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荧光显微镜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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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大学荧光显微镜(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序号项目内容26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2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28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2、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9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米购文件 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 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 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 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 应当保密的相
3、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 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 (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而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 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1、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 的70%计取,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即:中标金额收费费率W100万元1.05%10
4、0万元-500万元0. 77%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 代理机构付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 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序号项目内容(1)收款人:31节能环保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o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
5、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32信息安全要求如本次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类别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 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 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 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 48号)要求。33包装内容
6、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 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 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34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0允许 口不允许35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采购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采购人是否允许 分包0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运输工作分包 口不同意分包37支持中小企业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
7、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货物采购活动中,货物由中小企 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的,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序号项目内容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
8、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 .政府采购目录类别:货物类。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9、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 业。3.本项目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给予22%的折 扣。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其中一方为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 企业),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 予6%的扣除。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整体报价给予好的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8投标人信用信息 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sdf.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 Ikjc
10、cgp. gov. 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 .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
11、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 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浙江工业大学(合同中的甲方)。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合同中的鉴证方)。2.3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2.4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合同中的乙方)。2.5 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 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 7电子签章:本文件所提及电子签章系指各供应商通过CA锁
12、对标书中对应内容进行签章, 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3. 8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4. 9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 2对投标人的限制3. 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2.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
13、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3. 2.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适用)3. 2. 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 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5. 2.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
14、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4.1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
15、标文件 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 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6.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二、采购文件5 .采购文件构成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
16、充资料。5.2 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 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 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6 .采购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 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截止期后的疑
17、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 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7 .采购文件的修改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
18、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 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 件。7 . 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 为准。8 .6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 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
19、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 语言及计量单位8.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 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
20、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8.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8. 2.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 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 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 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组 成,具体内容如下:9.1 资格响应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 供)a.符合
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特别说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不包含在承诺 函第3点所述情形内(属于重大违法纪录情形的除外)。b.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
22、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C.联合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还应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第六部分)。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a项 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无。(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9.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评分索引表;(2)投标函;(3)授权委托书;(4)投标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6)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7)投标人情况介绍;(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
23、诺书;(9)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10)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的,须提供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1)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技术响应表、技术规格书;(13)技术资料:产品彩页样本资料或官网公开的参数截图等;(14)安装调试方案;(15)验收方案;(16)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每一项设备的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承诺;(17)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工程师、培训次数、课程;(18)常用配件(备品备件)价格表;(19)与技术资信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20)投标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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