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用人单位责任复习课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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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用人单位责任-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用人单位责任。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的理解。掌握四个方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侵权的,由用
2、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什么是“执行工作任务”呢?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认定。包括两种情形:(a)执行单位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工作任务;(b)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了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只要其表现形式是执行工作任务或者与执行工作任务具有内在联系,都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须注意:这是侵权责任法与此前规则的不同之处。还须注意:若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用人单位对外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但这属于行政法或劳动法上的问题,不归侵权责任法调整。用人单位
3、采广义概念,包括:(a)国家机关;(b)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c)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土地承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换言之,只要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的“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都归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调整。【真题研习】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20题)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原来的答案是A)【真题研习】甲是乙运输公司的
4、雇员,乙派甲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甲的老家,甲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丙车毁人伤。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008年四川延考题试卷三第17题)A.甲B.乙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乙赔偿后向甲追偿D.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答案】B(以前的答案是C)2.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二款的理解。(1)所谓劳务派遣,指用人关系与用工关系发生分离的劳动关系(见(10年卷三70题)(2)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则承担责任: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侵权责任。若用工单位的赔偿能力不足,劳务派遣单
5、位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的补充责任具有三个特点:(a)具有顺位利益,若用工单位的赔偿能力充足,派遣单位即使具有过错,也不对外承担责任。这就是“补充”二字的含义。(b)派遣单位的责任是过错责任。即使用工单位赔偿能力不足,派遣单位若无过错,也不承担责任。这就是“过错”二字的含义。(c)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就是说,并非“剩多少一定得补充赔偿多少”,而是“补充赔偿与其过错相应的数额”。这是“相应”二字的含义。【真题研习】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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