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柯城区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4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柯城区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序号条款名称编歹U内容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 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并在相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 无效。(注:本项目执彳亍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4 .节
2、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 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并在相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 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6注册政府采购供 应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字(2009) 28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 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政府采购投标
3、供应商都应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 库,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是必须要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具体请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办理。37其它1、投标人可自行决定参投【标段或n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I标段至n 标段依次顺序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2、合同款结款方式:以实际工作量结算,合同结算总额不超过最高限价。L总则1.1 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柯城区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1.1.1 1.2采购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1.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1.4 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又称投
4、标人、承包方、 乙方。1. 1.5交货地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地点。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内容、交货期和质量标准1.3.1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3.2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L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投标人承担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5.1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
5、0号规定按差额定 律累法计算收取+评审相关费用+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1.5 . 3预算编制费、协审费、询价费、专家评审费按时支付。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供应商予以考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候一次性支 付给采购代理单位。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 9偏离本文所谓“偏离”,指投标响应与招标要求存在不一致。所谓“正偏离”,指投标响应比较招 标要求更优(科学、先进
6、、节能、效率、故障率低、精度更高、性能更好、服务更好)。反之则为 负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根据本章第2,两款和第2. 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的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7、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 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发布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公告 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澄清公告。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 3.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告知投标人。修改招标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3.2
8、投标人收到澄清公告或更正公告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3. 投标文件3.2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3.3 . 1 资格文件应具备封面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a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b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d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可以为税务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 (最近一季度的);e社保费缴纳的证明(可以为税务或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最近一季度的);
9、(2)提供“信用中国(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a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b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c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声明书;(
10、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7)资质证书扫描件。3. 1. 2商务技术文件应具备封面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0(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需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应包括项目实施的各种方案。(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根据商务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提供所需资料(格式自拟);(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格式自拟)。3. 1.3报价文件应具备封面并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一小微企业名录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11、复印件(小微企 业提供该项);(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提供该项);(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该项);(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1)最高限价:70.47万元(I标段:17. 67万元;II标段:52. 8万元)(2)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服务内容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 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设备进出场费、原材料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 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
12、整。(3)有关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4)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含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全部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文件未 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5)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 无效投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3. 5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sdf. Ikjzcygov. cn) ”实行在线
13、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 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 标文件。3. 5.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 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 5.3投标文件应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应当按照上述3.1条款。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招标文件中未
14、提供 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格式不限,但内容应满足要求。11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无效投标 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 5.5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内容、投标有效期、交货期、采购人要求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3. 5.6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文件格式”所示列要求由投标人的 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有法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修改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
15、法人(或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确认。除此之外地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5.7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3. 5. 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3. 6投标文件的签章3. 6.1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 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4. 6.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5. 6. 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一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
16、南:https:help. zcy 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关于提醒供应商熟悉“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通知 sdf. lkjzfcg. czt. zj. gov. cn/importantAdvise/2020-03T0/13302. html。3.7投标文件的形式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6. 7.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 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7. 7.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
17、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3. 8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8. 投标8.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8.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4.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4.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 平台”将予以拒收。5. 3.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
18、件。126. 开标6.1 开标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 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5. 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5. 2.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 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 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3开标流程(两阶段)5. 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
19、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 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将政府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或政采云,如未 在规定时间(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未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将视同该供应 商已如实确认与采购人以及参加本次采购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
20、影响公平竞争的利害关系;(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5. 3. 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在线公布符合性审查、 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 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线公布开标一
21、览表 有关内容,由投标人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20分钟内签字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 签字确认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当场 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 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13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如在线系 统未能体现上述情况的,评审结
22、束后,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可电话咨询采购代 理机构。5. 4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5.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 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 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6. 4.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 委员
23、会进行后续评审。7. 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6.评标6. 1评标委员会1 .1.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6 .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 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 发生
24、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2)在本次评标前已经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论证、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和采购方式论证的;(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4)采购代理机构以及曾经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监理、咨询等工作的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 .1.3评标委员会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
25、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8 . 1.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 2评标原则6.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26、2.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 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 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无效投标条件为准;8. 2.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 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6. 3评标程序(1)
27、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 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标室。(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 评标委员会组长。(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 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 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标委员会成员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
28、、评审依 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 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 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 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 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 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 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
29、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7)评审结束后,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6.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5 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6. 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形 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
30、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废标7.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2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8 .无效标8.1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将评标办法规定的无效标判定标准汇总突出显示。8.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其为无效投标:8. 2.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投标
31、处 理:(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 标情形的;(3)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打实质性响应的,作 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7)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8)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32、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行为的;(10)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8. 2. 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 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6(3)
3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 除外);(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34、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9.可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 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 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10.合同授予10. 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2中标通知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人。10.3签订合同10. 3. 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3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签约日 期签订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并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采购单位取消其中 标资格;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10.3.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1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9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42第六部
37、分评标办法60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者重新招标,当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前述情形,或经查实存在串标事实,或经查实中标价明显 缺乏市场竞争力,或经依法否决后的有效标数量达不到政府采购法规规章的要求时,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重新招标。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导致其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给招标采购 单位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应 当赔偿损失。10 . 3.
38、 5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11 .3.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内容,采购人应当将招标文件和 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本项目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政府采购网所 提供的条件进行。11 .纪律和监督11.1 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采购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39、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部分评 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40、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 .质疑与投诉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第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2 18号浙江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812.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
41、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所谓“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1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其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I标段一、项目背景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42、整治,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 连片、规模种植和高水平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 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19 综合整治有关意见的函(自然资规(20181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194号)、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工程。2021年6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的通知,确 立了在“十四五”期间,全省围绕耕
43、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 推进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形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 生态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永久基本农田250万亩以上,其中千亩方、万亩方 项目区不少于1000个。二、项目概况柯城区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技术服务项目I标段主要包含1个千亩方永久基 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柯城区航埠镇万川村片区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 项目总面积约237公顷(3555亩)。注:项目总面积为项目谋划初期面积,准确面积以项目立项面积为准。三、项目建设任务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的区域,通过实施耕
44、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耕地生态建设、整 治补充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各项工程,建成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美丽良好、适合 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区内修缮、新建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耕种便 利度;整合归并耕地地块,有水源条件的区域实施旱地改水田,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满足机械化、 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2)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区内的即可恢复属性地类、工程恢复属性地类,开展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整治,采用清理或工程措施,进行田块整理,覆盖优质耕作层,修复配套设施,恢复耕 地功能。3)整治补充耕地。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道路、林网
45、、沟渠等综合建设对项目区内宜耕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4)建设用地复垦。通过建筑物清理、场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对项目区内 零星建设用地实施整治,优先复垦为耕地。5)耕地生态建设。项目区采用生态化工程措施,建设生态渠、生态坎、农田防护林,全面治 理污染土壤,建设生态田园、美丽田园。四、项目技术服务内容1)项目选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要求,以“国土三调”图斑为 基础,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现状耕地按照“四至封闭,边界清晰,规模适度”的要求,划为项目范20围区,项目区内的其他农用地(含标注恢复属性的地类)、未利用地及零
46、星建设用地,分步实施永久 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2)现状调查。针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现状情况开展调查分析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 检测、座谈等形式,调查区域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水资料及土壤资 源情况、农田生态环境现状、土地权属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农田基础设施情况。3)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按照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技术指南,编制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包括工程特征表、综合说明、项目区概况、建设条件分析,目标任务、 规划布局、工程设计、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管 理和后期管护、投资预算和效益分析,并提交相应的
47、附图和附表。4)项目论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政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 镇政府、村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领导进行论证,对项目选址,项目四至界线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 核,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调整边界及完善规划设计方案。5)立项备案。项目通过论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并在省级耕地保护监督平台备案。6)项目实施。项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百亩方、千亩方原则上一年内完成施工, 万亩方分期实施,一般不超过两年。7)项目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整治任务后,由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由区人民政府出具验收意见。8)验收备案。针对已完成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抽查 复核,复核通过后,在省级耕地保护监督平台进行验收备案。五、合同款支付签订生效后,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备案后30工作日内按实际工作量支付,支付总额不超过最高 限价金额。21n标段一、项目背景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 连片、规模种植和高水平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 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 综合整治有关意见的函(自然资规(2018) 18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试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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