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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 施方案(20222026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养殖 池塘改造提升进度,根据“能简那么简、能合那么合原那么,按照“重 心前移、并联审批、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的要求,进一步简 化、规范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指 导意见。一、明确适用范围指导意见所指工程为2022年一2026年实施的佛山市全 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实施主体可结合实际选择简 易生态型、标准生产型模式开展尾水处理,只进行养殖池塘 标准化改造而不实施养殖尾水综合处理的不予补助。二、明晰建设内容(一)标准生产型
2、工程。适用于需要全面改造提升的养 殖池塘,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池塘布局重划、方格化改造池塘、 全面清淤、重修进排水渠、组建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三池两 坝)等,有必要的可重修机耕道。1 .池塘布局重划:根据养殖场规划要求合理安排各功能 区,做到布局协调、结构合理,既满足生产管理需要,又适 合长期开展需要。2 .方格化改造:根据养殖需求和场地条件进行方格化改(一)施工单项合同在400万以上的工程(工程建设有 关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 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工程, 或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工程
3、200万元以上的,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工程100万元以上的全 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如工程资金来源符合下述情形, 实施主体需在依法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1 .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使用全部或者局部使用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 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工程;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 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2 .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 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 构贷款、援
4、助资金的工程。(二)估算价施工单项合同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工程, 不要求采用招标方式。包括: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不超过 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 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不超过100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 清单以内、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以外且未到达100万元的中介服务,应当在网上中介服务超10 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其余工程采购按以下要求管理:1 .以镇(街)行政事业单位为工程实施主体,应按照基 本建设财务规那么(财政部令第8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项 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
5、。使用财政资金 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应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2 .以国有企业为工程实施主体,按国有企业管理规定选 取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不需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3 .以水产养殖企业(户)、专业合作社、受委托的第三 方机构等作为工程实施主体的,水产养殖企业(户)、专业 合作社按实际需求选取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使用财政性资金 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不需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4.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工程实施主体的,可按村议 事程序或以下程序选取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使用财政性资金 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不需执行政府采
6、购有关规定。(1)确定施工方。通过镇(街)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村 务公开栏发布工程信息,邀请或收集3家(含)以上供应商 或施工单位报价,确定供应商或施工方,如经过两轮发布信 息后,收集到报价的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仍缺乏3家,由实施 主体综合考虑本钱效益择优确定后签订施工或采购合同。(2)公示。施工前应将工程建设有关内容在镇(街) 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包括项 目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建设时间、施工单位和工程费用等。11(3)施工。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施工的平安和质量,严格落实工程施工现场签单管 理制度。合同约定之外工作内容,工程建设工作小组要严格 把关,
7、必须附有设计修改、变更图纸、工程量计算清单和工 程联系单等书面资料,隐蔽工程必须附影像资料。12 附件2工程备案立项程序指引一、申报主体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的申报主体原那么上为土地 所有权人(发包方)或土地合法使用权人(承包方),及其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为鼓励整镇、整村推进全域池塘改造提 升工作,也可以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或下 属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机构直接申报。二、备案时间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开始接 受申报,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每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为一个年度申报周期,具体所属年度以工程申报的批复 文件为准。三、立项备案程序(一
8、)备案申请。工程申报主体自愿提出改造申请,经 改造土地所有权人和行政村(居)委会同意,向属地镇(街) 提出工程备案申请,备案材料(见附件4-1)需提交:1、全域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表;2、申报主体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其中:(1)以所有权人作为申报主体:需提供组织登记证和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以使用权人作为申报主体:水产养殖企业、专业 合作社等,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水产养殖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3(3)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作为申报主体:除提供委 托方的主体机构证明文件和委托协议外,还需提供受托方的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等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整镇、整村
9、推进全域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需提供 组织机构证书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权属证明,其中:(1)所有权人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或水域 滩涂养殖证复印件;(2)使用权人提供有效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或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复印件;4、工程建设地点卫星影像图或全景航拍图、范围红线 图;5、工程改造设计(含施工说明);6、工程建设地点现状彩照(要求3张以上);(二)备案审核。镇(街道)负责备案审核工作,需组 织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 设和水利部门等部门开展部门审查,并将备案情况汇总报区 农业农村局(见附件4-4) o农业农村部
10、门负责核实养殖池 塘合同和权属关系、备案改造建设内容与标准、养殖尾水技 术模式、水产品质量平安等情况,并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 实施主体信用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是否涉及水源保 护区范围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改造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是否涉及设施农用地备案、是否涉及违规占用 耕地、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等情况;城乡建设和水利部14 门负责核实工程红线范围是否属于港口、河道堤防平安保护 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情况。(三)立项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上报的备案 工程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视为项 目立项。经立项的工程,实施主体需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 机构编制工程实
11、施方案,其中边建边补工程需将实施方案报 镇(街)审核,并明确可预付奖补资金的比例和对应的进度 要求,奖补资金申请程序等。(四)市级备案。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前, 区级要完成立项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级将按照备案情 况,将市级财政补助标准50%下到达各区财政部门,作为项 目启动资金。四、审核要求(一)工程改造对象应为佛山市域内的养殖池塘指进行 水产经济动物养殖以获得最大产出的生产型池塘,不包括环 境美化、休闲垂钓、应急消防等非生产用途的池塘及水库。(二)工程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以养殖池 塘升级改造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传统桑基鱼塘禁止塘底、塘基硬底化。
12、(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 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及港口、河道堤防平安保护区等水产养殖禁养区域不得开 展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四)属于历史上存在而被划入河道管理范围(堤防安15 全保护区)禁止取土的池塘,按水利部门要求回填并退出水 产养殖的纳入补助范围。(五)被列入农产品质量平安“黑名单”的企业、列入 社会征信“黑名单”的企业开展的养殖池塘改造工程一律不 予补助。(六)工程必须配备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可参考广东 省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佛 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等。(七)工程符合当地区域、功能区等
13、相关规划,并充分 研判政策趋势,确保开展实施的全域养殖池塘改造工程稳定 性、可续性,防止出现“翻烧饼”现象。(A)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民同意前提下,宽度 8米及以下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用地,如占用一 般耕地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 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九)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农业农 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不得以其 他部门尚未完成审批,作为拒绝进行审批的理由。16附件3工程验收管理程序指引一、验收对象2022年-2026年,经批复后实施的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 改造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所补贴的改造本钱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一
14、)工程配套服务类费用:含规划、勘察、测量、设 计、工程咨询费、工程施工监理费与工程工程相关的其他费 用等;(二)池塘规范化改造:包括池塘平整清淤、塘形改造、 护坡固基、进排水渠建造,以及电力、投饵和增氧等设施规 范化改造等;(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定于佛山 市养殖池塘尾水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中尾水处理 设备设施,以及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四)其他建设内容:必要的池塘间机耕道建设、改造 内容公示牌等。二、验收期限工程实施主体需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材料 编制,并向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提交验收材料。上年度批 复实施工程需在批复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因不可抗力
15、因素,未完成建设任务而不能按时验收的,工程17 实施主体要提前向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提出书面申请,说 明原因明确延迟期限,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 验收申请经镇(街道)审核报区农业农村局书面批准,延期 验收的工程不计入批复年度改造任务量。三、验收材料工程实施主体需按要求组织验收材料(见附件4-2), 验收材料需包括:(一)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表;(二)工程备案材料(已制定实施方案的需提交实施方 案);(三)竣工决算报告及其佐证材料:施工合同、工程报 价单、材料购买合同、收货凭证、工程结算资料、发票和银 行转账凭证等;(四)工程证明材料:工程竣工图,工程实施前、中、 后的相
16、关照片及说明等(各阶段应不少于3张);(五)水质检测报告:需委托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水质检 测报告(COD、总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指标进行检测);(六)管理制度及承诺:建立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运维 管理监督员和管理员等信息,承诺尾水治理设施维持正常运 行并到达尾水循环再利用或达标排放;(七)资金申请表及申报主体名下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八)其他材料:如:公示材料、招标文件、合作意向 书、企业或养殖户补充合同、绩效评价报告等。四、验收程序18(一)验收申请。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实施主体按要 求组织验收材料,向镇(街)农业农村办发起验收申请。(2)验收形式。收到验收申请后,由镇(街道)或区 农村农村局根据工
17、作安排组织验收。验收具体形式由各区根 据实际确定,可选择镇(街道)初验、区级复验的多级验收 形式;也可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实施主体性质等内容设 置标准,由镇(街道)验收或区级验收的分级验收形式。(三)验收内容。工程验收包括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镇 (街道)或区农村农村局按验收要求审核验收材料、开展现 场验收并给出验收结果。(四)验收结果。各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验收意见与结果, 并报市级备案,上年度实施工程应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验收过程认定为工程建设不达标的,由验收单位出具限期整 改通知,到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五、验收要求(一)对工程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建设指标
18、 是否符合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相关政策文件 规定和建设要求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 .材料是否齐全真实;2 .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结果是否到达排放要求。采 用尾水达标排放的技术处理模式的,治理后外排尾水的COD、 总氮、总磷等主要指标要到达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9101-2007)或受纳水体标准(今后广东水产养殖尾水19 造。3 .全面清淤固基:根据养殖需求和场地条件进行清淤固 基,池塘深度一般建议在3米以上,坡比建议为1: 1.5以 上,主基宽度可通行运输车辆;4 .重修进排水渠:进、排水管(渠)必须独立别离,分 开建造。管(渠)大小要保证养殖尾水排灌通畅,进排水为 暗管
19、(渠)的,可相距一段距离分别建造沉淀井,防止管道 淤塞。利用土渠作为生态沟渠的,建议渠面宽度不小于3米, 深度不小于1. 5米,应种植底生性挺水植物和布设生态浮床;5 .尾水治理设施:采用佛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处理技术 推荐模式(第一版)推荐的技术模式,或采用其它类型的 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技术模式,按照技术 规范配备养殖尾水处理面积,并建造相关的尾水设备设施, 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二)简易生态型工程。适用于经方格化改造的养殖池 塘、生态健康养殖的淡水分散型养殖池塘,其改造内容主要 包括增建或重修进排水渠、改造生态沟渠和组建养殖尾水治 理设施等养殖尾水治理设施。1 .重
20、修进排水渠:进、排水管(渠)必须独立别离,分 开建造。管(渠)大小要保证养殖尾水排灌通畅,进排水为 暗管(渠)的,可相距一段距离分别建造沉淀井,防止管道 淤塞。2 .改造生态沟渠:利用土渠作为生态沟渠的,建议渠面 宽度不小于3米,深度不小于1.5米,应种植底生性挺水植 排放强制标准出台后,以强制标准的要求为准);3 .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 升技术指导意见和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工艺要求;.工程到达招标条件的,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4 .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工程是否按要求公示;5 .工程资金是否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定专款 专用,使用是否规范(如不能用现金支出等)。(二
21、)对工程单位的水治理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及运行 情况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相关核心指标必须要到达佛山市 全域池塘改造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 .核实改造面积。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原那么上按 现场实测面积(以亩为单位保存两位小数)为计算奖励资金 的依据,改造面积是指改造范围内的总占地面积,改造范围 以最外侧塘基底端为测量边界线。经自然资源部门或测绘资 质的机构确认的工程涉及范围养殖池塘总面积的,直接以该 面积为计算奖励资金的依据。2 .确认池塘改造提升情况。一是建设内容与工程备案或 工程实施方案是否相符,如改造后的池塘深度、坡比等;二 是排灌系统是否通畅,进排水管(渠)网是否独立分开
22、建设 且连接到每口池塘,利用原有土渠作为生态沟渠的,土渠内 是否种植底生性挺水植物和布设生态浮床。3 .确认尾水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建设内容与工程备案或 工程实施方案是否相符,验收治理设施、设备数量及其运行 情况。如选择三池两坝等尾水处理模式,要核对的治理设施20 总面积是否到达治理养殖面积的占比要求。4 .复核改造本钱。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对项 目改造本钱进行核定(工程实际改造本钱低于专项补助金预 算金额的,按实际改造本钱核定补助金额)。六、资金公示与拨付各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验收意见与结果,制定奖补资金拟 拨付单位信息,通过各区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以及镇(街)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村信息公示
23、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内容 包括:改造实施主体名称、改造地点、改造面积、改造类型、 验收情况、拟补助金额、收款单位(人)等(见附件4-5) o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前,各区农业农村局报 送资金申请函和相关的验收结果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 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财政资金预算情况下达补贴资 金至各区。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 管理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工程实施主体,或者将奖补资金 拨付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拨付到工程实施主体。工程验收后,各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工程实施的效益发 挥、目标完成、带动作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报市农业农村 局。21附件4工程材料模板及业务表单
24、表单类型序号名称备注(一)备案、申报验 收材料模板4-1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材料4-2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材料(三)审核审批表单4-3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评分表(四)业务流转表单4-4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汇总表(五)公示表单4-5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发放 公示22 附件4-1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材料工程名称: 承当单位: 法人代表: 工程负责人及 : 工程备案年度:编制日期:年 月 日1 .工程备案表12 .申报主体机构(身份)证明文件23 . 土地权属证明34 .工程建设地点卫星影像图或全景航拍图、范围红
25、线图. 45 .工程改造设计56 .工程建设地点现状彩照(要求3张以上)77 .其他材料:820xx年度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表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实施主体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改造计划申请改造面积亩预计改造成 本万元建设类型口标准生产型 口简易生态型是否外排口是(达标排放) 口否(循环水利用)尾水处理设施 占地面积亩尾水处理设 施占改造总 面积比例尾水处理 技术模式工程建设内 容与标准 (一)养殖池塘改造的内容:1 .标准生产型主要包括池塘布局重划、方格化改造塘、全面清淤固基、重 修进排水渠等池塘改造建设内容。2 .简易生态型主要包括重修进排水渠、改造生态沟渠等池塘改造建设内
26、 容。(根据文件要求和自身工程设计,明确需要池塘改造建设的内容、使用材 料规格、建设标准、建设数量等。如填写清淤固基、进排水管网的建设内 容、工程量、规格等情况。如需要清淤池塘个数、清淤后的池塘深度和坡 比、预计清淤土方总量等;进排水管的材质和规格、布管深度、预计用管 的数量、沉淀井的数量)工程建设内容与标准(二)工程进度安排计划养殖尾水处理的内容根据文件要求和自身工程设计,明确需要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的建设内容、 使用材料规格、建设标准、建设数量等。如三池两坝模式需分别写清各个 尾水池的面积,生态浮床的规格和数量、曝气机和曝气头(盘)的规定和 数量、过滤池(坝)建设规格等。鼓励采用佛山市养殖池塘
27、尾水处理技 术推荐模式(第一版)推荐的7种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同样鼓励采用其 它类型的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技术模式。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但要符合文件规定的建设期 限,填写需具体明晰什么时段完成什么工程工程.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完成XXXX工作等。XXXX 年XX月 XX 日至XXXX 年XX月 XX 日,完成XXXX 工作等。XXXX 年 XX月 XX日至 XXXX 年 XX月 XX日,完成 XXXX 工作等。预期产生效 益改造产生的预期效益:主要表述池塘改造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产量 增加多少,租金增加多少,用药减少多少等,以及建设尾水处
28、理施设后产 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分析等。工程改造成 本估算科目(含规格)单价数量价格(元)合计物和布设生态浮床;实施主体 承诺本单位(人)承诺:严格执行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技术指 导意见,养殖池塘不在水产养殖禁止养殖范围内,单位(个人)不在佛 山市农产品质量平安重点监管名录和社会征信“黑名单”,并保证提交的 申报主体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土地权属证明、卫星影像图、规划施工 图等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如工程经批复实施,将全力保障工程的资金投 入,并单独建立台账,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在年 月日前完成改造,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并按时提交验收申 请表、竣工决算报告、
29、水质检测报告等验收材料。同时,建立长效运维机 制以执行达标排放规定,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做好池塘养殖尾水调查监 测、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申请单位(人):(盖章)年 月日发包方村 (居)委会或 国资企业意见申报单位(人)所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真实,建设地点卫星影 像图或全景航拍图与实际建设地点、范围一致,不存在权属争议。经研究, 同意其申报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补贴资金。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日镇政府、街道 办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日3.尾水治理设施:采用佛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处理技术 推荐模式(第一版)推荐的技术模式,或其他简易有效技 术措施去除水体污染物、增加水体溶解氧,实现
30、养殖水体的 高效率循环利用,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三、灵活补贴方式市财政按照不高于改造本钱25%的标准对实施主体进 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简易生态型不高于1000元/亩、标 准生产型不高于2000元/亩,其余局部由区镇两级和实施主 体统筹解决。区级立项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市级将按 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各区作为工程启动资金,各区可以 根据投资规模、工程实施主体性质等自行选择补贴方式。(1)先建后补。工程原那么上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 等方式实施,在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工程给予资金补贴。(2)边建边补。工程可通过启动资金的方式实施,各 区或镇(街)应在工程批复的同时明确工程建设可预
31、付奖补 资金的比例和对应的进度要求,以及奖补资金申请程序等。四、规范工程程序(一)工程备案。工程申报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经改造 土地所有权人和经行政村(居)委会同意,向属地镇(街) 农业农村办提出工程备案(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备案审核。镇(街道)负责备案审核,镇(街道) 农业农村办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 对镇(街)上报的工程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并纳入年度实施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申报主体简称+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2、建设地点:填写详细改造地址到土名,可参考土地承包合同。3、排水受纳河涌:养殖尾水排放到的公共河涌名称。4、申报改造面积:需以承包合同或自然资源部门证明为
32、依据, 如因承包合同为水面面积等原因导致申报改造面积超出合同面积的, 要发包方或所在地村(居)委出具证明材料。5、建设类型:按工程的建设内容二选一。6、本申报书A4规格装订成册,封面及其他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一式六份报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其中两份送区农业农村局备 案,同时提供电子版。附件4-2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材料工程名称: 承当单位: 法人代表: 工程负责人及 : 工程批复年度:编制日期:年 月 日目 录.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表11 .工程备案材料和工程实施方案2.竣工决算报告及其佐证材料32 .工程证明材料5.水质检测报告63 .管理制度及承诺8.资金申
33、请表及申报主体名下的银行帐户复印件94 .其他材料:如:公示材料、招标文件、合作意向书、企业或养殖户补充合同、绩效评价报告等12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实施主体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联系方式改造后池 塘基本情 况改造面积改造本钱万元是否外排口标准生产型 口简易生态型建设类型口是(达标排放) 口否(循环水利用)尾水处理设施 占地面积亩尾水处理设施 占改造总面积 比例改造池塘(亩)口池塘深度约为米。口池塘坡比约为 O口主干道基面宽度 O进、排水道(米)口新建管道或渠道,长/宽(m):径:mm口原有生态沟渠,长/宽/深(m) :浮床:m2尾水处理技术 模式工程完成情况及效果工程
34、改造本钱科目(含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元)合计备注验收申请XX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本单位根据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 施方案案(2022-2026年)的要求,我司(场)、村承当 的 (工程名称),经自查:一、工程验收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二、工程已按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工程已按要求建设完 成,与技术备案、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相符,符合佛山市全 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技术指导意见和池塘养殖尾水处理 工艺要求。三、改造完毕后实现养殖尾水的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 放,并已建立长效运维制度以执行达标排放规定。四、工程资金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规定专 款专用,使用
35、规范。现申请贵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法人代表签名:工程承当单位:(公章)年 月 日(工程联系人:联系 :)附件4-3佛山市全域美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验收评分表佛山市 区 镇(街道)村实施主体名称养殖场位置改造类型1.标准生产型();2.简易生态型()实测改造面积亩核定改造本钱万元一票否决5项(不合格的在右侧空格内划X)1.政府依法规划或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内从 事养殖。2.建设内容与备案情况严重不符,或明显不符合改造类型内容、工程建 设要求、相关规范和实际生产需求。3.未配备尾水处理,或采用尾水达标排放的技术处理模式的,养殖尾水 检测结果主要指标没有到达相关水质指标要求。4.
36、验收治理设施、设备数量与竣工决算报告不一致,或尾水设施设备设 施不能正常运行。5.实施主体被列入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平安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列入社 会征信“黑名单”。评分内容得分1.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完整。(5分)2.养殖水域滩涂权属明晰,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10分)3.布局合理、环境整洁、道路齐整、景观优美、废弃物有效处理。(5 分)4.池塘规格合理,池塘深度符合养殖需要,塘度宽度、坡度符合生产要 求。(5分)5.养殖基础生产设施、设备维护运行良好,用电等设施设备完备且运维 良好。(5分)6.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养殖尾水经处理能循环利用或达标 排放。(5分)7.进、
37、排水管(渠)独立别离,分开建造,养殖用水排灌通畅。(10分)8.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合理,工程建设内容、数量和质量与竣工决 算报告相符。(10分)9.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主要指标符合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 升技术指导意见、佛山市全域池塘改造提升工程管理指导意见的 要求。(10分)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应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按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工程按要求进 行公示。(10)11.建立改造养殖池塘维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工程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 责,保障建成的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10分)12.资金适应符合有关规定,执行会计制度,账
38、本账目清晰。(10分)13.工程建设对提高建设单位的绿色生态养殖有积极推动作用,并能提高 经济效益,工程的建成有较好的行业示范价值。(5分)(90分及以上为验收通过)总得分:验收工作组 意见经工作组成员一致同意,该工程验收结果为:口通过,按补贴面积 亩,补贴标准元/亩计算,建议补贴金额为元;口不通过,整改意见: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组长:成员:计划的工程,视为立项。经立项的工程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 点、规模、建设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三)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 构编制工程实施方案,确定选择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其中, 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需按规定进行招标;以县级或 乡镇国家机关
39、、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工程实施主体,使用 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应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 需在批复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建设过程要保 存好施工合同、财务票证、施工照片等材料,且需接受区、 镇(街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四)工程调整与终止。工程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 实施,建设工程确实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或者终止的, 需上报镇(街)审批,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1 .工程调整。工程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的,将调整 相关材料报送镇(街)审批,同时将有关工程调整资料书面 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2 .工程终止。已办理建设工程立
40、项的,因不可抗力因素 造成工程实施停止或实际建设内容不符合全域养殖池塘改 造提升建设工程相关政策规定、或违规使用资金、或立项2 年后工程未有启动推进的,必须办理工程终止。建设工程终 止后,专项补助资金尚未划拨的,统一退回镇级财政预算资 金指标余额,已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全额追回。(五)工程验收。验收主体和验收权限由各区确定。申附件4-4XX年度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备案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实施地点工程实施主体改造面积 (亩)改造类型计划改造总 价(元)实施周期法人代表工程 联系人联系人 单位(公章):填报人:填报日期:附件4-5XXX年度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公示公
41、示单位(盖章):监督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序号工程单位改造类型改造面 积(亩)是否已 通过验 收补助标 准(元/ 亩)补助金 额(元)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备注简易生态 型标准生产 型报主体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或镇(街道)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由镇(街道)或区农业农 村局负责验收(具体要求见附件3)。五、加强监督管理(一)明确监管责任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辖区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的 统筹指导,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落实绩效目标。各镇(街) 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导工程实施主体做好工程建设、档 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建设工程的真实性、合规性以 及工程建设内容
42、、建设规模、工程估算等,及时发现、纠正 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实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 控”,市级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对工程 质量和资金平安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 查,对工作进度慢的区、镇(街)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 力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问责。(二)强化建后管护要在工程实施前明晰所有权、使用权、管护主体和管护 责任,实施主体不可擅自改变尾水处理设施功能,要保持设 施正常运行,对违反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 理。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建设的固定资产原那么上归村集体所 有,单个水产养殖企业(户)受益工程,由其负责管护运维; 多个水产养殖
43、企业(户)共同受益的工程,由行政村或村民 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居)决定,以承包、 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商定运维费用,将 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到实处,实现经营权和管护责任相统一。 承包期结束后,养殖企业(户)不得撤除固定资产、破坏尾 水处理设施设备,否那么村居委可以破坏集体资产为由追究其 法律责任。明确信息资产共享。实施主体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明确, 享有财政补贴的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所建设的尾水处理 设施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以及建立在工程基础上升级配置 的设施设备,所采集数据信息须与政府共同享有,要保存信 息数据接口对接政府相关信息系统并无条件接受政府的数 据采集要求,
44、任何单位不得以技术专利、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数据对接,如拒绝数据采集,政府部门可取消本补助政策享 受资格,责令其退回补助所得。(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 平安,严防“骗补”行为。各区可根据投资规模、工程实施 主体性质结合实际下达启动资金。工程资金使用原那么上实行 银行转账,严格控制现金支付,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除取消本补助政策享受资格, 责令其退回补助所得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附件:1.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指引.工程备案立项程
45、序指引一 6 一.工程验收管理程序指引2 .工程材料模板及业务表单附件1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指引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 工程工程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属 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需按规定进行招标,以县级或乡 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工程实施主体,使用财 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应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根据相关 规定,对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中涉及招投标要 求及政府采购管理主要情形进行梳理,作出如下指引:一、先建后补工程(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产养殖企业(户)、专 业合作社、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企业)作为工程实施主体,未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 且未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不要求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和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亦无须执 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以镇(街)行政事业单位为工程实施主体,应按 照基本建设财务规那么(财政部令第81号)等有关规定 编制工程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使用预 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