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工业企业政策指南资料.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发展工业企业政策指南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展工业企业政策指南资料.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发展工业企业政策指南-发展工业企业政策指南(一)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一、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所购置设备增值税抵扣政策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进行技术改造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2、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办理程序:凭购进设备凭证及相关文书到纳税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和经委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政策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经确认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作为进项税准予抵扣,其它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海关总署正在研究制定中)。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57号令)、海关总署关于
3、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第791号)。办理程序:1、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所进口设备,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由省经委负责出具确认书;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工信部)出具确认书。2、利用外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经委负责出具确认书;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工信部)出具确认书。3、已设立的鼓
4、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凭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经委负责出具确认登记证明;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工信部)出具确认登记证明。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海关和省经委投资与规划处三、中央预算内支持工业项目资金政策内容:中央财政支持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中发200818号),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办理程序:企业根据国家
5、部委下达的技术改造及工业投资导向专题,向所在市或县经委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材料,由所在市或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经委上报省经委。其中省属企业直接上报。办理部门:省经委投资与规划处四、省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政策内容:省财政设立技改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贴息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以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政策依据: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安徽省财政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经投资200869号),以及当年由省
6、经委或由省经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要求上报专项资金项目的文件。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经委、财政局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材料,由所在市或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经委、财政局上报省经委、省财政厅。其中省属企业直接上报。受理部门:省经委投资与规划处五、免征国家级技术中心企业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政策内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2010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依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第44号令)办理程序:企业凭进口合同、进口设备用途说明、代理(委托)
7、进口协议等文件,到合肥海关下辖的分关窗口办理减免税手续。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海关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内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科策200877号)。办理程序:企业凭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计划文件、研究开发项目审核意见、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研究开发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展 工业企业 政策 指南 资料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