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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浙政发201835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 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 41号) 和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 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县PM&5平均浓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5%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 异味,完成省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 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
2、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1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 改造或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 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 境局苍南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 平台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平台管 委会落实,不再列出)治宣传教育,督促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公布环保信息、已核 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公布执行报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 与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 门参与)我县已出台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
3、 准;本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附件: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清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清单序号县(市、区)2020年PMz5浓度 (微克/立方米)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 总量比2015年减少 (%)2020年氮氧化物排放 总量比2015年减少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总量比2015年减少()1苍南308818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省属电厂减排核算未分解到我县。加强环境准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新、改、扩建化工、钢铁、建 材、有色金属、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合成革等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4、。(市生态环境局苍 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 与)2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铸造 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 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 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 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 监局等参与)3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重点加大制鞋、工业涂装、 包装印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气流纺等行业“散 乱污”整治,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县 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
5、和规划局、县市监局等参与)4 .实施园区改造提升。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清 洁生产。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县发改 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二)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L积极发展清洁能源。2020年前,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 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县天然气消费量达8079. 4万 立方米。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参与)2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不再新建35蒸 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到2020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 比2015年下降5%,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42. 8
6、%以下,发 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要求。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 比例达到93. 5%左右。(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县供电局等参与)3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 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县基本淘汰10至35 蒸吨/小时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 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市监局牵头,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等参与)4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双控,实现重点用能行业、 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 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县
7、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 局)(三)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1 .优化调整运力结构。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 10%o 2020年全国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的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财 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等参与)2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县城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 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 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到2020年,全县建成充电站15座以上, 各类充电桩350个桩位以上,较2017年增加158个。大力推进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及其他老旧车 淘汰。推进船舶更新升
8、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 段排放标准。(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 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县邮政管 理局等参与)3 .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开 展新车环保装置抽查。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 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 催化装置。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 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违反信息公开要 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县公安局、市生态 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市监局参
9、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 推进排放不达标和高耗能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报废和淘汰。船舶按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排 放控制。内河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继续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 岸电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苍南港区部分港作船舶、公务船 舶靠泊使用岸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 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海事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供电 局)(四)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
10、治1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全面完成露天矿山 摸底排查,推进露天矿山粉尘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 建设项目。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城 市绿道绿廊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 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2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100%” 措施,推广使用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 备,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2020 年前,装配式建筑占比达30%,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 65%以上。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
11、密闭装置。(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与)3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到2020年,全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 开展季节性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 气。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0 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 氨挥发排放和臭气异味。(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 头,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参与)(五)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1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 禁止建设
12、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等项目,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 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 或化工集聚区块。严格执行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削 减替代要求。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参与)2 .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开展化工、 工业涂装、制鞋、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 印刷、钢铁、平板玻璃等行业整治
13、,重点园区和集聚点要编制 园区(集聚点)整治方案。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 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参与)3 .积极推进交通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油品储运 销综合整治,推进港口油气回收治理。汽修行业做到密闭操作、 达标排放。到2020年,全县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基本实现全装 修。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禁止使用溶剂 类内外墙涂料和溶剂类内外墙粘结剂。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 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监局等参与)(六)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1 .开展秋冬季攻坚行
14、动。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落实 国家、省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部署。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 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市生态环境局 苍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2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柴油货车监管,实 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 项行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牵 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等 参与)3 .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 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尤其要淘汰炉膛直径3米 以下燃料类煤气
15、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 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大化肥行业 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县发 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市监局)4 .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 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处 理,提升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 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严厉打击餐饮油烟污染行为,新建小区 需配套设置满足生活需求的餐饮功能用房。到2020年,基本消 除垃圾生活废物臭气异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 局苍南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市监局
16、等 参与)(七)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1 .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和挥发性有 机物监测网络建设,建成酸雨自动监测体系。2019年底前,排 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 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依法依 规管理。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 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 抽测。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机械实时定位、排放监控装 置安装和排放监控平台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 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与).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严格环境执法,推广“双随机
17、、 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联络机构全 覆盖。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 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非法勾兑调和油及出售调和油组分, 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生态 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牵头,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参与)2 .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和应急预警协作。常态化开展源 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按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推进“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县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苍南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 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等参与)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领导,县长任组长,各相关 部门为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承担打赢蓝天保卫战的 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牵头,县级各有 关部门参与)(二)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与 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要严格落实相 关政策,全面清理对高耗能行业的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三)动员全民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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