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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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专项攻坚月活动方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前阶段全面 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 攻坚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全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月为总抓手,结合正在开展的 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3”遏制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攻坚战、“护航建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 工作,深刻吸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 在全镇范围内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经营、运输、 使用等各环节,以及燃气管道的安装、维护、使用,进行彻 底排查、彻底整治。建立起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执法 的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管理网络。二、主
2、要任务(一)开展城镇燃气经营运输大排查大整治1.开展城镇燃气设施防护安全检查。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要督促燃气公司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 管控体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 和用具等问题。推进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燃气设施防护,(责任单位:市监所)4 .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立即停止使用供 气设施、设备。(XXX)5 .各村社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辖区餐饮场所 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单位:XXX)6 .各燃气企业必须按要求常态化做好燃气用户使用环 节的隐患排查,要求送气工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为用户进
3、行常 规检查,检查用户使用场所和燃气设施安全完好,发放燃气 安全使用手册,详细讲解、示范安全用气的要领,建立安全 检查工作台账,及时落实排查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 的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六、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燃气违法经营专项整治 行动,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燃气市场安全、稳定的重 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文明和谐的 重要保证,各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开展燃 气违法经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镇、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 传工作,依靠发动群众加强对燃气违法经营的监督。建立健 全举报制度
4、,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新 闻媒体、公共宣传栏、合法燃气经营点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 举报箱。三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成员 单位要相互配合,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落实上下联动的工 作机制和责任到人的市场巡查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四是依法行政,坚决取缔。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镇、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对燃 气经营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 现的违法经营点,坚决露头就打,及时取缔,不留死角。五是注重长效,严查隐患。各镇、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 整治与日常管理措施相结合,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完 善发
5、现、查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重点对各类安全隐 患开展排查,畅通各部门的信息通报反馈渠道,形成工作合 力,保持对违法燃气经营点查处取缔的高压态势,为我镇营 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燃气经营环境。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 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 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市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 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 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 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 力
6、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 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 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 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治时间20XX年6月至12月三、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 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 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 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 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未统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
7、瓶及 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 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 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U!(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恐防范工作标准、XX省城镇燃气 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等规范要求;1 .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 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俣防范工作各项要求;2 .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 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 持证上岗;(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
8、秩序3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所属换气点、瓶装液化气 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是否统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4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 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5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瓶装液化气车辆的 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 违法犯罪行为;6 .燃气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 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 使用宣传和指导;7 .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为用户更换气瓶,换气时检查用 气设备情况,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三)气瓶充装、
9、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8 .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 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9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 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 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n.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 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 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醒、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 的行为;12 .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 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 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
10、法 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13 .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灶具、热水 器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 格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结果;(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14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15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 全使用信息公示牌;16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 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
11、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五、整治措施(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 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 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 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 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 在公安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 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 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 业
12、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 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 进行固定。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要共 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 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 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 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 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 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 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
13、气 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四)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 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 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 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 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 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 清出市场。(五)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 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 (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
14、饮场所,应当安装燃 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 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 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六)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 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 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 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 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六、责任分工(一)属地镇(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负责 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 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
15、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 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牵 头对无证燃气经营点进行取缔,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燃 气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 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 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 全隐患。(二)住建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 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 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 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 配合属地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
16、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 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 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 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三)城管执法部门:依据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 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 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四)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 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 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
17、查; 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 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 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 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 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 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 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五)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 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 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
18、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 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 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六)公安: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为;配合属地、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 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 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 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 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 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 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七)应急管理部门
19、: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 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 据原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 推动老旧管线检测和改变升级。资规所负责开展城市燃气管 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整治,制定方案,排查 城市规划中存在占用燃气设施用地情况。住建所要严格防范 施工挖断燃气管道等第三方破行为,全面核查城市燃气管道 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 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燃气供 气企业要对燃气设施,场站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间交叉检 查。2 .强化燃气充装及运输管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 队督促做好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20、等危险货物充装或装载单 位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查 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充装或装载。开展安全等级动 态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 开展燃气非法运输行为集中打击。3 .强化燃气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市监所要开展气瓶固定 充装情况检查,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 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并督促充装企业严格落实燃气钢瓶 管理制度;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 评估的能力水平。4 .开展燃气经营的排查整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查处 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严查在未经核准的场所
21、存放燃气的 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管理。(八)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 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九)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 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 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 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十)教育
22、、民政、文旅、卫健、经信部门:负责组织 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 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 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 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七、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各部门、镇(开发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 人和具体经办部门,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一是开
23、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 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 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 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 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 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 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 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 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 效化。(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n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1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
24、考核内容。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镇 (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 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 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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