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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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办法及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本通用条款采用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合同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 .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V文书 信件 电报V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 .合同文件及解释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2、、澄清文件、 答疑文件等);(6)中标通知书;(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5 .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2)提供的数量:四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 由承包人自己承担。(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承
3、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5.2 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与数量:为使第5.1款所述的施工设计图纸 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或为使施工设计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 或为使施工设计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或由于合同要求 与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此类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4 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 用和维护手册各4份供监理人批准。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 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 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
4、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 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6 .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由B政编码:监理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工程分包7.2 指定分包工程名称:无。7.4 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无。补充:不得转包、违法分包的相关内容包括:允许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 单位,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
5、得再次 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动合作名义进行施工分包;承包人不得将项目全部或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下属公司);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现违规转 包、分包的情况(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履约担保金,解除合 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13.交通运输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 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勘 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
6、通设施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19 .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的时间:场地清理(包括原有杂草或垃圾等)、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 通讯设施的报装及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 行计量支付。(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 现状,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7、(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工程地质资料(如发包人具有时)与设计文件同时提 供,地上及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 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 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合同价中。本工程所需的规 定项目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 用亦由承包人负责。(6)现场定点、放线的约定: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施工时需聘请有测绘资质的 单位(已办理进驻顺德)进行定点、放线的费用。(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并承担相
8、关费用。(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 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应预见施工现场地上及 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 施工的影响,所需保护费用(文物保护除外)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 计量支付。(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竣工资 料的整理、编制及备案。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19.4 支付款项(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V按合
9、同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 另作约定:(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V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20 .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V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L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口另作约定:(4)保证项目用工人员工资的支付。、承包人应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用工人员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 人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用工人员工资保证金, 必要时无需经承包人同意直接支村给用工人员个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与用工人
10、员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顺德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合 同约定按月支付用工人员工资。、承包人应依法与用工人员签订书面工资计算方式和发放时间等相关协议, 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应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 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承包人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的工资发放表 给发包人及发包人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并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公示。、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 付用工人员工资,监控落实用工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如因承包人不对专业分包或 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导致有关质量、工期及用工人员工资支付等问题时, 承包人应当承担
11、相应的责任。、遇到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工程延误,使工期进度款延迟支 付的情况,承包人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严禁承包人煽动组 织用工人员向发包人恶意讨薪。、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用工人员工资。如果 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造成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垫付 工人工资,则发包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得到补偿:A、在承包人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B、在进度款中扣除;C、在结算款中扣除。(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一(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遵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
12、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打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等工程,承包方 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四周居民房屋现时状况,施工前承包方必须制订有 效的施工方案、支护方案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做好支护、放坡、排水降水等防护 施工措施安排,避免出现因施工措施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如出现因施工引起 的事故则由承包方承担。周边房屋的桩前检测及桩后检测、支护、放
13、坡等施工措 施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方将不再增加该项费用。(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现场材 料应按指定的区域范围堆放,材料转运堆放现场要有专人管理、清扫,并保持场 内清洁;垃圾等要及时清理;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V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口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初检合格后30天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自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30天内递交全部结算文件,超过30天未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的,每 延迟1天,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0.5万元/天作为违约金,延迟天数超过30天 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14、,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 人承担。(11)计划生育要求:承包人不得容留或安排计划外怀孕人员居住、务工,如 工期超过一个月,则应向工地所在社区(村)计生部门申报工地内育龄妇女情 况;承包人应保证所聘用的流动人员育龄妇女有持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时 参加季度孕检;聘用的常住人口育龄夫妇无违反相关的计生规定或已处理完 毕。(12)对发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承包人无 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发包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13)承包人必须为本工程购买公共责任险。任何由承包人的施工工作而引起 的事故纠纷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一
15、切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补充: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 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承包人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整理提交合 格的竣工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整理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通过后,按规 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同时提交两套竣工档案副本,五套完整 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并办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本工程所有材料采用优等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21 .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21.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
16、员任命和更换:按通用条款约定。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按通用条款约定。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按通用条款约定。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按通用条款约定。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按通用条款约定。补充:项目负责人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 责的;(二)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负 责人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 的;(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因犯
17、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死亡。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 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前项目负责人的主要条件一致。若承包人提交的项 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通过,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 同,并对承包人已经完成工作不予补偿。项目负责人更换时需提供近一年(一年 是指提出更换前一个月往前推12个月)承包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 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未提前经审核、批准替换而不到位、擅自替换的,承包人须向
18、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人次。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同时任职,且必须保证每月按要求驻 守现场,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22 .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 批准。变更工程;变更工期;变更及确认合同价格。23 .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 (12)需要发
19、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 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任何指令或通知需得发包人认可。24 .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4.3 (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造价工程师负责合同价款的核实,造 价师发出的任何指令或通知需得发包人认可。25 .承包人代表25.1 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补充:25.2 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承诺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
20、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 本建设工程合同。25.3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 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 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职权,履行义务。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 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25.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26 .指定分包人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无 。(1)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无。28.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有。履约担保的
21、金额:合同价的10%;(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帐。承包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转账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2)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三天内。(3)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金在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后一个月内将此担保金 无息退还给承包人。若有处罚和损失赔偿的则按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 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不计利息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 保证金的,则由中标人届时补交。口另作约定。(4)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1.4 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给定:无 。(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L小写 )(2
2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口签订本合同时。口另作约定。(3)出具支付担保函的担保人:1.8 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1 .不可抗力31.1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8级以上(包含8级)的台风;2、在连续24小时内所降雨量超过50mm (包含50mm);3、在任何6小时内降雪量300 mm以上;4、摄氏40度以上(包含摄氏40度)的高温天气;5、摄氏零下5度以下(包含零下5度)的严寒天气;所有上述风、雨、雪、气温等都以顺德区气象局测定或公布的数据为准。32 .保险32.1 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 合
23、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32.8 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办理保险事项所需保 险费已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3 .进度计划和报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 1. 1形 式 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 征得招标人同意;签字盖章1诚信投标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2 .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 .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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