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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分公司合伙经营协议合伙经营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合伙 承包经营XX公司XX分公司相关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 致,签订本协议。一、合伙经营内容、范围、期限1 .甲、乙、丙三方共同承包经营XX公司(下称“总公司”) XX分公司(下称“分公司”),并一致同意由甲方以其个人名 义与“总公司”签订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下称“承包合 同“),承包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由三方按出资份额共同承 受。2 .“总公司”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内的全部业务。 “总公司”已经公开投标,或者已经派员联系、跟踪的业务(以
2、 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不得参与竞争。3 .本协议合伙期限与“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一致。二、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出资金额1 .甲、乙、丙三方的出资份额分别为27.5%、45%、27.5%, 三方根据出资份额承受相应的权利义务,合伙经营期内该比例 不作调整。2 .为筹建和运营“分支机构”,三方初步投入*100 万元,其中甲方投入*27.5万元,乙方投入 *45万元,丙方投入*27.5万元,将于本协 议签署后15日内汇入三方共管账户。第1页,共5页13.“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如因招标、先期建设等原因需 要增加资金。三方应按各自出资份额增加出资。三、合伙人会议1 .甲、乙、丙三方组成合伙人会议,是“
3、分公司”的权力机 构,决定“分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合伙人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如需召开专题会议,由“分会”负责人临时召集。2 .合伙人会议的表决权由三方按出资份额行使,三方的表 决权比例为27o 5336045:27.5.合伙人会议的讨论,必须获得 50%以上(不含此数)的表决权,才能形成有效的决议,作为公 司经营管理的依据。3 .以下事项必须有100%表决权支持才能形成有效决议, 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一票否决权”。(一)招标承接工程项目;(2) 新的合伙人加入;合伙人转让合伙债权债务。四。“分公司”负责人及管理机构1 .甲方作为“分公司工商登记即营业执照上记载的“负责 人”,任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4、,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2 .三方一致同意由张文担任分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分公司 财务工作,保管和使用总公司财务*,并授权其在单笔交 易金额2万元*(含)以下的财务报销和支付手续上签 字和办理。分公司财务部出纳由甲方委派,会计由乙方委派。3 .“分公司”拟定再设立业务经营部、预算成本部、工程管 理部、综合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具体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由三 方召开合伙人会议表决确定。五、经营方式、盈亏结算1 .根据合同协议,三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2 .“分公司”的经营成本包括:应交“总公司”管理费,应缴 税费,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办公费摊销,其他费用。 “分公司经营收益减去经营成
5、本后为合伙盈余。3 .三方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享受盈余分配,三方同意按照 下述第种方式进行盈余分配:按年度结算盈亏,每年第一个 月份完成上一年度的盈亏结算和盈余分配;按工程项目结算 盈亏,每个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后1个月内,三 方完成盈亏结算;按照合伙人会议表决的有效方案结算盈亏。4 .“分公司”运营期间,发生资金不足或者亏损的,三方应 根据经营需要开会确定增资金额,并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增资 到位。六、退伙、散伙、清算1 .本协议合伙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合伙企业; 擅自退伙的,无权享有经营产生的盈余,但仍应承担经营产生 的亏损和风险。任何一方不履行出资或增资义务的,视为擅自 退
6、火。2 .本协议合伙期内,若无法打开业务局面或者产生严重亏 损,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散伙。三方决定散伙的,应首先进 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终止结算,再依据该结算进行散 伙清算。3 .在本协议合伙期间,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理所当然地退出合伙: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企业中的全 部财产份额。4 .本协议合伙期内,任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其合伙收益可以继承,但合伙人资格不得继承,其亲属不得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第3页,共5页35 .合伙期限届满后,本协议终止,三方进行清算;如合伙 关系继续,书名号123另行签署
7、。6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职工工资奖金、 社保福利,拖欠的税费、“总公司”管理费,“分公司对外债务, 返还合伙人出资。7 .清算后的盈余按照三方出资份额分配;清算后存在亏损 的,三方按照出资份额承担亏损部分。七、特别约定1 .“分公司运营期间,禁止挂靠施工、转包工程,三方 均应杜绝此类现象。2 .分公司经营期间,三方不得以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合伙人、公司经理的名义借款或提供担保。3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 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Ao其他协议1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伙人义务或损害合伙人利益,给守约 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2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一方可向“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甲方与“总公司”签订的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作为本 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三方均有法律拘 束力。4 .未尽事宜,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补充协议5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指印之日生效;共一式 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面没有正文,三方确认。甲方:丙方:签订日期:签约地点:年月5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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