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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管理标准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职责14.1 控股公司14.2 控股运营管理部/煤业集团24.3 大区及下属公司、煤业下属公司2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2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25.2 利润分配原那么25.3 利润分配的基础和顺序35.4 利润分配的流程和记录36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37检查与考核38报告与记录4附录A (规范性附录)流程图5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利润分配相关资料7B.2基金提取比例公司性质提取内容提取比例法规依据备注内资法定公积金10%公司法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股东会决定; 电力通
2、常不提中外合资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实施细那么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外商独资储藏基金10%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资企业法实 施细那么累计提取金额到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利润分配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投资收益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所有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管理公司(以下简 称“工程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术语与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投资收益管理电力以股东的身份决定或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依据利润分配决议获取投资收益,并 进行相关财务处理。3. 2工程公
3、司方持股不低于51%且拥有控制权或管理权的公司,或持股低于51%但拥有管理权的公司。3. 3参股公司方持股低于51%,且不拥有控制权或管理权的公司。4职责4.1控股公司4. 1. 1总裁审批工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1.1.2 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审核工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1.1.3 财务部 负责统筹电力投资收益管理工作,对工程公司投资收益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 负责对工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 协助工程公司办理境外预提所得税缴纳、外汇管理等。 负责工程公司派息款的催收。 负责会计账务处理等。1.1.4 法律部审核工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协议等规定,提出意见。4.2 控
4、股运营管理部/煤业集团 负责收集汇总工程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审核并征求控股财务部意见后完成电力控股签报流程并 取得批复; 负责及时安排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推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电力提议的利润分配意见; 负责于次年5月31日之前组织完成上年度各工程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董事签署后,一 周内传递给工程公司、控股财务部和控股法律部; 负责催促工程公司于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派息。 负责催促参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及时足额派息。4.3 大区及下属公司、煤业下属公司 负责起草工程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于次年4月15日之前报电力控股审核。 协助完成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的董事签署和传递。
5、负责会计账务处理。 负责资金筹集,于次年6月30日之前及时派息。 负责办理外汇登记、付汇等手续。 负责办理协定优惠税率,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本标准依据的流程利润分配管理流程图(大区)(见附录A图A. 1)利润分配管理流程图(煤业)(见附录A图A. 2)利润分配原那么5.1.1 依据公司法和工程公司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须符合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程序;工程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为最终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决议模板参见附录B. Io工程公司应当依据法律和电力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储藏基金等各项基金,其中内资企业法 定公积金、外商独资企业储藏基金累计提取额到达该公
6、司注册资本的50%时; 不再提取。各项基金的提取 比例最终由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工程公司可参照附录B.2的提取比例提出利润分配预案。5.1.2 全资子公司,在考虑税盾效应的基础上,原那么上可考虑全额分配;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时还应 按集团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借款情况、现有负债率高低水平、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风险(例如是否属 于落后产能且有淘汰风险的工程),同时兼顾后续资本性支出,区别不同情形,制定不同的利润分配政策,在 工程公司满足具有归还股东借款和外部借款能力的前提下,方可做利润分配。5.1.3 当工程公司因外部融资困难而使用股东贷款/股东担保时:a)如果某一股东方未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提供
7、股东贷款/股东担保,那么该股东方应首先按股权比 例补足股东贷款/股东担保,方可进行利润分配;b)如果某一股东方不能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贷款/股东担保的,那么工程公司应首先归还其他股东方 的贷款/解除股东担保,直至工程公司归还全部股东贷款/解除股东担保后,方可进行利润分配。5. 2.5工程公司派息时应对各股东方一视同仁,不得对局部股东优先或推迟分配。5.6.6 派息资金由工程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自行筹集。如果工程公司现金不能满足派息需求时,可 通过外部贷款或股东贷款筹集派息资金。原那么上股东贷款需由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对于 非全资的工程公司,如存在其中一个或多个股东方通过内部借款或
8、委托借款方式,占用工程公司资金的, 应优先从其应享有的股息份额中扣减相关本息,如有余额再进行分配。如对境外股东派息,工程公司应按协 定税率办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6.7 除董事会决议同意外,工程公司不得以转增资本、基建投资、融资困难等各种理由推迟派息。超 过规定日期未派息的,股东有权决定收取资金占用费。5.6.8 电力总部平台性公司的投资收益管理由电力总部负责。5. 2.9参股公司原那么上应全额现金派息,并及时足额上缴。5. 2.10参股公司可参照本管理标准执行。5.3 利润分配的基础和顺序3.1利润分配的基础通常为未分配利润,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依
9、法缴纳企 业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积金、储藏基金等各项基金后,连同以前年度的留存收益,可用于向股东派发股息。5. 3.2电力控股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工程公司一年内屡次派息。6. 3.3利润分配顺序是:a)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b)依据企业性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等; 向股东分配利润;c)经过以上分配尚有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的,作为工程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4 利润分配的流程和记录4.1工程公司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前,应首先按照上述5. 1. 3和5. 1. 4综合评估企业偿债能力。利润 分配预案经煤业集团/大区、控股财务部/法律部
10、审核,并报控股管理层同意后,工程公司将已获得批复的利 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形成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执行。5.4.1 工程公司假设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对本公司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以 及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5.4.2 控股运营管理部/煤业集团在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利润分配决议后一周内,无论利润分配决议是否 签署完毕,均应指定专人将利润分配决议文本电子版同时传递给工程公司和控股财务部。在利润分配决议签 署完成后一周内,将签署完毕的决议文本扫描件传递给各股东方、工程公司和控股财务部、控股法律部存 档。5.4.3 控股财务部根据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发
11、出利润分配通知,办理支付股利相关手续。5.4.4 工程公司在办理完毕支付股利手续的当日,将银行转账凭据、预提所得税扣缴凭据扫描件传递给 控股财务部。5.4.5 只有在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利润分配决议后,才能将“未分配利润”转入“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并代扣代缴相关预提所得税。利润分配决议日期与相关账务处理须在同一会计期间。6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7检查与考核无8报告与记录表1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表1 报告与记录序号名称填写部门保存地点保存期限1*董事会第*届* 次会议决议(利润分配决议)工程公司 相关部门工程公司 相关部门永久保存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A.1利润分配管理流程图(大区
12、)编号:L/ YHK 2303. 04. 01-2018-02利润分配管理流程(煤业)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煤业集团煤业下属公司煤业集团控股财务部控股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总裁过程描述财务部是本流程的归口管理部门。流程开始。1 .煤业卜属公司于4月15日之前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提出申请。2 .煤业集团审核利润分配预案。3 .控股财务部审核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4 .控股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审核。5 .总裁审批。6.沟通执行6.煤业集团根据审批意见,与工程公司沟通修改,落 实执行。7.提交董事会/股东会7.煤业下属公司将已获得批复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董事会/股东8.煤业集团组织召开革事
13、会/股东会,5月31日前形 成利润分配决议,并于一周内传递给工程公司和控股财 务部。10.催促上缴 股利9.煤业下属公司、控股财务部根据利润分配决议进行 账务处理。I。.煤业集团催促大区/工程公司(特别是参股工程) 6月30日之前上缴股利。11.煤业下属公司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外汇登记 (如有),支付股利。将银行转账凭证、预提所得税扣缴凭据扫描给控股财务部。12.控股财务部催促大区/工程公司分配股利,并保存 相关凭证。流程结束。A.2利润分配管理流程图(煤业)附录B(资料性附录)利润分配相关资料B.1利润分配决议模板*董事会 第*届*次会议决议 第*号总第*号*(下称“公司”)董事会第*届*次会议于20* 年*月*日在*举行。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及授权代表 出席了会议。经会议表决同意公司20*年利润分配决议如下:公司20*年实现利润总额*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如无, 填“零”)元后,扣除企业所得税*元,实现净利润*元。按净利 润的*%、*%比例,分别提取*基金*元、*基金*元,提取后,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如无,填“零”)元,本年实际可分配利 润为*元,(如有特殊情况不全额分配,请加说明),向各股东分配 利润*元(见下表)。股东名称股比应分配利润(元)说明7股东名称股比%应分配利润(元)说明合计董事签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