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设备管理制度.docx
《水电站设备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站设备管理制度.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水电站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篇总纲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站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台帐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的巡视点检制 度、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设备评级管理制度、物资储备 定额管理制度、设备异动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计量监测管理制度、施工机具管理制度。第三条引用标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电力企业管理标准。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第四条适用范围:某某水电站。第二篇技术台帐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站设备运
2、行原始数据的全面、准确,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混 乱,规范技术台帐、记录管理,特建立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现场台帐记录分类、技术台帐分类、台帐记录规定。第三条 适用范围:某某水电站。第二章台帐分类第四条现场台帐分类(一)设备缺陷记录(二)发电机绝缘电阻测定记录(三)电动机绝缘电阻测定记录(四)变压器绝缘电阻测定记录(五)调度命令票、设备停修申请书(七)组织有关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和技术进步活动,不断提高水电站可靠性 管理水平。(八)每月组织一次水电站的可靠性分析、评价会,全面评价运行管理、检修 质量等因素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并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目标。(九)水电站的工作总结时,应汇报水电站的可靠
3、性分析结果。第七条水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一)贯彻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法规、制度及标准,按九寨沟水电开发公司对可 靠性管理的要求,执行适合于水电站实际的可靠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接受 有关领导部门的监督。(二)可靠性管理小组成员可靠性管理方面按受可靠性管理小组长监督、检 查、评价及指导,进行水电站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三)根据可靠性管理小组制定出的可靠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统计可靠性 数据,计算、分析水电站可靠性指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水电站汇报,确保数 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四)积极完成小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黑河电站的设备可靠性分 析,全面分析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因素
4、对设备可靠性的影响,通过设备可靠 性提高的整改建议可实施性分析,参与制定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措施,并 加以实施;(五)积极参与可靠性管理与技术培训,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第三章可靠性评价工作规定第八条 开展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执行以下标准。(一)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二)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暂行),中电联电 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第四章可靠性数据统计及信息管理第九条 水电站的发电设备、辅助设备、输变电设施、厂用电系统等影响发电可 靠性的数据均为月报统计数据。第十条水电站可靠性小组,每月1日前将上月有关数据汇总填表,并进行分 析评价后,由小组长上报水电站。经水电站审核
5、评价后,分季度呈报九寨水电 开发公司审阅。数据的采集与统计等,在遵守可靠性管理有关标准外,均应以 业主要求为最终标准,并达到最终共识性。第十一条 组建水电站可靠性管理小组,报送可靠性信息的要求和规定,由水电 站筹划,可靠性管理小组长负责,小组成员应按可靠性信息的要求和规定认真 执行。第十二条对于重大的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应及时跟踪分析,在事故定性后 及时将详细的分析材料以书面方式呈报电站站长。第十三条 可靠性数据、信息的统计和传送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客观如实地 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水平。第十四条 水电站可靠性信息由水电站实行统一管理,并接受电站站长的监督。 以上报业主并经业主认可的数据为
6、准。第七篇设备评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评级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加强设备管理,有计划地提 高设备健康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设备评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真正把设备用好、修好、管好。使设备经常保 持在无缺陷情况下运行。保证安全,经济生产。第二条设备评级是技术管理方面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个设备应结合职责分 工落实到人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管辖,职责设备的技术状况,不断进行 维护和检修,并结合安全大检查大小修、更新改造及各项季节性工作。及时对 设备进行鉴定和评级,并提出设备升级方案,力争消灭三类设备,减少二类设 备,提高一类设备。第二章设备完好
7、率的计算方法及要求第三条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100%。第四条要求:主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肌一类率达95%;辅助设备完好率达 95%O第五条主设备指水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其余的均为辅助设备。第三章设备评级时间及范围第六条设备评级时间:每年评级一次。第七条 设备评级范围。全厂所有主辅助在用设备均参加评级(包括闸首)。第九条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状况评级。第十条 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评级。第十一条设备大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变化时应重新评级。第四章设备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由设备管辖部门工程师会同设备分管人按照设备评级标准要求进行设 备评级,经水电站站长签字后并汇总。第十
8、四条设备评级后,设备管辖部门应提出消除三类设备的技术措施和计划。第四章设备评级办法第十五条设备评级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第十六条一类评级的主要条件(一)能持续达到铭牌出力。(二)设备没有重大缺陷,部件完整齐全,能保证安全可靠运行。(三)各项运行指标、参数达到设计或有关规定,设备运行记录、技术资料齐全 正确。(四)信号、保护装置及主要的指示仪表完整良好,动作正常.指示正确。(五)主要自动控制装置经常投入运行。(六)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消除“三漏”,标示、编号醒目。第十七条二类设备是基本完好的设备,虽有一般性缺陷,但仍能安全、满出力 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也能保持一般水平。第十
9、八条三类设备是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出力,出力降低,效率 差或“三漏”严重。第十九条设备评级要综合衡量,以设备各单元总的技术状况为准。如一个单元 内的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类者,应为二类同时有二、三类者,应评为三 类。第八篇储备定额管理制度第一条储备定额管理是保证在设备发生缺陷、故障或事故时,能够及时修复设 备的重要环节,应按备品配件的种类、重要程度、易损坏程度、损坏影响大 小、占有资金大小、供应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对其进行分类。第二条事故备品备件、大修轮换性配件储备定额由水电站编制、由电厂物资部 门(领导)审批。第三条 储备定额经审批后由九寨沟水电开发公司执行。第四条 重要的备品配件
10、应由水电站、设备责任单位共同验收。第五条对设备改造涉及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变动由设备责任单位及时修正。第九篇设备异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异动指:凡为提高设备工作效率、改善运行及检修条件、保证安全 等原因而对设备本身结构或系统结构所作的变动,包括设备的修理、更新、改 造、停运、迁移、报废等。第二章设备异动管理第二条设备异动前期工作(-)水电站应经常分析设备的各种基础数据,对缺陷明显增多或运行状态差 的设备应加强监视,并及时提出设备的大、小修、试验、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二)水电站有责任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设备异动所需的所有技术资 料。第三条设备异动管理根据设备异动的具体情况,按检修管理
11、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各项 工作。第四条设备异动后(一)设备在投运后应及时与设备责任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按检修管理制 度或合同执行。(二)在移交前出现的设备缺陷由检修单位负责处理,在设备质量承包期内对 因工作质量引起的设备缺陷或其它技术问题,经水电站认定后,由检修单位负 责进行处理或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对设备变动涉及图纸资料的变动按技术管理制度执行。对作为固定资产的设备,异动前后应由电站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迁移、改 造、报废)申请,具体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更新固 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管理台帐。第十篇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
12、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 备的安全,根据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 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结 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起重机械包括:(一)大型起重机械:指各类桥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 葫芦、电梯及5T以上手动葫芦、升降机、卷扬机、电梯等。(二)小型起重机械:指5T及以下手动葫芦、卷扬机、升降机、千斤顶等(三)起重机械附属部件:指起重作业用的绳卡、卸扣、吊环、专用吊具、专 用钢丝绳、自做的钢丝绳等。第二章起重机械的管理第三条所有起重机械必须取得所在地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注册登记后方可 使用。第四条
13、水电站站长、总工程师应同时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第五条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IC卡)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才能进行起重机械的操作、安装、维修、检查。第六条经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 构认可,并取得“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证书”的单位,才能从事起重机 械的安装、修理。第七条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的申办事宜,由水电站协 助电站负责进行。第八条水电站对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操作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及运行日/也、O(-)起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 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
14、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起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起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起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九条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管理(一)起重作业及维护保养人员应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并参加上级专业部门 及本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按水电站培训管理制度进行。(三)经过起重作业培训并取得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IC卡)的起 重机械作业人员,才能进行起重机械的操作、安装、维修、检查。(四)水电站应对起重作业和维修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四)水电站应经常组织起重作业和维修人员进行相关规程制度的学习。第十条起重机械
15、作业时必须执行如下规程:(-)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二)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三)JB/T9008. 4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四)JB/T900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五)JB/T1306电动单梁起重机(六)JB/T260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七)JB/T900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八)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九)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三章起重机械的修理、检查、检验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及检查责任划分:(一)电站闸首各类门式起重机械由水工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日常维 护及检查。电动葫芦的维护消缺由水电站维护人员负责。(二)电站厂房各类门式起重机械由
16、厂房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日常维 护及检查。电动葫芦的维护消缺由水电站维护人员负责。(三)开关站各类门式起重机械由开关站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日常维 护及检查。电动葫芦的维护消缺由水电站维护人员负责。(四)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改造及年度检查根据有关规定,由电站聘请有 资质的单位进行。第十二条起重机械的大、小修(一)起重机械的大、小修检修周期、检修标准参见检修规程。(二)对大、小修的管理参见检修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起重机械的检查分年度检查和使用前检查。(一)年度检查由起重机械的由电站组织聘请有资质人员进行。(二)检查范围:本单位所辖所有起重机械及其附属部件。(三)检查标准参见检修规程。(
17、四)需将检查情况编制检查报告送水电站审核。(五)起重作业用的绳卡、卡环、吊环、专用吊具、专用钢丝绳、自做的钢丝 绳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予以更换,并进行破坏性处理。第十四条使用前检查使用人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前应进行下列例行检查:(一)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二)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三)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四)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五)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六)有无妨碍正常操作的设备缺陷。第十五条在年度检查、使用前检查中,发现起重机械的缺陷,水电站应及时处 理解决。在水电站无法解决的妨碍正常作业的设备缺陷
18、、隐患,应及时汇报电 站站长、由电站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六条起重作业用的绳卡、卡环、吊环、专用吊具、专用钢丝绳、自做的钢 丝绳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检验,不合格的予以更换,并进行破坏性处理。第十七条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一)起重机械设备须定期报请当地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定 期监督检验周期为1年。(三)安全监督检验的有关事宜,由水电站协助电站进行。第四章重要起吊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起重机械重要起吊是指:吊运被吊设备的重要部件,如发电机转子、顶 盖,220kV (HOkV)主变压器、开关、互感器、导管等;被吊物
19、重量达到起重 机械的额定荷重;厂房主要盘柜;其他的重要起吊。第十九条起重机械重要起吊,使用单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 认无误,方能起吊。第二十条起重机械在进行发电机转子、主变压器及其它危险性大的重要起吊 时,应汇报水电站站长、水电站总工程师。水电站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进行技 术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水电站运行维护工程师 必须在现场指挥协调。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其他重要起吊,施工单位的相关技术、安全专责工程师需 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现场施工行政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 挥协调。第二十二条由于现场条件限制的特殊环境,不能完全符合安全要求的起吊作 业,需制
20、定可行的辅助安全措施,并经水电站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汽车起重机在llOkV、220kV开关站内及架空线路附近起吊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按llOkV、220kV开关站及架 空线路附近起吊作业审批单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水电站站长或 水电站总工程师应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第十一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压力容器包括(一)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IMP 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 于2. 5MP a -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 的液体的固
21、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二)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 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 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 . 0 MP a -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 于6 0 液体的气瓶、氧舱等。第二条 适用范围:水电站管辖范围内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 范围的所有在用压力容器。具体指:氧气、乙烘瓶;厂房内高低压储气罐 及压油装置压油罐。第二章压力容器的管理第三条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由四川电力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或锅检站按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周期定期进行检验、安全状况评定和办理注册登记,或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检验。第四条水电站负责协助电站向省
22、电力公司锅监委和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 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和报告。并根据压力 容器检验评定报告和结论,提出监控使用措施和限定使用条件,按规定到安全 监察机构办理监控使用手续。第五条 进行压力容器焊接的人员,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 试,取得焊工合格证。第六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水电站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以及 善后处理工作。第七条氧气、乙快瓶的管理:(一)由电站负责日常管理;(二)水电站负责氧气、乙烘容器的安全监督及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第八条厂房内压力容器管理(一)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应具备设计图纸、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产品质 量证明
23、书(包括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验报告、压力试验报告等)以及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相关资料。(二)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 理使用登记手续。第九条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一)相应的设备台帐;(二)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 等;(三)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第十条 压力容器应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载明下列项目:压力容器的类别、名 称、产品编号、设计压力(MPa)、最高允许工作压力(MPa)、净重(kg)、 制造厂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制造年月等。第十一条运行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遇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电站 设备管理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