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高沙窝公路养护站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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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高沙窝公路养护站建设工程关键内容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吴忠市盐池县G307线K1217+600处高沙窝公路作业站内,新建养护站有利于改善 养护工作人员办公、生活条件,提高道路养护的效率。项目总用地面积10435.49 新建建筑面 积 3106. 66 mo二、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三、资格审查办法第1标段施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
2、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详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 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 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
3、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 内。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 或黑白复印件。评标基准价方法3 (随机权重法):先去掉nl个最高有效评标价和n2个 最低有效评标价后的平均值,用最高投标限价与平均值的权值之和作为评标基 准价。P二D 平均xKlxQl + B 上限xK2xQ2式中:
4、D平均为去掉nl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平均值B上限为投标最高限价KI、K2、QI、Q2权重系数:Q2=1-Q1, Q1取值范围30%70% (本项目Q1取值的步长为1%);K1的取值范围为:95%100% (本项目K1取值的步长为0.5%);K2的取值范围为(85%+E%)(90%+E%)(本项目K2取值的步长为0. 5%)其中E为0至5的自然数,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结合项目实际自行 选取E值后明确K2的取值范围。本项目中:E=3。Q1值、K1值、K2值均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Q1取值的步长 不大于1%, K1和K2取值的步长不大于0. 5%o评标价的偏招标人应在招标
5、文件中约定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 得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必须在开标时现场计算并确定,计算数 据均统一采用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 封评审否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 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中,凡涉及随机抽取工作的,应由监督部门在开 标现场予以监督。1. 2.3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I。%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十& A偏差率保留觉位小数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2. 2, 4第二信封(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二偏差率xlOOxEi ;评标价(2)如果
6、投标的人评标价W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xlOOxEz ;其中:Ei=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l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 5. 2条细化为:3. 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
7、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g.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相同错误的;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编制或者打印、复印的;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8、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J.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k.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的;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账户或者同一账户资金缴纳,或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账户的;m.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 序列号、加密锁序列号等信息相同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
9、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损毁、篡改特定的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时损毁、篡改 特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的;b.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 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
10、请人的名称、数量的;或者泄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的名称、数量的;C.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 漏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d.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 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e.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确定前,投标人已经开展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的o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荣誉;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
11、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编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 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表述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正文内容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 的优先次序推
12、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 .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1分值构成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2. 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2.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 4评分标准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
13、序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 .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3. 5. 6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 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 . 1.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 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 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 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
14、进行资格预审的)2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开标。3. 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 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2. 1. 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 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
15、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5. 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
16、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 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 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6. 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7. 3.5修正后的最终投
17、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 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 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 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即评标价得分)。3. 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叁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3. 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 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
18、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 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 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 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
19、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
20、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 6
2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 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
22、 时不予考虑。3. 7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 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 8评标结果3. 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2标段施工监理: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 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 2020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
23、级的投标人优先;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0年宁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等 级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中的信用评价等级(监理企业)为准;(3)商务和技术总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文件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排序。2. 1. 12. 1. 3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 理服务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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