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视角下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性论.docx
《多学科视角下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性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多学科视角下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性论.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多学科视角下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性论On the Attribute of Mixed Ownership Vocational Colleges Based onthe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作者:作者简介:雷世平(1962-),男,湖南长沙人,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 院基础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 有制改革;卢竹(1980- ),女,湖南长沙人,空军航空维 修技术学院航空服务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 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高等教育管理。原发信息:职教论坛(南昌)2017年第201728期 第24-28页内容提要:属性问题是混合所
2、有制职业院校学院办学的根本问题。因 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或多或 少均涉及其属性问题。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性问题认 识不清,那么很容易导致对其理解上的偏差,继而引发其办 学实践的混乱。和其他事物一样,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 属性也是多方面的。基于产权经济学视角所理解的混合所 有制职业院校的办学属性(所有权属性)那么表现为国有资本 的主导性,不同所有制性质资本结构的多元性和开放性; 基于哲学(唯物辩证法)视角所理解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的功能属性那么表现为“非营利”和“营利”二者的兼容 性;基于民法学视角所理解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 性那么应该归类为非营利性法人中的“事
3、业单位法人”。On the Attribute of Mixed Ownership Vocational Colleges Based on the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析。民法学认为,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自然人相对称。与自 然人不同,法人是法律构造之物。法人分类是法人特性在法律框架下的一 种具体表达,法人的法律地位会因其类型之差异而有所区别力。我国法人 分类和国外法人分类既有共性特征又不完全一样。1986年4月12日第六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简称民法通那么)按照功能、设立方法
4、、财产来 源,将法人细分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四个类型,法学界将后三种法人统称为非企业法人8。由于近三十年来我 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不断涌现,民法通那么原有的法人分类,已经很难适应新的形势开展要求。为了进 一步规范我国经济秩序和整个社会秩序,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 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 那么(以下简称民法总那么),对法人做了重新分类,即把法人分为营利 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等三类,另外,还明确了哪些组织为非法人 组织。按民法总那么解释: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
5、 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和其他企业法 人等;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 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非法人组 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民 法总那么的出台,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实社会生活中法人分类的一些 难题,但并非解决了所有问题。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到底属于哪一种法人 类型,依然难以依
6、据民法总那么做出直接界定,需要从法理或事理的角 度进行研究。在笔者看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很显然既不属于营利法人 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和其他企业法人中的任何一种,也不属于 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 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民法总那么框架 下的就近原那么,当前,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非营利 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既符合事理,又符合法理。其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基本符合事业单位的特性,1998年10 月25日国务院发布,2004年6月27日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条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
7、目 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 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依据条例的规定,一个社会 组织要能成为事业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国有资产成分、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三个基本特征。就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而言,目前虽无相关 法律、法规直接对其单位性质或法人属性进行明确界定,但依据本文第二 局部所提到的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国有资本 的主导或参与以及非营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等这三个基本条件,我 们认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基本具备事业单位特性,可以将其界定为事 业单位法人。其二,与我国现行法人分类制度不冲突。法律具有稳定性。法律的稳 定性作为法律的内在本
8、质属性,是其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表现。我国 民法总那么已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民法总那么借鉴 德国等法制兴旺国家法人分类理论及其相关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历史发 展实际和现实特点,对法人做了新的分类,这种分类比拟切合我国不同类 型社会组织的实际。因此,为了维护我国民法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在新的 民法总那么规定的三大类法人中,我们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划入非营 利法人这一类,并将其界定为事业单位法人I:匕较稳妥。这样做能使混 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完全融入我国民法总那么关于营利、非营利 和特别法人的范畴之中,防止与民法总那么确定的新的法人分类制度的 冲突。其三,有利于正确的履行法律规范
9、。从法律实践的角度看,我国基本 法层面上既没有民办非企业法人安身立命之所,也无民办事业单位 法人”的存在空间。当前,有的省份在法人登记管理实践中将混合所有制 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依据的是现行的一些行 政性规范文件,而不是民法通那么或其他法律,在法律运用中,存在法 律位阶的错乱。有的地方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民办事 业单位法人”,明显存在以所有制性质来界定法人属性的传统习惯思维, 其名称存在逻辑矛盾。因此,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划入为非营 利性法人这一大类,并进而将其界定为事业单位法人,能有效防止其 法人属性界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规范其法人登记及管理行为。当
10、前,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非营利性法人中的事 业单位法人”,理论界仍然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为了更加准确地把握混 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法人属性,笔者认为可以对我国目前的事业单位做出 重新分类。事业单位重新分类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 根据公共物品与公共需求理论重新确定事业单位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 价值取向或价值目标;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是,由于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 有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引发了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需要我们 对原事业单位概念中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 办”等内在要求赋予新的解释。因此,我们可以试图借鉴公共产品理论(即 公共产品分为纯公
11、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思路和方法,把事业单位分为纯 公益事业单位和准公益事业单位。如果上述划分可行,那么把混合所有制 职业院校法人属性界定为准公益事业单位法人”那么更为合适。因为这样 界定,既可以厘清纯公办职业院校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之间在法人属性 界定上的区别,又可以有效防止当前把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界定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所出现的逻辑矛盾。关键词:多学科视角多昆合所有制混只业院校/属性期刊名称:职业技术教育 复印期号:20印年03期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8-0024-05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热议后,渐渐趋于 平静,其实践
12、领域探索的步伐也日益谨慎。出现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 我们对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准备缺乏。其中就包括对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属性问题了解不深刻,理解不透彻。笔者认 为,属性问题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根本问题。因为,混合所有制 职业院校办学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或多或少均涉及其属性问题。对属性 问题理解出现偏差,那么很容易引发其办学实践的混乱。因此,对混合所有 制职业院校属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对混合所有制 职业院校未来开展方向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而且将有利于促进混合所有 制职业院校的规范与开展。属性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是一事物在和他 事物的相互联系中所表现
13、出来的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事物的质是多方面 的,一定质的事物的属性也会是多方面的。为了加深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 校的全面认识,本文将依次从产权经济学、哲学、民法学等不同视角,分 别对其办学属性(所有权属性)、功能属性(非营利和营利二者的兼 容性)、法人属性(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等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教于同行。一、基于产权经济学视角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属性论办学属性亦称办学性质。受传统公、私所有制划分观念的影响,长期 以来,我国理论界对教育领域办学属性的理解和认识比拟僵伤口绝对,那 就是非公即民(私)。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相关教育法律中只 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概念。混合所有制职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科 视角 混合 所有制 职业院校 属性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