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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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深化“诚信苏州” 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开展促进形成新开展格 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十四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结合苏州实际, 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 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一、规划背景(一)开展基础。“十三五”时期,苏州市坚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作为构建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重要支撑,成功创立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 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长期保持地级市第一、第二名,屡次获 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考评第一等次,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 惯例、具有苏州特色、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 系,为“十四五”时期建设更高水平“诚信苏州”奠定了坚实基1.信用建设基础全面夯实。场景,推进信用产品和服务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经济开展。加 强跨区域信用协同,推动区域信用合作再上新台阶。(三)开展目标。到“十四五”末,苏州市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营商 环境持续优化,信用经济更加成熟,社会诚信意识
3、普遍增强,建 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保持全国第一 方阵“领跑”优势,为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奠定 坚实基础。信用基础建设保障更有力。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进一步完善“制度+清单+目录”管理体系,显著提升信用建设规 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智能化为支撑, 稳步提高省市区三级协同效率,规范高效归集共享信用数据。全 面提升信用产品和服务专业化、优质化水平,推动信用服务行业 规范、健康、可持续开展。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更高效。进一步加大信用支持中小微 企业融资力度,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强化信用服务助企纾困, 加大企业增信力度;丰富信用惠民便企应
4、用场景,显著提升守信 获得感;发挥信用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加速开展信用经济。信用助推社会治理更精细。建立信用大数据风险预警和 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健全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信用正向引导作用,持续提 升社会成员自律意识和自治水平。10信用市场化应用更丰富。持续推广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 基本形成市场化信用服务和公共信用服务互为补充、市场信用信 息与公共信用信息互相交融、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 层次信用服务体系。全社会诚信气氛更浓厚。常态化开展诚信宣传和教育, 全面弘扬吴文化诚信美德,广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 街道等,打造“诚信苏州”宣传品牌
5、,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信、 守信、用信的意识。表1: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5 年目标属性1新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约束性2省级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县级地区试点三3约束性3省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完成约束性4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领域)数量(个)220约束性5政府及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约束性6“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逐)100约束性7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亿元)2000预期性8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家)60预期性9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数量(家)650预期性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制度标准建设。1 .提升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社会信用
6、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社会信 用条例,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 快完善信用配套政策,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构建层次清晰、 相互衔接的信用制度体系。强化信用制度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 估,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 .加快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标准,探索构 建表达高质量开展要求、具有苏州特色的行业和区域信用管理标 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及企业参与信用相关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3 .推进清单化管理。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 为依据,编制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在
7、国家和省清单的 基础上,制定实施苏州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守信激励措施清单 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二)推动系统优化升级。1 .全面推进省市区一体化建设。优化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国家、省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立三级数据协同机制。加强基础服 务和管理业务一体化协同,畅通信用查询、信用修复、异议处理 等业务流程联动。12专栏1:信用服务质效提升工程构建覆盖网站、窗口、手机APP、自助端的立体化公共信用服务体系, 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信用服务质效双提升。依托 “信用苏州”网站,集成信用查询、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标准化信用 服务,提供“一站式”线上办理。依托
8、“苏商通”法人服务总入口 APP, 实现企业信用服务“掌上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充分满足定制化、 个性化信用服务需求。丰富完善自助终端服务功能,推广信用信息自助 查询、信用报告自助打印。2 .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归集,实现“应 归尽归”。加强信用数据治理,建立健全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 质量管控体系,实现来源可视、质量可控、问题可溯。强化信用 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各行业信息 系统的对接,提高数据采集规范性、完整性、连续性。3 .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通过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和业务中台提供数据服务,扩大跨地 区、跨部门信用信
9、息共享范围,实现深度共享、按需交换,有效 支撑各类信用应用需求。完善“企信通”平台,主动推动关联企 业信用数据,提升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建立健全公 共信用信息社会化应用机制,优先开放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 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等资源整 合,建设综合性数据资源池。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区块链、大数据 等手段深度挖掘信用信息价值,研发市场化信用产品,推动信用 信息融合应用。4 .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平安保障。加强信息平安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采取有效 的信息平安保护措施。严格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 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
10、市场 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信息平安监控体系,加大信息平安监督 检查力度。(三)强化政务诚信建设。1 .深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 督、服务全过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那么, 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 明规范。持续扩大行政行为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双公示”的 基础上,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 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 依法依规公开。2 .完善政务诚信系统。优化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信用档案, 深化政务信用信息与纪委“智慧监督
11、”平台等共享应用。建立苏 州市政务诚信监测指标体系,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 守信践诺以及政务诚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价。开14 展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务诚信监测评价,不断丰富监测内容,优 化评价模式。3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 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街道和乡镇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催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 立的各类合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4 .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完善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部门和公 职人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
12、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 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将政 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 判决、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5 .加强公职人员信用管理。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查询信用信息, 做到逢录必查、逢调必查、逢任必查。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在典 型选树、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守信公务员。依托苏州市干部在线 学习中心等,持续打造诚信教育精品课程,常态化开展培训。6 .持续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协调处理,催促相关政府机构和事 业单位按期履行义务,确保全市政府机构失信案件动态清零。构
13、建多部门联动的政府失信预防处置长效机制,实现实时预警、及时干预、按时整改,(四)健全新型监管机制。1 .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有序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 支持市场主体作出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强化 信用承诺履约核查反应机制,将承诺信息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 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形成有力的管理闭环。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 口,在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通过多 媒体演示、展板展示、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守法诚信 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
14、经营意识。优化事前信用审查功能。将信用审查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和业 务办理流程,实现业务同步核查、信用智能识别、奖惩自动触发、 结果实时反应等动态协同功能,进一步强化对失信主体的约束作 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提升信用报告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推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 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更广泛、更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2 .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全面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在办理注册登记、16 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及时、准确、规范、 完整地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
15、码为基础,在 部门业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类别全覆盖。规范开展和综合运用信用评价。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 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对监管对象 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结果信息部门间共 享。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 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尚未到达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市 场主体,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和相关管理规范。3 .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 记录、归集、共享、公开和惩戒等机制,严格限定严重失信主体 名
16、单设列领域范围、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对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实行动态管理,跨部门、跨领域按需实时共享信息,开展协同监 管,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实行失信惩戒措施清 单管理,按照失信行为发生的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因素, 依法依规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 当。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流程,定期举办公益 性信用修复培训,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和质量。探索推动部门协同 修复,统一信用修复受理和公示标准。建立行政处分信息信用修 复主动告知机制,引导信用主体关注自身信用、纠正失信行为、 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4 .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互
17、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 区、跨部门信用协同监管机制,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 用信息等,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协同处理。支持 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 增强会员企业诚信意识。专栏2:区域信用合作提升工程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开展示范区信用合作,共同推进跨区域公共信用 数据共享交换、信用特色创新应用。深度参与“长三角征信链”试点工 作,助力优化区域信用环境。推动长三角信用产业共建、共享,在医疗 卫生、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领域实行跨区域信用监管联动。强化苏锡 常信用一体化协同,探索建立以守信联合激励为核心的城市信用合作机 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开展提供
18、良好的信用环境。(五)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开展、公共服务、 生态建设等经济社会运行重点环节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用在创 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良好 的信用生态环境。1 .消费领域。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消费18 者权益保护。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健全重要 消费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共用机 制,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消费风险提示服务。释放医疗、 养老、旅游、购物等领域消费潜力,扩大信用消费规模。建立健 全
19、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低价倾销、价 格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平台经营者自主定 价,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向好开展。专栏3:信用消费环境提升工程强化信用手段在“吴优金”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中的应用,不 断优化消费环境。推广以无理由退货信用承诺为基础、以经营主体信用 监管为支撑的“吴优金”诚信经营模式。开展“吴优金”守信激励应用, 对主动作出承诺并依诺履行的经营主体在公共服务、行政管理、评优评 先等方面提供惠利措施。加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试点推进预付费服 务无理由退货,对预付费商家实施动态信用评价,及时
20、预警信用风险信 息,减少消费者损失。2 .医疗卫生领域。升级完善苏州市诚信医保信用评级平台,建立医疗保障信用 信息记录、归集和应用机制。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创新基金监管执法机制,强化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监管协作, 形成全方位监管格局。加强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围绕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20142020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政务诚 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 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法等文件,全面统筹推进信 用工作。各地各部门制定发布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承诺、信用评 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修复等政
21、策文件超200项, 基本建立起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 领域,服务各类信用主体,涵盖信用管理全流程的信用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适时调整苏 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区均成立相应的领导协 调机构,形成两级联动的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 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信用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 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并对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 保工作取得实效。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十三五” 期间累计投入超4000万元。信息系统迭代升级。建成“一网两库一平台、两大应用作支 撑”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十三五”期间
22、,共归集70万法人、 1200万自然人信用信息9. 3亿条,较“十二五”末增长近30倍。 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归集“双公示”信息510万条。搭建 资源服务驾驶舱,向各地各部门共享65类、2. 4亿条信用信息; 向市场机构共享2395万条信用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 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评比中,屡获第一名、特别贡献奖、优秀 推广信用承诺制,落实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和不良执业行为记 分管理,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在医保政策制定、基金监管等方面的 应用。强化医务人员诚信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建立执业医 师、药师、护士等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综合运用信用 提醒、信用约谈、依法执业信用报告、
23、失信行为通报公示等手段, 规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行为。3 .工程建设领域。强化工程建设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重点实施土地市场信用 监管联动,在系统注册、成交、供地等多个环节对土地竞买人开 展全面信用审查,限制严重失信主体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 牌竞价出让活动。推进建筑领域、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和住房 保障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探索信用评价结果在中介服务、 招标投标、工程申请等活动中应用。开展建设领域失信问题专项 整治,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行为和行业乱象,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 .劳动用工领域。研究制定劳动用工领域地方信用标准,健全用人单位、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
24、位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加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力度,树立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典型, 丰富正向激励场景,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大对侵犯职工劳 动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非法用工 等失信行为。强化信用手段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中的运用,实20 现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时动态监管,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 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5 .科研和知识产权领域。实行科研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诚信审核。 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科技工程分类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 分类监管机制,依法查处学术造假、骗取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 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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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 十四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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