严状态的严重政治动乱、政治暴乱等事件也不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再次,举轻以明重,可以发现较之紧急状态更为严重的战争状态也不在突发事件应对法调整之列。在 我国,战争状态应当根据全国人大或全
3、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由国家主席宣告。因此,突发事件应对 法所定义的“突发事件”,也不包括可能引发战争状态的战争事件。所以选B。2、甲住在A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C市撞到了住所地在B市的乙, 乙伤势严重,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D市医院。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 D市医院死亡。请问:乙的妻子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下法院中没 有管辖权的是A、A市法院B、B市法院D、由各该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考答案】:A【解析】:有重大影响案件确实定权。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 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意见第3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 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 以上三条的规定,A项为正确选项。18、甲某在过街通道看见一名佩戴项链的妇女,便上前一把扯下该 妇女佩戴的项链,并骂道:“真不自觉,刚给你买的项链,就戴出来臭 美! “,还未等该妇女回过神来,甲某已经逃之天天,甲某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诈骗罪D、招摇撞骗罪
5、【参考答案】:B【考点】抢夺罪的犯罪特征与认定【解析】甲某趁他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虽然其假借熟识被害人的口吻,但是不能掩盖 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使用的也是夺取的手段,应当以抢夺罪论处。19、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 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 以下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0【参考答案】:B【解析】:详解按照民法原理,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
6、偿的只能是侵权诉讼,在违约诉讼中不 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所以A选项提出违约诉讼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精 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 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 理。所以D选项认为不能依据侵权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也是错误的。C选项认为甲只能够向 丙提出侵权诉讼,该说法不正确。甲还可以向乙提出侵权诉讼,并且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 的说法正确。20、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7、或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 所得税?A、预提所得税B、企业所得税C、预付所得税D、预支所得税【参考答案】:A【解析】: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第1款。根据上述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 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值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 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收入全额按照20% 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税种,只是所得税的一种源泉控制方式。21、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 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
8、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 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 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妨害公务罪D、故意伤害罪11【参考答案】:D22、张某、陈某和甲公司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为有限合 伙人,律师提供的以下法律意见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甲公司的名称及出资数额是法定登记事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甲公司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甲公司可以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D、甲公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经张某和陈某同意【参考答案】:D【
9、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6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所以A选项的意见正确。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B选项的意见正确。第71条规定,有限合 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c选项的意见正确。第7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 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合伙企 业法并不强制规定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
10、致同意,所以D 选项的意见不正确。23、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 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 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那么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A、甲国B、乙国C、甲、乙两国D、丙国【参考答案】:B【解析】:准据法的特点;准据法确实定。1224、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 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 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000元卖掉。对甲应当如何处理?A、以绑架罪与拐卖
11、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B、以绑架罪一罪处分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分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参考答案】:D25、蔡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赵、钱、孙、李起诉,蔡某应诉 辩论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参考答案】:D【解析】:参考答案D测试点缺席判决。【解析】: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审理的情况下,依法 作出判决。缺席判决适用于以下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 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
12、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公 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 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审判。在此题中,作为被告的蔡某应诉辩论后突然 失踪,法院完全可以在对案件的事实查清楚后作出缺席判决。值得考生注意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 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13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而不能缺 席判决。26、某区城
13、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撤除,撤除 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 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 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撤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 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 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 名并加盖法院印章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参考答案】:A27、以
14、下说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 荐食品B、某影视明星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C、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D、展销会举办者对本市场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食品平安法第54条第2款规定,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当食品检验职 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故A选项符合法 律规定,不中选。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
15、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故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 第52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14 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平安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 本市场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可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 会举办者有法定的管理义务,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只有当集中交易市
16、场的开办者、柜台出 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时,才对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承当连带责任。故D选项说法 错误,中选。28、甲、乙公司于A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在B地履行,在履 行期届满之前,乙公司明示毁约。甲公司即解除合同,提起诉讼要求损 害赔偿,甲、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地和D地,那么本案应由哪个法院 管辖A、A地B、B地C、C地D、D地【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 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要确定案件的性质,然后再依照法条确定管辖法院,注意该合
17、同并没有实际履行。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是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中最复杂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本身有5个条文(第24 28条);民诉意见有8个 条文(第18 25条),共计13个条文。这13个条文的内容,是每年必 考的内容,只不过是具体考查哪一个条文的问题。相较而言,难点兼重 点的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民事诉讼法第24条与民诉意见第 18、19条之关系:(1)合同纠纷原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管辖;(2)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又未在约定履行地的,只以被告15住所地法院管辖;(3)购销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以 前者为合同履行地。(二)民事诉讼法第25条与民诉意见第 23、2
18、4条之关系:(1)合同协议管辖地是有限制的只有5个地点(第 25条);(2)不违反专属、级别管辖,违反者无效(第25条);(3) 协议不明或无效时,仍依民事诉讼法第24条处理;(4)选择两个 以上法院的管辖协议为无效协议(民诉意见第24条)。(三)民 事诉讼法第26条与民诉意见第25条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域管 辖:(1)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2)如何确定“标的物所 在地”一一民诉意见第25条4个地点。以上务必掌握。29、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 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假设干意见 审理本案B、上级法院可以
19、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参考答案】:C30、一艘货轮装载了 20吨非集装箱货物,从大连港码头启运至荷兰 鹿特丹港。航行中,由于该船驾驶员在雾大超速行驶,致使与对面开来 的另一艘货轮相撞。本船货主是否可以要求本船船东赔偿其货损?A、可以,因为海商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 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可以,因为本船驾驶员在驾驶船舶时有明显过失,其船东应对船 员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C、不可以,因为驾驶员的过失属于海商法中所规定的航行过失免责条款16D、不可以,
20、因为驾驶员超速行驶并不存在欲致货损的故意,对实际 造成的货损不应负责【参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51条31、为保证商业银行的资产平安和经营平安,商业银行法对商 业银行的投资业务和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通常有比拟严格的规定。以下 某商业银行的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投资购买自用的办公大楼B、投资50万元,成为经营塑胶的A公司的大股东之一C、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为20%D、对A公司的贷款余额占到银行资本余额的15%【参考答案】:A【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 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
21、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 外。由此可知,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但投资于自用不动产是法律允许的,A选项正确, 中选。根据法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所以B选项违法,不中选。第 3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三)流动性资 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由此可知,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不中选。第3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以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四)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由此可知,D选项不 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32、21、甲、乙合伙经营鸭
22、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 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入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 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 4: 2O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 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当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当 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当?A、甲、乙、丙对该债务承当按份责任B、甲、乙、丙对该债务承当连带责任17C、甲、乙对该债务承当连带责任D、甲、乙对该债务承当按份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评析:测试点合伙人的认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解析】:民法通那么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 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
23、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 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本案中,丙虽未对是否入伙予以明确答复,但其提供技术性劳务并参与 分红,以该条规定应认定为合伙人。民法通那么意见第48条规定:”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 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对内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约定 的债务承当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当。“因此,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应对合伙债 务承当连带责任,B项正确。33、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A、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 新的诉讼请求的或变更原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都应予准许B、行
24、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C、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到本送达被告后,原告不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 求,但变更原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 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参考答案】:B【解析】行诉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 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34、某外商向律师咨询:“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 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 最强? ”该律师的以下回答哪一个是正确的?A、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 夏季 全国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试卷 第二次 基础 答案 解析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