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细则).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BCXD21-2022-0004慈溪市商务局 文件慈溪市财政局慈商务202286号关于印发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发办(发展服务办)、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 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市电子商务协 会、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电子商务提 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试行)的通知(慈 政办发2022) 54号)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 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 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
2、22) 54号相关政策 一致。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慈溪市商务局慈溪市财政局2022年10月31日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电子商 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试行)的通知 (慈政办发202254号),现就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支持 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如下:一、申报对象要求申报对象必须为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申 报对象必须为电子商务企业,分国内电子商务企业和跨境电子 商务企业分别进行认定。(一)国内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条件如下:1、在慈溪市本级(不含杭州湾新区)境内进行
3、依法注册登 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核算能力,依法经营;2、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内必须载明互联网销售;3、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或自建平台进行网络营销活动;4、业务模式以B2B或B2c为主,网络销售占比超过80%。 网络销售占比,根据该企业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批发和零 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年报中,“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 商品销售额”栏所载销售数据占其全部商品销售额的比重确 定。(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条件如下:1、在慈溪市本级(不含杭州湾新区)境内进行依法注册登 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核算能力,依法经营;2、在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出口申报系统备案且 有跨境电商业务数据。二、申报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慈溪市 电子商务 创新 发展 三年 行动计划 2022 2024 实施细则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