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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国有企业监察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检查、违规违 纪情况查处等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 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开展内部监察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二章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第三条定义和基本原那么(-)“三重一大”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 金运作事项。(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那么。公司建立健全议事规那么,明确“三 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那么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
2、决策机制。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班子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 事规那么,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坚持务实高 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在履职中,不得侵占、侵害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凡发生与本人有特定 利益关系的情况应当及时主动报告、明示,并主动回避。(-)不准领导干部的亲属干涉自己分管的工作及业务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亲 属参与下属单位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单位提供的业务招待方面的宴请、旅游或娱乐 活动。(三)本人的配偶、子女或有特定关系人一般不得在自己直接管
3、理的企业内工作, 应当主动回避。(四)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 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五)严禁授意、指使财会人员违反国家或企业有关规定,做假账,谎报业绩, 骗取荣誉、待遇或其他利益。第十八条自觉自律,不收受任何不正当得益。(-)在各类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受 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难以拒绝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按 照领导干部礼品上缴管理暂行方法执行。(-)不准擅自兼职,不准兼职取酬,不得擅自在下属或关联企业投资入股,获 取利益;禁止到下属单位以各种理由报销应由本人或本单位支付的费用。(三)在洽谈业务中领导
4、干部要主动避嫌,凡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及时向班子报告、 书面说明;签订合同时必须有本单位两人以上共同参加。(四)企业支付或收取的各类“折扣”、“佣金”、“中介费”、“赶工费”等必须遵 循企业规定,集体决定,并且应有合同、协议等书面凭证,按有关规定入财务账, 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占为己有、私分。第十九条自觉接受监督,不违反民主程序。(-)以身作那么,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 督。(二)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凡涉及单位(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 任免、重要建设工程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按规定、按程序,经班子集体讨 论决策,不准由个人擅自决定。(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领
5、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四)领导干部必须将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职工代 表大会民主评议汇报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各级党组织负责贯彻实施,公司纪委协助党委抓好落实, 并会同监察室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有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管理机构严肃追究责任,实施党纪政纪处分。第五章纪检信访工作管理第二十一条纪检信访受理范围对公司内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或党规党纪,违反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 告;被处理对象对所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
6、纪党风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信访工作原那么和要求(-)实事求是。信访人应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故 意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的行为,须承当纪律甚至法律责任。(二)严格保密。接待人员要维护来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 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 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三)分级管理。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那么,需要协办的应及时 与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处理。对公司所有来信来访,纪委监察室可根据需要进行 协调、跟踪调查,同时应加强督办。参与协办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规定要求,
7、 积极配合信访处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四)秉公处理。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 任感和事业心做好信访工作,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正确疏导,及时、 恰当、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五)迅速查办。工作中假设发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视情况立即 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公司下属单位发现重要、重大信访信息,应及时向公司纪委 监察部门报告,年底要将信访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六)规范管理。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待处理好每一件 信访。对已有处理结论的重复信访,如无新情况,一般不再处理;在信访过程中 上访人员无理取闹、阻碍正常工作
8、秩序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 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三条 工作程序(-)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 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 人员要及时送呈分管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三)批转。凡属由公司纪委监察室办理或催促办理的问题,由纪检部门登记分 类,按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四)查处。对来信来访内容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纪检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 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
9、员和部门 负责人签字确认。(五)报结。对各类信访,在调查核实后,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中,对署名信访,应将查处结果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 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应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第二十四条 保密要求(-)妥善保存来访接待处理单和来信,不得随意丢弃。作废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或者按保密废纸处理;对于无处理价值的来信可做暂存信件处理,一年后销毁。(-)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那么,在信访事项报送领导和向责任单位交办 转处中,不得告知无关的单位,不得在无关人员中传播。(三)涉及重大问题的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和落实情况,不向无关人员和单位 泄露。
10、(四)凡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应谨慎处置,予以保密。(五)不得将有关控告、检举内容的信访材料以及匿名信件、 记录交给或者 告知被控告、检举人。第二十五条监督举报公司纪检监察监督举报方式:地址:石门二路258号(200041)监督举报 ( ):62464266监督举报信箱:jiwSjianchashixd-ad .cn第六章对会计信息不实单位领导人员追究责任的管理第二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信息不实行为,根据本制度追究。公司会计信息不实行为,由上级单位追究。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信息不实行为,由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及公司审计室根据事实认定。第二
11、十八条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领导人员对会计信息真 实性负责。企业领导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的,应负 直接责任。除前款外,企业领导人员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主 管责任。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及公司审计室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均可作为追究会计信息不实行为的依据。第三十条对领导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的追究,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组织)部按干部管理的权限,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向公司纪委、监察室提出。第三十一条 公司纪委监察室会同组织人力资源(组织)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 果进行研究,决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并报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备案。
12、第三十二条 对企业领导人员会计信息不实行为的经济责任追究形式,根据情 节轻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被查出会计信息不实,情节轻微,且企业领导人又能主动检查 认识错误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党委或有关部门与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谈话内容记入个人廉政档案;(-)通报批评。对被查出会计信息不实,情节较为严重,且企业领导人缺乏应 有认识的,对有关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三)经济处分。对被查出会计信息不实的企业领导人,凡享受年薪制或期股(权) 待遇的,不管情节轻重,均应追回因会计信息不实而获取的非正当所得,并可追 溯到以前会计信息不实年度进行处理。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分;(四)
13、行政纪律处分。会计信息不实行为情节严重,且属于屡查屡犯的,按有关 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五)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不实会计信息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 责任。第七章上交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管理第三十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本单位廉洁自律的有关 规定,不得违规收送可能影响正常管理和开展经营业务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因各 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应当依照本方法实行上交登记,建立和 规范登记、使用、审批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上交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 登记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指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收交、登 记、保管的处理工作;公司由纪委监
14、察室负责。第三十五条受礼人在收到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后,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 的,自回所在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向本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主动上交所收受 的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登记管理人员受理后应填写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登记 表,并向受礼人出具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上交凭证。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上交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实行集中管理, 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物相符。第三十七条收交的礼品一律由本单位指定部门专设的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并管 理,贵重的礼品(价值以本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额度为准)须财务登记 入账;礼金一律上缴本单位财务,设置专用账户管理川攵交的各类礼券、购物卡, 可按照规定,经
15、批准用于扶贫帮困、慰问和捐赠等活动。第三十八条对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处理,由登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提出 处理意见,填写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处理审批表,报本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 方可使用。第三十九条各单位每年年底应汇总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上交登记管理情况,并 列入本单位年度审计内容,报公司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组织应加强对礼品 礼金礼券购物卡上交登记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登记管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第八章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管理第四十条各级管理人员指由公司或下属分子公司聘任的各类业务和技术管理 人员。第四H条 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
16、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 干部任免奖惩、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的制度程序。各级管理人 员要牢固树立集体决策意识,凡企业运行中,个人遇到属于“三重一大”方面的 问题,应主动向上级主管汇报,并通过企业“三重一大”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个 人不得擅自批准实施。第四十二条严格遵守合同管理有关制度和程序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采购、分包等关键环节应当严格自律,在业务洽谈、分包商选定 或市场开拓中涉及特例情况等重要事项上,必须遵守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如: 所有费用不准个别人决定、不准现金交易、不准无合同交易、不准无工作量虚假 合同;分包商选定必须在合格分包商名录范围,凡不属于此范围
17、的特殊情况必须 由班子集体决策,并保存相关会议记录备查等。严禁由个别人经办、擅自决定, 严格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严格防范个人从业风险。第四十三条严格遵守向组织报告及主动回避制度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应主动避嫌和自觉接受监督,凡发生涉及与本人、 亲属或有特定利益关系人经济业务的工作情况,应当及时向组织主动报告、明示, 并自觉回避。第四十四条 严格遵守职业操守,防止以权谋私(-)各单位应对同业竞业行为提出明确禁止性规定或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 所从事的主业方面应禁止在外有投资入股或兼职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 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凡与本人有特定关系的企业在与本单位发生业务
18、关 系时,应主动报告、回避。公司各单位所聘任的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公司内的其他单位兼职取酬。(二)各级管理人员在业务交往中,严禁违规索要或收取回扣、好处费、折扣费、 中介费、佣金等。在企业开展业务中收到的各种加班费、赶工费等,必须入单位 合法财务帐在业务交往中个人不得接受贵重的礼品、礼金或者有价值的会员卡、 购物卡、礼券等,对难以拒绝的必须上交本单位纪检组织,按有关规定处理。(三)在单位业务中,所有费用必须按合同管理规定,在合同中明确计入单位账户;各级管理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将应属于企业的业务不经规定程序擅自私自 转移、分包等,不得谋取不当得利,侵害企业利益。第四十五条自觉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19、,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公司各级管理人 员应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现代设计公司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章办事,做到 公私清楚,界限清楚,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自己从业安全。各单位应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 育,进一步明确廉洁从业规范,及时梳理、不断完善本通知中强调的有关关键环 节的管控机制,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制度程序,纠正 不良行为。对各级管理人员明显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职务行为,应当按照党纪和 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未认真履职加以处理的有关领导 和责任
20、人,将按照公司经营和管理问责制暂行方法,严肃追究其领导和管理 责任。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从我做起,坚决抵抗 各类不良陈规陋习,带头倡导行业廉洁正气,为树立建设工程领域以廉为荣、公 平正义的良好风气不懈努力!第九章经营和管理问责制第一节总那么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公司贯彻执行党
21、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 大措施,企业开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 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和公司下属分子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确实定;向子公司委派股 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向分子公司委派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 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三)重大工程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 装备
22、、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工程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 融资、担保工程,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 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工程,以及其他重大工程安排事项。(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上级单位所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 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 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 作事项。第四十六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和制 止国有资产损失,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管职责,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 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23、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务院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监察委、 市审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 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第四十七条企业应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和健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制度,明确 各级经营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应增强 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维护企业利益。第四十八条本方法所称经营和管理问责制是指企业经营和管理人员在企业经 营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发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并造 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后果的,依照本方法予以过问并追究责任的制度
24、。第四十九条本方法问责的对象是指在国有资产(含多元投资企业中的国有投 资)经营和管理中,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并负有重要责任的人 员。包括: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第五十条经营和管理问责制应遵循的原那么(-)谁出资谁负责追究的原那么;(-)依法依纪的原那么;(三)分层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四)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那么;(五)严格规范程序的原那么;第二节问责内容第五十一条问责对象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方法问责:(-)严重偏离公司开展的总体目标、开展思路,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未经科学论证、未经有关程序而擅自决定企业生 产经营重大
25、决策、重大工程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三)违反规定擅自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资产评估、资产 核销、出借资金等事项的;(四)违反对外投资、融资、担保、合同管理等制度规定的;(五)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六)违反用人程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七)不及时报告或提供失实情况和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A)内控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管理混乱,执行不力,造成不良 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九)因违纪、违规、违法,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十)因管理不善导致生产事故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其他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
26、资产损失的。第三节组织领导和职责第五十二条公司成立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公司 人力资源(组织)部、监察室、经营部、审计室、财务部、投资部等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司纪委(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第五十三条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调查研究经营和管理问责制中发现的问题;(二)讨论并提出对本方法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理建议。第五十四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落实经营和管理问责制的职责:(-)结合本部门管理的业务,建立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二)及时发现和汇报涉及本方法第六条所列的问题,并按各自的职能负责调查、 审计、查帐、核资等专项工作。第五十五条
27、公司下属各企业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各单位的负责人落实本 单位经营和管理问责制的职责:(-)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建立经营和管理问责制;(二)及时发现涉及本方法第六条所列的问题,按管理权限认真组织调查和处理, 并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汇报。第四节责任追究 第五十六条 对因不作为、作为不当,以及发生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而造成 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进行过问和追究,视情 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诫勉提醒: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公开检讨、通报批评。(二)组织处理:暂停职务、解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就地免职等。(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
28、、降级、撤销职务等。(四)党纪处分:违纪、违规、违法人员是共产党员的,除依照前项处理外,应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分。(五)经济处理:给予扣除奖金、降薪或经济赔偿等处理。(六)以上五种处理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五十七条 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于诫勉提醒,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造成 国有资产损失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对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重大损 失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行政处分,是共产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第五十八条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第五十九条对符合本方法第六条所列情形隐匿不报的,或该问责而不问责的,
29、 依据分级问责原那么,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理。第六十条对受到行政撤销职务处分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人员,三年内不 得在公司内担任原职或以上职务。第五节问责程序第六十一条 问责程序主要包括:初核立项、调查核实、责任审定、处理建议、 处理决定、文书归档等五项。第六十二条实行报告和备案制。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下属各企业董事 长(法人代表)、各单位负责人、公司委派的其他管理人员发现属本岗位管理范 围内在经营和管理中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虽未发 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但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当,致使影响企业生存或开展等 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分级管理原那么调查、
30、处理或进入问责程序。 第十八条诫勉提醒程序:凡经过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确应对责任人给予诫 勉提醒处理的,由公司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处理建议,经公 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指定相关组织或部门执行。第六十三条组织处理、行政处分程序:凡经过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确需对 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的,由公司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研究后, 提出处理建议,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由相关组织或部门按有关规 定和程序办理处理手续。 第六十四条经济处理程序:凡经过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确需对责任人给予 经济处理的,由公司经营和管理问责制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经济处理或经济赔 偿处
31、理建议,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后,通知责任人经济处理金额, 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取或扣除相应钱款。组织处理、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处理案卷分别由公司纪委(监察室)按有 关规定归档。第六十五条 公司下属各企业、各单位根据本方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 方法,并报公司纪委备案。第十章附那么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监察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一)“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 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工程,应当事先充分听 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
32、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公司纪委监察室或上级单位的 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 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应意见。(三)公司党委、董事会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 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 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公司党委、董事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 情况负责,公司党委、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33、。特殊紧急情况下,董 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由总经理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四)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 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 假设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五)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 记录并存档备查。(六)决策作出后,公司应当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有关决策情况;公司主要领导 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 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
34、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七)董事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的意见。 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应当贯彻党委的意见或决定。公司党委要按照参与决 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团结带着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 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 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八)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 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六条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公司实施“三重一大”政策的主要责任
35、人。公司应当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公司在制定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本 制度明确相关要求。(二)公司应当对下属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 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 监督其实施。(三)公司纪委监察室在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的规定, 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并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单位报告时,应当 将公司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 重要内容和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 人员述
36、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五)公司组织人力资源(组织)部、审计室,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执行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 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六)公司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 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 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经济赔偿责任。(七)公司下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参照执行。第三章公司效能监察管理第七条 效能监察是指:监察部门在公司
37、行政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政决定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围绕企业管理、经营、服务 中存在的效率、效能、效益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促进企业工作效 率、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第八条效能监察工作机制(-)行政统一领导。成立由公司行政主管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审计、财务、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组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监察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效能监察。(-)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监察室作为效能监察主要职能部门,主要承当组织 协调、催促检查和案件查处的任务,牵头开展效能监察。(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由监察部门牵头,成立与效能监察工程相关的部门参 加的
38、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协作、配合和 落实效能监察。第九条效能监察的对象和范围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包括内地和境外 分支机构。第十条效能监察主要内容(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落实公司行政决定和决议的情况; 贯彻企业开展战略及重要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勤奋高效,做好服务、管理、协调及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 项工作目标情况;(三)对企业管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困难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 并合理处置,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情况;(四)其他经公司决定需要监察的事项。第十一条效能监察主要形式(-)按被
39、监察单位管理行为发生顺序和时间进程分为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 后监察。1、事前监察:主要围绕监察对象的决策行为和实施决策采取的措施进行监察。2、事中监察:即同步监察,对监察对象在工作进行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3、事后监察:对监察对象已经完成的工作行为进行监察。(二)按监察内容分为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1、专项监察:对某一专门问题或监察对象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进行的监察。2、综合监察:对监察对象的管理行为的综合性监察、检查。(三)按监察要求分为独办监察和主办监察。1、独办监察:监察部门单独承办监察工作。2、主办监察:以监察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为辅的监察工作。第十二条效能监察主要方法(-)
40、通过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抽样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监 督检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专职人员与特邀人员检查相结合等方法,直接参与效 能监察工程的各项管理活动,对被监察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通过运用审计等工作方法,对被监察单位管理效能进行审查、计算、评判。(三)通过查阅、分析和研究各种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决议、工作计划、会 议记录以及核对各种帐目、单据、统计报表等资料,对被监察单位管理情况进行 综合分析评定。(四)通过评分、评议和综合考评等方法,对被监察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实 际效果进行考察、评定。第十三条效能监察工作程序(-)选题立项,明确任务。监察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
41、上,选择领导重视、职 工群众关注、对企业效益有重大影响的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工程,或者根据工作 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经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审批。(-)制订方案,部署实施。立项批准后,监察部门根据不同的立项需要,提出 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小组的组成意见,报经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同意;效能监察工程 工作小组从效能监察的形式、方法、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上进一步研究制订具体 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提出建议,规范管理。效能监察结束后,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小组形成专题 报告(其内容包括效能监察工作概况、工程现状、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原因以 及奖惩、整改建议等),经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审阅后,报公司行政主要领导审定。(
42、四)实施奖惩,改进工作。根据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议审定后,按有关程序做出奖惩决定,发出整改通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效 能监察结果。(五)催促整改,落实责任。被监察单位或部门应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认真完 成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必须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第十四条效能监察工作相关职能权限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小组可行使以下职权:(-)召开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二)对检查或调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列席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的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三)查阅有关文件、合同、账册、凭证等资料;(四)要求被监察企业就效能监察事项作出说明和
43、报送与效能监察有关的情况资料;(五)对被检查或被调查对象执行行政效能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根据效能监察结果提出有关工作建议:1、对管理有方、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建议行政组织给予相应的表 彰和奖励。2、对管理不善、制度不全、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对不执行或不 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决定的,以及工作延误不认真履职的责 令其改正,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处分建议。3、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 处,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四章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理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指公司领导干部、公司管理的中层干部,其他干部参照执行。第十六条加强自身修养,率先垂范,不低俗、不庸俗。(-)遵纪守法,坚决抵抗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和不良风气,不得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职务消费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三)老实诚信,遵守职业操守,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努力维护企业形象。(四)倡导民主和谐,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关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第十七条勤勉尽职,不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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