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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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评价教学效果,促进我校 学风、教风和考风建设,改革考试制度,实现考试管理的规范 化、科学化,根据我校现阶段教学组织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考核类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第二条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逐步加大 过程性考核比重。教师在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时应向教学单 位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三条 已建立试卷(题)库的课程,必须使用试卷(题)库 的试卷考试(包括缓考和重修考试);尚未建立试卷(题)库的课 程,从考前两周内提交的AB两卷中抽取(附参考答
2、案和评分标准)。第四条 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都必须做好考核质 量分析,有条件的课程,任课教师进行集体阅卷。第二章组织与要求第五条 教务处是考试组织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课程 考试的组织、协调和公共课考试安排;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课 程考核(考试、考查)安排。第六条 同一学期中相同教学要求的同名课程,必须采用 并注明“免修”字样。申请免修课程累计两次未达到规定分数 者,取消其再申请免修的资格。免修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6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1/5O第二十八条辅修学生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下,从第二 学年起,可选择学校确定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达 到
3、相应的学业标准后,可取得相应辅修专业证书。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规范课程重修,促进学 生成才,保证培养质量,在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一、重 修课程供学生重修的课程包括:1 .当学期开设的课程;2 .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的第八学期(专转本第四学期),可 以重修第七学期(专转本第三学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由于培养方案变更而造成的停开课程。二、重修方式.插班重修“插班重修”是加入正常开课班级上课。1 .组班重修“组班重修”是单独组建的重修班,上课时间应安排在周 末以及没有公选课的晚间进行,以最大程度避免
4、课程冲突,保 证学生顺利上课。2 .线上学习、线下考核“线上学习、线下考核”是指学生在教学单位认定的云课 程、慕课等开放课程平台重修相关课程,全程以实名认证形式 自主学习,凭学习记录或参加校内教师组织的课程过程化考核 记录取得线下考核资格,线下考核由教学单位于期末在校内组 织。教学单位应在学生选课前主动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开放课程 资源清单,支持学习或线上线下混合翻转式教学。3 .重修免听若插班重修、组班重修与正常教学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在 教学单位提供开放课程资源的情况下,学生应选择“线上学习、 线下考核”课程重修方式。如果无相应的开放课程资源,学生 可以申请免听,每学期免听课程不超过2门。免听申
5、请必须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经任课教师和所在教 学单位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免听。以“免听”方式 重修课程,须凭自主学习记录或参加课程过程考核记录取得期 末考核资格。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课程、 课内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不能申请 免听。三、重修报名学生根据教务处网站通知的报名时间段,由学生本人在报 名时间段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重修网上报名,无法在教务系统 内报名的课程,由学生到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登记报名。为 保证正常教学秩序,逾期不予办理重修事宜。四、重修考核修课程的考核同正常课程,参照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首次修读课程的课内实验(实践)环节成
6、绩,在重修该课程时 可以将其作为课程重修成绩计算要素。采取“线上学习、线下考核”和重修免听的学生,其重修 课程成绩按期末考核获得成绩记载;如果参加校内教师组织的 课程过程化考核,也可以按照课程过程化考核方式核算成绩。五、成绩登录重修课程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学综 合信息服务平台。六、任课教师职责.认真执行重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制定重修课程授课计划;1 .严格要求学生,加强重修课程的过程化考核;.认真做好命题、阅卷、成绩录入、材料归档等工作。七、工作量计算所有重修班均按正常教学班计算工作量。八、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学生“补(缓) 考”和“重修”实施细则(同一试卷、按同一时
7、间进行考试。第七条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确定考试的形 式。在采用书面试卷考试的同时,鼓励教师增加能力测试、操 作测试、口试及论文等其它形式。考试类型的课程原则上以书 面试卷为基本考核形式,特殊情况须由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论 证通过,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第三章命题与管理第八条试题应有较强的科学性、思想性,能反映本课程 的能力需求,体现学科发展的新方向与专业的课程特点。第九条试卷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要有广度和 深度,注意知识点的覆盖面,能检查学生掌握大纲规定的知识 范围,重在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知 识的能力和培养创新的意识。识记、理解、应用、创新四
8、个层 次在试卷中所占比例大致可分为:20%、40%, 20%、20%o第十条 命题应由课程组集体讨论确定,试卷难度应适中, 并有明显的区分度。难易度比例一般为:基本难度占50%,中等 难度占30%,较高难度占20%。试卷容量应适当,考试时间一般 为120分钟,AB卷难度要求等同,不得出现完全相同的试题。 评分标准要细致、合理,计算题与论述题、案例分析等题型应 分步得分。参考答案应准确、完整。第十一条 闭卷考试试卷要求用多种题型组卷,各题型的 分值分布不宜过高或过于集中;开卷考试试卷应体现考核内容 的综合性、灵活性及创新性,不应出现名词解释等可以从书本 中照抄的内容。第十二条 历年已用过的试卷不
9、能整卷继续使用,重复内 容必须重新安排、修改、整合后方可使用。新命试题,试卷须 按统一规定的格式打印,并填写考试命题审核表,一并报审。第十三条 试卷(含其它考试形式的材料)须由系主任审 阅,学院教学副院长进行复审批准。学院要认真做好试卷的逐 级审核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严格把好质量关,系主任、学院教 学副院长应在考试命题审核表的相关栏目中签字认可,否 则不得送印。第四章考试与监考第十四条 教务处负责样卷的备案及抽选工作,试卷由学校文印室统一印制。学院教务秘书在规定时间领回试卷,组织 装订与封存。试卷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性。试卷应在考试 当天由监考教师到教学单位教务秘书处领取,考试结束后经清 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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