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考试试卷 (A卷).docx
《《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考试试卷 (A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考试试卷 (A卷).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考试试卷(A卷)一、 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1、法律(狭义)2、知情权(积极权利)3、抗辩事由4、隐私二、简答题(共50分)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哪几类?对每一类单位的新闻采编和登载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15分)2、从采访者和采访对象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角度,可以将采访权分为哪几类? (9分)3、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和出版内容的审查是如何规定的? (6分)4、新闻侵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10分)5、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10分)三、论述题(工8分)我国法规对于公民的采访权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公民进行新闻采访的现状如何?公民
2、应不应当拥有采访权?请联系实际进行论述。(不少于500字)四、案例分析题(20分)下文为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24日的报道(有删节):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军重庆“捞人”被播记2009年6月3日凌晨,龚刚模、樊奇杭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争夺“龙头”地位、扩展势力范围, 在重庆江北区爱丁堡小区制造了一场血腥的黑道杀戮。枪声过后,警方锁定7条线索、发现7个黑 恶团伙牵涉其中,迅即调集大批警力全力侦破。龚刚模等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仍对“组织”抱有希望,用对抗、抵触、沉默等应付审讯。出人意料的是,在人民法院拟订开庭审理的日子里,龚刚模为争取立功,主动向警方检举了其辩 护律师李庄、马晓军
3、等人教唆其伪造证据、减轻罪责的犯罪事实。(注:龚刚模、樊奇杭等涉黑 案于2010年1月5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12月13日,“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 师造假门”被急速曝光。涉黑“老大”按响报警铃:我不想再与贪婪律师共同造假11月下旬,重庆打黑除恶的一系列案件相继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与大多数市民一样,参与打 黑除恶的民警们也在劳累之余密切关注着各项案件的审理宣判。然而,此时在江北区,一个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一涉黑“老大”龚刚模自从与他的 辩护律师李庄等人会见后,情绪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与李庄第三次会面 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闻伦理与法规 新闻伦理与法规课程考试试卷 A卷 新闻 伦理 法规 课程 考试 试卷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