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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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鄂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一)通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起规范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运作模式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二)按照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以各级医疗机构为采购集团进行集中采购工作,促进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化;(三)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网上招标采购,加强政府部门对网上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努
2、力提高集中招标采购的社会满意度。二、基本原则(一)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三)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抵制医用耗材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四)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所有合法的医用耗材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不限制、排斥本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对本行政区的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保护。三、采购主体集中招标采购主体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等医疗机构。四、采购范围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E 类人工关节及骨科材料F 类口腔科材料G 类眼科材料H 类注射穿刺类及医用高分子材料I 类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J 类心、
3、胸外科,体外循环类K 类消毒剂L 类手术室用品M 类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N 类透析器、透析管路O 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P 类检验试剂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2008 年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候选品种目录的通知(卫办规财函2008584 号)文件中规定的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和电生理类外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列入本次集中招标采购。五、组织形式(一)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纠风办、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作为集中采购的业务决策机构,并履行以下职责:1、推动、组织、协调和
4、指导全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2、决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运行模式;3、制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文件和规定,审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4、对医疗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5、根据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确定集中采购明细目录,审定集中采购文件。确定集中采购各类耗材产品类别层次,及制定各层次产品的基准购入价和成交参考价。6、审定采购文件、采购计划、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专家抽取办法和备案采购制度;7、审定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和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8、评论并决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中的奖励与处
5、罚事宜;9、确定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签订方式。10、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事宜。(二)成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计划;2、协调各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组织采集有关招标采购信息;3、组织编制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和建立鄂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4、组织编制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确定合同签订方式等工作,并组织招标医疗机构进行讨论修订;5、采购期内,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管理
6、,对各种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其他工作事项。(三)招标人:是指参加招标的各医疗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联合组建经办机构或者共同委托医用耗材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活动;2、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真实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历史资料;3、根据卫生部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医用耗材目录,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4、确定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决定评审委员会的赞成原则、方法和工作程序;5、确认中标品种,直接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6、依据医用耗材购销合同验收医用耗材,结算货款,保证购销合同在本单位的履行;7、卫生行政部门明确的其他职责。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
7、、对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不进行公开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2、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与招标、评标、定标有关的情况;3、提供虚假的医用耗材采购历史资料;4、发布中标通知书后擅自改变中标结果;5、不按照规定同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6、不按照购销合同采购中标医用耗材,擅自采购非中标医用耗材,不按时结算货款或者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7、医用耗材购销合同签订后,再同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不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集中招标采购履约情况表;六、监督管理建立由市纠风办牵头,物价、工商、药监、社保、卫生、
8、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督本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参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 号),制定本次集中采购的纪律;对制定集中采购文件、议价细则及办法,抽取评审专家、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签封评审结果。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网上集中采购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监管必要的技术条件。建立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违法违约行为公示制度,招标办公室在“卫生局网站”上建立淮北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违法违约行为公示栏,及时公示所有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中的违法、违约行为,包括实施及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提供虚假资格
9、证明材料、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成交后不能及时履行合同等行为。公示栏上发布的信息,将作为今后集中采购中对企业及医疗机构资信评估的参考依据。实施商业贿赂的企业,将在两年内取消该企业在本地区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资格。七、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投标企业应将产品资格证明文件按照集中招标采购公告的要求递交至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审核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进行数据处理。八、集中采购方式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方式。对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不能成交的品种,实行集中议价采购。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让利于患者,本次集中采购接受符合条件的各类器械(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的投标。九、专家库和专
10、家委员会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工作方案的日程安排,应将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价格、器械管理和护理等方面的专家信息进行整理上报招标办公室。各医疗机构推荐的专家经评审后组成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评标专家委员会由 9-25 人单数组成,根据本次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分类,评标专家委员会可分为不同的组,采用分层随机的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其中器械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专家人数 1/2。各组可参考医用耗材采购量,确定各级医疗机构专家的抽取比例。专家抽取是在开标现场进行,并抽一定数量的候选专家。要求被选的专家要在一小时内赶到。十、招标代理机构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机构,是经药监和卫生部门认定、取得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
11、会中介组织,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集中招标采购事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草案,提供招标人审定;(二)编制医用耗材需求一览表,明确招标人已列入采购计划的医用耗材采购数量,并提供招标人确认;(三)提供招标人确认采购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四)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答复招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五)对投标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保证文件齐全;(六)组织开标、评标,向招标人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决定的中标候选品种;(七)发布中标通知书,组织招标人或者依据招标人的委托同中标企业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八)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书面评标报告,向投标人公开集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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