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路桥施工设计》第十章 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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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措施1、安全目标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定,无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并狠抓施工中的落实,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倒塌事故,年轻伤事故率控制在7以下,确保安全生产。2、安全保证体系本工程安全工作将从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施工全过程检查控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保证。3、安全保证措施3.1安全防范要点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十个方面:防高处坠落事故、防台防洪事故、防起重伤害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火灾
2、事故、防交通事故、防坍塌事故、防落水溺水事故、防爆破伤害事故。3.2建立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各级安全专、兼职人员须按照国家、行业、总公司、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项目的施工生产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本项目在开工前,对技术复杂、施工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支架的安装与拆除等施
3、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各工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或专项进行 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3.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兼)职安全员、领工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场内机动车辆以及新工上岗、工人变岗和改变工艺等进行培训教育对从事施工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
4、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教育的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306-85号文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获取操作规程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基本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
5、能力。3.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指挥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要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员,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工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非定期检查应视工程情况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落实。3.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按规定上报。监理
6、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后,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不能恢复开工。3.6主要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布置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台、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
7、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要隔离
8、存放,在使用、吊装、运输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确定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触及到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
9、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做到: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工作后保养。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上到人可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
10、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5-20)规定的要求执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在距边缘1.21.5m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米,并要稳固可靠。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
11、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5-20)规定要求。人员上下通道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防护措施的管理。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烯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脚手架拆除时,应经技术部门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施工平台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火照明。水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1)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
12、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水中进行施工前,应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并通报有关单位。开工前应书面报告当地海事部门。2)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3)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向海事部门报港签证并经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海事部门规定应设置临时码头,航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及靠绑等设施并加以保管。水上施工设专用救生船,派人值班。水上施工人员穿好救生衣。4)船只在航行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水上施工前应检查各个部位的机械与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设施、工具是否齐全。5)在抛锚船上
13、松放钢丝绳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并站在适当位置,以防被链绳带落入水。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接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6)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气象和水文情况,当遇有雾天或大雨使视线不清时,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设施,施工船上,应显示强烈灯光信号,并鸣锣、喊话,引起过往船只的警惕,并且作好及时避碰准备。必要时停止航行或作业。7)定位船及作业船锚碇后,应在涉及的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8)船只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倒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9)装船时严格禁止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
14、应均匀分层卸运。10)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11)使用轮船或履带吊车在船上打桩,起重作业时,船体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铺垫板。12)牵引或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联接牢固。13)交通船应配备足量的救生设备,航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14)水上作业时,应检查工作船的走道和两侧栏杆是否完善,运料船之间空隙应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15)水上施工作业点还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器材。16)水上施工人员和船上流动人员应穿救生衣,符合高
15、处作业的,还应按高处作业规定系好安全带。17)交通船要有定员,并不准超员,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指挥,不得强行上船,船到位后,应靠稳栓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不靠稳就跳船。18)船头、船尾、船帮上不得站立和坐骑,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员要听从船员指挥,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19)水上船只夜航应信号灯完好,停靠码头亮信号灯。钻孔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均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时设有专人检查维修。工作平台及钻机平台上满铺脚手板及设置栏杆、走道,并随时清除杂物。凡未施工的孔口,均加防护盖或安全网。使用旋转钻机钻孔,当滑移钻机时,防止挤压电缆及水风管路。钻孔桩在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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