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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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堤防安全鉴定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二、投标方须知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 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2、。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1. 1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1.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要求在“开标 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1. 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 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1.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
3、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六、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 1投标方应按“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截止前未 提供的,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1.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开标前以转账方式汇入采购人账户,携带银行 回单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 东座20楼)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1. 3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并把合同原件交于宁波 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后才无息退还。1. 4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的,无息退还
4、。1.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七、投标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
5、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 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八、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一)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 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并加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 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 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
6、cg. czt. zj. gov. 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 html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zcygov. cn/#/knowledges/CWl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 iHxlNdQ8Na?keyword;(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 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5、响应文件的效力(1)响应
7、文件的启用,为电子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2)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sdf. Ikjzcygov. 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供 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响 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作为评 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 电子
8、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九、响应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响应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封面;A、资格审查部分(2)资格声明函;(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特定资格要求;(5)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
9、 商公章;(8)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9)中小型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2)评分标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B、技术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商务(服务)响应 览表;(5)供应商一览表;(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7)项目业绩一览表;(8)评分标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9)采购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二部分:价格文件(1
10、)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十、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电子响应文 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按照本章第十条第1款要求。2、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以U盘或光 盘存储的电子备
11、份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按照本章第十条第1款要求。十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及本招标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标记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签字盖章及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 开封的责任。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于开标地点接受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12、补充、修改,补充、 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响应 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 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 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13、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四、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不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若投标截止日仍处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供应商需另附 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 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 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 交的以U盘或光
14、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 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 “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 “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 “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
15、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五、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 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 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六、合同授予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
16、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 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 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合同原件提交一份至采购代理
17、机构存档。十七、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具体按象山县财政局文件规定)。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 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十八、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 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 出质疑的除外
1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 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 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 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 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
19、应当提交供应商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 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 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 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 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
20、、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 公告。十九、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21、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 3中小
22、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1.4 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 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 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23、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 任。1.5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 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 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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