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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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必须填写)学号:(必须填写)入学时间:_ (按入学时间填写)_ 分校:博州电大校本部一 指导教师:一 (必须填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3年6月现年6 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5 月经恋爱登记结婚。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 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 防老。1 99 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 7 号房屋所有权。199 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 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 2号的77.2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作还房安顿给了蒋 伦芳。1996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
2、岁的张学英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同 居。2023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 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蓉。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 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在外购买商品房。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 治疗。黄永彬于2 023年4月1 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住房补贴金、公积 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款的一半4万元及 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合计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所有。泸州市纳溪区 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 (2 0 23)泸纳证字第1 4 8号公证书。黄永彬因病去世。 黄永彬的遗体火化前,张公开当着原配蒋
3、伦芳的面宣布了黄永彬留下的遗嘱。 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问题:请分析黄永彬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分析黄永彬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 明理由。(仅供参考)本案属于什么纠纷?什么是遗赠?遗赠行为成立的前提是什么?什么是遗嘱?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是不是他的 真实意思表达?遗嘱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遗赠人黄永彬对售房款的解决违反了哪些客观事实?(注意:应把黄永彬 售解决房款客观事实,逐个写清楚)。另一方面,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剥夺了哪一方享有的合法财产继承 权?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否受法律
4、的保护?继承法对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如 何规定的?黄永彬将财产赠与其非法同居的上诉人张学英,实质上剥夺了谁的合法财 产继承权?因此,遗赠人黄永彬所立书面遗嘱,因其内容和目的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应属什么遗嘱?其遗赠行为是否有效?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 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 关作为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所要证明的法律行为,文 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遗嘱行为属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法 律行为公证的条件就必须与民法上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相符合。 遗嘱公证细则第17条也规定:对
5、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因此, 遗赠人黄永彬所订立的将其死后遗产赠与上诉人张学英的遗嘱虽然通过公证 机关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因该遗赠行为自身违反了法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泸州市纳溪区公处所作出的(2 0 23)泸纳证字第1 48号公证书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法院应是否予以采信?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中,继承法,婚姻法为一般法律;公证暂行 条例系国务院制定,为行政法规;四川省公证条例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 定,为地方性法规;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为部门规章。民法 通则是民事基本法律,依立法法规定,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效力,因此 民法通则的效力等级在法律体系中仅次于
6、宪法,故在审理民事案件中 使用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应结合合用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遗赠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还必须符合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 行为的一般规定。民法通则第7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充 足体现了国家、民族、社会的基本利益规定,反映了当代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 的一般道德标准,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公序良俗”原则所涉及的“社 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益”,又可称作“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者的 概念基本一致。并非一切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都是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共利 益的行为,但违反已从道德规定上升为具
7、体法律严禁性规定所体现的,维持现 行社会秩序所必须的社会基本道德观念的行为,则属于违反社会公德或社会公 共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本案中,黄永彬无视夫妻感情和道德规范,与上诉人张学英长期违法同居, 其行为是否违反了我国现行社会道德标准?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第3条“严 禁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法律规定?黄永彬基于其与张学英的非法同居关系 而订立遗嘱以合法形式变相剥夺了被上诉人蒋伦芳的合法财产继承权。因此, 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有没有法律约 束力?案例2:农民甲(40岁)为灭老鼠,将有毒的面饼置于自己住宅院墙内侧的角落里, 然后锁上院子的大门便下地干活去了。中
8、午时分,几个小学生在院墙外踢球时, 不慎将球踢入了甲的院墙内。见院门锁着,三个小孩争先恐后翻墙进院里拣球, 发现饼子三人分食。一会,三人均中毒,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回答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说出理由;如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本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仅供参考):甲的行为属于什么事件?尽管从客观上讲三小孩的确是分食了甲投放的有 毒的面饼而中毒,其行为与三小孩中毒的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但是三 小孩的确是分食了甲投放的有毒的面饼而中毒,甲对这一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 故意?还是过失?是不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因素所引起的?由于甲投放有毒
9、面饼是为了灭老鼠,投放的地点是在其院墙内,并且锁好 了院墙门,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否预见到会有人翻墙进院吃有毒面饼而中毒身亡? 故本案能不能认定为投毒罪,能不能认定过失投毒罪?假如不能认定,应按照 什么事件解决?案例3:原告田某(女)与被告谢某(男)均系聋哑人。1 9 90年10月经人介绍相 识,199 1年10月1日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 生争执。1 9 94年田某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与谢某离婚,并规定抚养 女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被告均系聋哑人,于是分别告知原告之 母席某与被告之父谢某某,分别作为原被告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经审理,在双 方当事人未到庭的
10、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批准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 原告田某抚养,被告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元。”问题: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试分析并说明理由。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判断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仅供参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由其监护人 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本案中原告之母与被告之父能不能为原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假如不能,而 应作为原被告的什么人参与诉讼?本案中原告和被告虽为哑人,但是不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是否属于无 诉讼行为能力人?是否符合为他们设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为了诉讼上的方便, 是否可以由熟悉他们各自情况的父母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
11、与诉讼?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 达意志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 见。”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情况下,按照诉讼代理人的意思表达达成离 婚协议,是否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本案中原、被告虽为哑人,但能不可以表达自己的意志?法院应当传唤他 们与谁一起出庭?此外,对于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有没有权利代理达成协议? 假如委托代理人无权利代理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没到庭情况下达 成的调解协议是否有效?案例4:199 8年4月,有男女二人在某市郊区发现同时被害,经公安机关备案侦 查,确认犯罪嫌疑人为其中女性被害人的丈夫
12、。随后,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 重点突审犯罪嫌疑人。在此过程中,使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并且只记录有罪 的供述,对无罪的辩解不予理睬,还导致嫌疑人受伤。该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初次 传唤之后,即提出希望聘请律师,被公安机关拒绝,理由是此时侦查刚刚开始, 案情和证据情况均需保密,律师介入诉讼会使得侦查陷入被动;在被执行逮捕 以后,嫌疑人再次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随即为其指定了一位律师;律师规 定会见嫌疑人,公安机关通过讨论研究,在两周后答复批准,并派员在场一同 进行了会见,当嫌疑人告诉律师自己在预审中被刑讯时,在场的公安人员立即 进行了制止;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请求与驻所的检察官会面,并向其展示了自己 身上的
13、伤痕,规定拍照存档,留下证据;检察官答应了嫌疑人的请求,但在拍照 后将照片藏匿起来;嫌疑人请求检察官将上述照片送交检察机关的法纪部门, 检察官答复说在必要时会拿出的。问题:请分析本案的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之处。本题可以依照提供的法律规定,自己判断本案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之处。(仅供参考)刑事诉讼法第4 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 其他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有客观、充足地提 供证据的条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一方面应当讯问犯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犯罪的具体情节或者进行 无罪的辩解,听取其有罪的供诉和无罪
14、的辩解。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或者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征询、代理申诉、控告。”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规定后4 8 小时内安排会见。根据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有关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 了解犯罪嫌疑人被采用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检察官不能故意隐藏证据或迟延给出证据的时间。第三部分文书写作第三部分得分根据提供的案情材料,按格式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本题15分。(请另附纸张书写)材料:XX市XX学院与XX市XX设计事务所签订了X义教学、生活用房工 程设计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15、,义义市X义学院认为,X义市义义设计事务 所不仅不具有此项工程设计的资格,并且没有按协议规定完毕设计任务。对此, 双方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XX市XX学院向XX市XX 区经济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市义义学院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如下:一、X X202310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 X教学、生活用房工 程设计协议,随即预付设计费X万元。后来发现被申请人是丙级设计单位, 根据X建设(X X )第X X号告知文献的规定,申请人此项工程中有1级工 程,按照规定应当由甲级设计单位承接设计。被申请人未经市建委批准,超越 规定的设计范围承接此项工程的设计任务,显然是不妥的。二、被申请人由
16、于设计人员少,未能按协议规定的进度完毕设计,以致方案设 计延迟了两个月才交出。在设计费方面,被申请人依据的收费标准也属过高。 双方为此曾于X X 2 0 2 3 4月至7月间就调整设计费标准、加快设计进度以及 明确设计权限等问题进行两次会谈,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三、XX教学、生活用房工程的进展和质量如何是关系到申请人此后能否 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的大问题。目前情况的确无法适应申请人教学、科研的急 需。X X 2 02 3 1月5日申请人根据双方所签订设计协议第义条规定:“甲方 半途停止设计,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国家规定付清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 费”,告知被申请人停止这项工程设计任务的委托,并对
17、其以前所做的设计给 予补偿。不料被申请人竟将告知退回。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 公正的解决,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 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申请人:X X市义X学院。地址:义X市X X路X义号。法定代表人:伍XX, X义市XX学院院长。委托代理人: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张XX。被申请人:X X市X X设计事务所。地址:X X市X X路X X号。法定代表人:赵XX, XX市XX设计事务所主任。仲裁请求:(1)撤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XX教学、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协议;(2)被申请人退还预付设计费X万元;(3)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证据材
18、料:(1)工程设计协议书。由争议双方共同订立;(2) XX市XX设计事务所丙级设计单位的证明。由XX市建委提供;(3) X X市X X学院预付设计费X万元收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职务委托代理人:单位、职务、姓名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职务仲裁请求:1、撤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什么协议?2、被申请人退还什么?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谁承担?事实与理由:、 O 二、0为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依法仲裁。此致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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