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英文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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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有技术许可合同合同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三条合同价格第四条支付条件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第七条考核和验收第八条保证和索赔第九条侵权和保密第十条税费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十四条法定地址合同附件4.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 合同附件XX。4. 4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 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4.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 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 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
2、 2条相同。4. 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 相同。4. 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 本合同附件XX。4. 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 3条相同。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5. 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 XXX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XX机场后,其风险即由 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5. 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5. 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 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箱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 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
3、航空邮寄给受让方。5 . 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 应在受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 方。6 .5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 防潮的坚固包装。5. 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A.合同号:B. 收货人:C.目的机场:D. 标记:E.重量(公斤):F.箱号或件数:G.收货人代号:5. 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标明 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第六条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6.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 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4、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6. 2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 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 见本合同附件四。7. 3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8. 4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 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 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6. 5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 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第七条考核和验收7. 1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 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
5、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 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 件三。7. 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 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7. 3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 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 按第7. 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7. 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 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 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9. 5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
6、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 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 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 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 受让方负担。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 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 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 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八条保证和索赔8. 1出让人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 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及时向受让
7、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8. 2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 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8. 3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xx个月,性能 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10. 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 2条的规定时, 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 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8. 5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 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率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 款: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xx%;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xx%;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
8、同总价的xx%;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xx%,不足一周时,罚款按 一周计算。8. 6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 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8. 7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 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 并加上年息为xx%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8. 8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 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 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 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xx%的利息。(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
9、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治标,但 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 损失;A.合同产品的xxx性能指标降低xx%,赔偿合同总价的XX%;B.合同产品的xxx性能指标降低xx%,赔偿合同入 门费总价的XX%;C.合同产品的XXX性能指标降低XX%,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XX%;(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 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8. 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 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XX。第九条侵权和保密9. 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 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 方指控侵权时
10、,则由出让方负责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10. 2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 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 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 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11. 3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 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9. 4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 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第十条税费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 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
11、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 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予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 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 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由其自己去 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10.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税费由出让方负担。选择方案一:适用于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 家中的企业10. 1共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XX国政府于XX年x月x日签订 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出 让方和受让
12、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xxx税法和xxx税法的规 定对出让方征收的XXX税和XXX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XX条 和第XX条办理。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 待遇的项目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 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XXX税和XXX税的纳税义务。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XX年X月X日决定对出 让方负担的XXX税和XXX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 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XX。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3.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 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
13、作为不可抗 力的其他是国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旅行合同的期限,延 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4.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 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 将有关当局楚剧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15.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 交仲裁解决。12. 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
14、仲裁。(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 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 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2.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 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 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使用法律;在被诉过仲裁时,被 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12. 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12. 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 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xxxx年x月x日在北京签字, 然后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
15、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 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九十天 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13.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 均有权取消此合同。13. 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x年,有效期满 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13. 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务和债务不受合同期 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13. 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附件一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的内容,数量和交付计划(略) 附件三 合同产品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 (略) 附件四 出让方技术服务的内容
16、和要求 (略) 附件五 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略) 附件六 出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函格式 (略) 附件七 受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函格式 (略)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签约时间: 签字地点: 合同编号:中国,北京,XXX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XX 国XX市XXX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XXX产品的专有技 术;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13. 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 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7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
17、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13. 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 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两份。第十四条法定地址14. 114. 1受让方名称:地址 电传 电话14. 214. 2出让方名称:地址 电传 电话 受让方出让方14. 314. 3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签字)FORM OF LICENCE CONTRACTFOR TECHNICAL KNOW-HOWContents of ContractArticle 1 DefinitionScope of the ContractArticle 2 Price of the
18、 ContractConditions of PaymentArticle 3 Delivery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Technical Service and Personnel TrainingArticle 4 Tests and AcceptancesGuarantees and ClaimsArticle 5 Infringements and ConfidentialityTaxes and DutiesArticle 6 Force MajeureDisputes SettlementArticle 7 Effectiveness of t
19、he Contract andMiscellaneousArticle 8 Legal AddressesAnnexesAnnex 1 Names, Models, Specifications and Technical Indices of the Contract Products, (omitted)Annex 2 The Contents, Numbers and Schedules of Delivery for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omitted)Annex 3 Test procedure and Acceptance Standard o
20、f the Contract Products. (omitted)Annex 4 The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Technical Service of Licensor, (omitted)Annex 5 The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for Training of Licensees Personnel, (omitted)Annex 6 Specimen for Irrevocable Letter of Guarantee issued by the Licensors Bank.The Licence Con
21、tract for know-howSignature Date : Signature place: Contract No.:China, Beijing, Compan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Licensee) on the one hand, and Company, City, Countr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Licensor) on the other hand ;Whereas Licensor has the Technical Know-how, which design, manufacture,
22、 install and sell the products; Whereas Licensor has right and agreed to transfer the above-mentioned technical know-how to Licensee;Whereas Licensee hopes to use to technical know-how of Licensor to design, manufacture, sell and export the products;The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of both parties, th
23、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s, have agreed to enter into the Contract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stipulated below:Article IDefinitionLicensee means China Company or thelegal representative, agent and inheritor to the property of the Company.6.1 Licensor means Company, City, Country or the legal
24、 representative, agent and inheritor to the property of the Company.6.2 The Contract products means all the products, model and specifications as stipulated in Annex 1 to the Contract.6.3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means all the technical indices, drawing, design and other documents relating t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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