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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济高校文件同济研(2022) 44号关于印发同济高校博士讨论生奖助及其管理方法(2022版的通知各单位:同济高校博士讨论生奖助及其管理方法(2022版)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0日4.导师资助:超学制的同学如获得助学金,其导师需相应提交资助费用 (费用标准见附件3),费用按年度收取,一次性划拨到学院导 师资助专用账户。七、助研酬金助研酬金的发放由导师提出申请,经讨论生院讨论生教育创 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财务处予以发放。八、助教(一)助教岗位的定义、设置和来源指讨论生在完成必要的教学实践任务以外,从事教学辅导、 解答、批改作业、指导试验、上习题课和帮助指导生产实习等
2、。助教岗位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求状况确定,面对纳入本奖 助体系的博士讨论生公开聘用,由教务处依据当学期本科教学要 求及当年可聘用助教的数量确定各学院(系)有关课程的助教岗 位要求和设置名额。助教岗位酬金标准:400元/月,按同学实际上岗状况发放 (2月和8月不发)。助教岗位酬金由学校担当。(二)管理方法.基本管理原则(1)讨论生助教工作由学校统一协调管理。(2)全部助教岗位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聘请。 讨论生从事助教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且不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 工作。(3)纳入本资助体系的全部博士讨论生均有资格竞聘获得 助教岗位。1 .助教岗位酬金管理讨论生助教岗位酬金由学校直接划拨至讨
3、论生教育创新基 金帐户。2 .助教岗位聘任和考核助教岗位聘用、解聘和考核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讨论生通 过同济高校讨论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助教岗位要求和自身 条件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各学院(系)依据同学的申请,组织审 核、面试和聘任工作。(1)助教聘任讨论生助教资格由聘用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确定。讨论生获聘 后,须参与岗前培训。(2)助教的培训助教未经过培训不得上岗。助教的上岗培训由教务处组织, 讨论生院帮助。(3)助教岗位工作时间要求讨论生在担当助教工作期间应有肯定的工作量和时间投入, 同时不影响讨论生的论文写作与科研工作,一班级讨论生担当助 教工作时间最低不少于8小时/周,不高于10小时/周;
4、二班级 及以上讨论生担当助教工作时间最低不少于10小时/周,不高于12小时/周。(4)助教岗位工作考核用人单位负责对助教工作考核,依据岗位工作任务与要求, 由负责指导的老师对聘任的讨论生做出工作评价,依据双向选择 的原则,确定对被考核讨论生调岗或解聘。3 .酬金发放讨论生院依据同学上岗状况按月发放酬金。(每年2月、8月为假 期,不聘用助教岗位).助教岗位解聘如获助教岗位的讨论生有以下任一状况发生,停止聘用和酬 金发放:(1)讨论生因任何缘由中止或终止学业;(2)讨论生违反校纪校规;(3)讨论生工作不投入、工作态度不仔细;或工作有重大 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4)违反同济高校讨论生学术行为法律规范
5、3并被认定;(5)获聘讨论生擅自离岗累计超过一月者;(6)获聘讨论生提出解除聘用;(7)获聘讨论生请假离岗超过一月者;(8)未按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超过4周;3具体规定见同济高校讨论生学术行为法律规范。(9)导师或聘用单位认为需要解聘者;(10)其它不能完成助教岗位要求的状况。在上述(2)(5)状况下,讨论生不得再次上岗。九、博士讨论生奖学金博士讨论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博士讨论生我国奖学金、同济 高校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同济高校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同济高 校讨论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一)博士讨论生我国奖学金评比方法见同济高校讨论生我国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二)同济高校优秀博士新生奖学
6、金新生入学时,设数量为当年招生人数的n%左右的新生奖学 金,标准0.5万/人,鼓舞入学时成果优秀、具有良好的教育经 受及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博士生。该阶段奖学金在招生工作中评定。1 .嘉奖优质生源的直博生。具体要求:(1)本科来自学科评估前30%或原全国重点学科专业,本 科成果排名在所在专业前10%的直博生(包含本校直博生)。(2)本科来自985工程院校,本科成果排名在所在专业前 10%的直博生(包含本校直博生)。2 .嘉奖有突出科研力量的硕博连读生。具体要求:在申请硕 博连读时,已有科研成果达到所攻读学科我校博士学位标准所要 求成果的一半。3 .嘉奖有突出科研力量的一般招考全日制博士生。具体要
7、求:已有成果达到其所攻读学科我校博士学位标准所要求成果的 一半。(三)同济高校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比方法见同济高校讨论生奖学金管理方法。(四)同济高校讨论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比方法见同济高校讨论生奖学金管理方法。(五)社会捐赠奖学金评比方法见同济高校讨论生奖学金管理方法及相应的捐 赠合同。十、国际及港澳台沟通同学奖助金的管理为加强博士讨论生的国际及港澳台沟通,对参与同济高校沟 通项目、在境外沟通期间的博士讨论生实行以下奖助管理规定:1 .国际及港澳台沟通同学凭同济高校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任 务批件,由同学本人或院系提出申请,学业奖学金依据该生出国 前或实际状况的学业奖学金类型及其所在班级和学制照常发
8、放。 第一次中期考核缓考核的同学,暂缓发放下一阶段的学业奖学 金,可先自行缴纳学费,待中期考核通过后补发下一阶段的学业 奖学金。2 .助学金在学制内正常发放。3 .助教岗位由岗位负责人解聘,待博士讨论生回国报到后可 重新申请助教岗位。助教岗位到讨论生满学制时即终止聘用。4,可正常申请博士讨论生奖学金。、其他本方法由同济高校讨论生院负责解释。附件:1.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简况表(学制内).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简况表(超过学制第一、二年)2 .博士讨论生助学金导师出资部分汇总表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简况表(学制内)博士备注学业奖学金范围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非定向就业专业 学位博士讨论生和非在职少高计划博
9、士讨 论生金额1万元/学年调整每年进行调整,不合格淘汰制助 学 金非定向 博士讨 论生范围非定向学术型博士和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 讨论生金额学校1400元/月+导师出资(各培育单位导 师出资部分见附件3)以十个月计少高计 划博士 讨论生范围少高计划博士讨论生金额1200元/月以十个月计助教范围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 讨论生和非在职少高计划博士讨论生可申 请金额400元/月以十个月计其它各类 奖学金范围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 讨论生和非在职少高计划博士讨论生金额博士讨论生我国奖学金(3万元/人),数 量依据我国下达名额确定学校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0.5万元/人,数量为1
10、00名左右)学校优秀博士奖学金(1万元/人,数量每 年100名)学校讨论生社会活动奖学金(0.5万元/人,2. 5%)社会捐赠奖学金依据捐赠合同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简况表(超过学制第一、二年)博士备注助学金范围超过学制的非定向学术型博士和非 定向专业学位博士讨论生超过学制的第一年资助 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 20%左右、超过学制的其 次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 生总数的10%左右。由同 学申请、导师同意,达到 学校制定的标准要求方 能获得。金额学校1400元/月+导师出资(各培育 单位导师出资部分见附件3)其它 各类 奖学金范围超过学制的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 定向专业学位博士讨论生和非在职 少高计划博士
11、讨论生金额学校优秀博士奖学金(1万元/人) 学校讨论生社会活动奖学金(0.5 万元/人)社会捐赠奖学金依据捐赠合同备注:导师还可依据讨论生科研投入状况此外发放助研酬金 (博士最高2000元/月。若需超过标准,向讨论生院基金办和财 务处备案。)博士讨论生助学金导师出资部分汇总表学院代码学院名称导师支付金额(元/月)01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600020土木工程学院800030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600040经济与管理学院60005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80006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60008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500090外国语学院*400101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400102数学系*500103物理科
12、学与工程学院600104化学系600110医学院600114口腔医学院600120交通运输工程学院800140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讨论院800160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600170软件学院700180汽车学院800190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600210人文学院*400240法学院*400260马克思主义学院*400250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400290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400标注*的学院招生导师可申请扶持基金。同济高校博士讨论生奖助及其管理方法(2022 版)为进一步深化讨论生培育机制改革,统筹资源,加强讨论生 资助力度,法律规范奖助管理,特制定本方法。一、奖助原则(一)符合教育部讨论生奖助的文件精
13、神;(二)满意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的要求;(三)为进一步提高博士讨论生培育质量,吸引优秀生源, 优化培育体系,加强导师在培育过程中的责任。二、奖助对象本方法适用于以下学历教育博士讨论生:(一)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讨论生;(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讨论生;(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方案(以下简称少高方案) 非在职博士讨论生。三、奖助基本条件(一)喜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三)诚恳守信,勤奋学习,努力把握专业学问,各门课程 学习成果合格;校长办公室2015年7月17日印发(四)乐观参与科学讨论和社会实践;(五)除特殊说明外,奖助都在规定的学
14、制内有效;(六)按学校规定报到或注册。四、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博士讨论生奖助方案简况见附件1和附件2。具体状况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讨论生学制内的学费。学业 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学年,来源为我国拨款和学校自筹。纳入本 奖助体系的博士讨论生入学时,都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在学制内, 学业奖学金将依据讨论生的学习、科研和其它综合表现调整。(二)助学金.学制内的助学金纳入本奖助体系的博士讨论生学制内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 由学校出资和导师出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出资部分为1.4万 /人/年(以每年十个月计),导师出资部分由各培育单位自行确 定,具体金额见附件3。专项讨论生中少高计
15、划博士讨论生按我国标准发放助学金。1 .超学制第一和其次年的助学金超学制第一和其次年的优秀博士生,如讨论成果突出,并情 愿连续从事科学讨论,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后,经学院审 核,报讨论生院。由讨论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依 据申请人的学习、科研和其它综合表现进行遴选,获选者可获得 与学制内相同的助学金。超学制第一年的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数的20%左右,超学制 其次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数的10%左右。(三)助研酬金助研酬金为博士讨论生帮助导师从事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科 研活动所获得的酬金,由导师依据其具体表现发放。博士生助研 酬金每月最高2000元。若需超过标准,向讨论生院基金办和财 务处
16、备案。(四)助教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设置若干助教岗位,这些岗位对 纳入本奖助方案的全部博士讨论生开放。鼓舞有力量和有意愿参 与教学实践的博士生申请。每名博士讨论生只能申请一个助教岗 位。(五)博士讨论生奖学金1 .博士讨论生我国奖学金,数量依据我国产年下达名额确 定。2 .同济高校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标准为0.5万元/人,数 量为当年招生人数的11%左右。3 .同济高校优秀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每年评 比100名左右。4 .同济高校讨论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标准为0.5万元/人, 数量为在校全日制博士讨论生人数(不含一班级)的2. 5%左右。5 .社会捐赠奖学金,嘉奖标准、名额和要求
17、等依据捐赠合同 确定。(六)其它说明.博士生奖助方案基本状况可参见附件1、附件2。1 .学业奖学金的管理方法详见本文第五部分;助学金管理方 法见本文第六部分;助研酬金管理方法见本文第七部分;助教的 管理方法见本文第八部分;博士讨论生奖学金管理方法或说明见 本文第九部分。2 .我国助学贷款和帮困基金等,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3 . 2022级以前入学博士讨论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学制内助学 金(助研金)依据原政策执行,讨论生奖学金依据现政策设置和 评比。4 . 2022级以前入学博士讨论生超学制奖助依据本方法执行。 原优秀博士生其次阶段奖学金调整为同济高校优秀博士生奖学 金,原优秀博士生第三阶段(含第
18、四、五学年)奖学金调整为超 学制第一、二年博士助学金。五、学业奖学金管理方法(一)学业奖学金操作程序1 .在学制内,依据博士生录用、报到、注册和培育等信息确 定名单。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发放。2 .每学年结束后,依据同学学习、科研和其它综合表现,确 定下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3 .对经济困难的博士生,可提出缓交学费申请。获批准后, 可用学业奖学金抵充学费。4 .休学期间学业奖学金暂缓发放。复学后经本人申请,学院、 讨论生院审核,评定相应阶段的学业奖学金,同时后续对学业奖 学金的评定也按其入学时所在班级统一进行。(二)学业奖学金的取消博士讨论生在学期间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 金:1 .
19、课程考试一门次不合格者;.第一次中期考核未通过者I2 .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处分者;.规定学制结束者;3 .违反讨论生学术行为法律规范2并被认定者;.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者;4 .非因不行抗力的正值事由超过2周未注册者。此处中期考核不合格指的是按学制的正常中期考核,缓中期考核的状况依据缓考处理。中期 考核有关规定:“院系中期考核小组应对每位博士生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通过者半年后再次进 行考核,再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摘自同济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讨论 生培育工作规定同研2007 158号文。“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 的应予以退学”摘自同济高校讨论生学籍
20、管理规定同研2005072号文。2具体规定见同济高校讨论生学术行为法律规范。学业奖学金一经取消,不再予以恢复。(三)其他事项1 .提前攻博、直接攻博以及硕博连读讨论生,在进入博士阶 段后申请转为硕士讨论生的将取消其博士讨论生学业奖学金和 助学金,按转入当年的硕士讨论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可申请硕 士生“三助”岗位。2 .对于退学或转为硕士学习的博士讨论生,须退还未完成学 业部分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六、助学金管理方法(一)助学金的发放L学制内博士讨论生依据同学录用、报到、注册和培育等信 息确定名单。3 .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按十个月计(2、8月不发)。(二)助学金的取消1 .讨论生由于出国、疾病等
21、缘由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 的,暂停发放助学金。2 .停发期结束后,本人须向所在院(系、所)提出恢复学籍 的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讨论生院审批,方能 恢复发放。3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助学金。(三)助学金经费管理.助学金中学校担当部分由学校直接划拨至讨论生教育创 新基金帐户。1 .由导师出资部分的管理流程为:(1)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讨论生的导师需将同学学制内应 资助经费一次性划拨到学院导师资助专用账户。(各培育单位导 师出资部分见附件3)(2)同学满学制或终止学业后,导师出资费用的结余部分 仍可用于导师其他讨论生的资助。(3)转导师审批时,转入导师需将新转入同
22、学可能要发生 的资助费用一次性划拨到学院导师资助专用账户,转出导师预付 的资助费用将作为结余经费用于导师其他讨论生的资助。2 .博士扶持基金的申请和发放(1)博士扶持基金用于支持文科和部分理科导师的博士讨 论生培育工作,支付助学金当中导师出资部分。每年在招生录用 工作前,由讨论生院发出申请通知,学院组织招生导师进行申请, 讨论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每位招生导师在申请 时需完成至少一项上一年度人事处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务任职 必备条件中科学讨论方面要求的内容。每位招生导师限申请一份 博士扶持基金。(2)博士扶持基金的发放。由讨论生院依据扶持基金批准 状况将相关数据材料报财务处,财务处将
23、扶持基金抵扣导师资助 经费,不发生现金流转。如导师获得扶持基金,但同学未报到入 学或中途退学,未使用的扶持基金由学校收回。3 .为保障讨论生的权益,学校按导师资助总额的5%设立风 险预备金,在导师经费因意外不到位的状况下预支给应资助的讨 论生。4 .院(系、所)落实导师资助专用账户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需把握该账户的动态使用状况,如有导师资助经费不足的状况, 准时上报讨论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四)超学制第一、二年助学金的管理方法.名额与资助标准:(1)超过学制的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 右,超过学制的其次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人数的10%左右。(2)标准为学校出资部分1400元/月和导师出资部分(各 培育单位导师出资部分见附件3),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 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1 .遴选基本条件:(1)已有成果基本达到所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标准要求;(2)有肯定培育潜力,估计可能会产生突出的科研成果;(3)有详尽的连续学习科研方案。2 .评比流程:在同学超学制前一个月由同学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 初审并公示后报讨论生院。由讨论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 后,获资助名单报财务处,按月发放。在获得资助期间,如毕业, 资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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