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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3 成员单位及职责县政府应急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 置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期应急处置;传达县现场指挥部指令;向市政 府应急办报告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接待上级事故调查组。县环保局: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及环境保护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 (56550725);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 行应对、调查;根据县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 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做好污染事态实时监控;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开 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督促事故
2、责任方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损害评估 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环 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市环保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县安监局: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 急处置,协调做好应对工作;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 理工作;收集、上报事故相关信息。县交委: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运输等水路、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水路、 公路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
3、协调高速公路运输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应对 及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 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防 范和调查处理工作。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 防疫;负责饮用水监测预警。县农委: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 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县林业局:负责对野生动植物受环境污染影响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县水务局:组织、协调、指导因洪涝
4、灾害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 作;负责其运行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 作;负责备用饮用水水源调度;指导供水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生 活饮用水供应;提供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负责水源流量控 制和监测;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的清理;参与事件调查和处置。县质监局:负责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 负责指导救援力量消除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重大应 急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负责管 理范围
5、内的油气管线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县经济信息委:督促电力、燃气等单位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督促工业企业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突发环境污 染事件预防、应急应对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 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 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县商务局: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突发环境 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物资。奉节海事处:负责长江干线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
6、监 管;负责管辖水域内船载危险货物、燃油及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 件的预防、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水环境污染事件水上交通管制。县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县气象局: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县民政局:协调救灾物资调拨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开展 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县监察局:负责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县国土房管局:组织、协调、指导因地质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 和应对工作;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环境地质勘察。县委宣
7、传部:牵头组织开展舆论引导;牵头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做好 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县食药监局: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食品、药品污染情况实施监测;禁 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造成集体中毒等。应急专家组:由县环保局牵头组建,安全、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专家 组成。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技术咨询,指导现场处置工作,为应急指挥提供决策建议。县人武部、武警奉节县中队:必要时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 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 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污染
8、事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 对准备。县应急救援支队: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抢险救援。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先期处置工作, 及时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情况;负责所辖区域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安 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勤保障工作;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 理。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启动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4 应急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人员构成: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委及有关乡镇(街 道、管委会)政府负责
9、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报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信息,组织协 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应急监测组人员构成:县环保局牵头,县环境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行业和企业环 境监测机构负责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事故应急监测并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 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3)现场救援组人员构成:由县现场指挥部根据污染事故的类别确定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 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引发的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分别由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水务局牵头),县救援 支
10、队及社会救援力量组成。工作任务:勘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研究现场处置情况,提出 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及所需器材、物资,迅 速抢险救援。及时将现场事故调查物证提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4)医疗救援组人员构成:县卫生计生委牵头,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工作任务: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转运救治重伤人员,并提供医疗救治中 必要的技术支持。(5)安全保卫组人员构成:县公安局牵头,武警奉节县中队、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
11、入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交 通管制和疏导,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 护工作顺利开展。(6)善后处理组人员构成: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任务: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实施救治、处置和安抚,做好污染损害赔付 及灾民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后勤保障组人员构成: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发展改 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 会)、园区、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任务:负责抢
12、险救援及事故调查人员的生活保障,保障现场抢险的电力、通 讯、水、气供应;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工具、器材;抢险物资、材料准 备。3预防预警预防3.1.1 预警监测(1)加强污染源监管。掌握全县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加强对 可能产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以及安全防范工作。(2)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风险 源和风险区域的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 有关部门的各类环境安全预警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并将应急物资
13、储备统筹纳入 应急物资库建设。(4)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风险评估、联防联控 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对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配 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3.1.2 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城市 管理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 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有 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污染 事件风险隐患的,
14、要及时通报县环保局。3.2 预警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 成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W级)、较大(III级)、重 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蓝色(W级)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 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的。黄色(in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 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橙色(H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
15、生,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的。红色(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 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上述分级标准中,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现场指挥部有权依据事态发展状 况进行预警级别的调整。对特殊的事件,可能演化为重特大事件的,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预警发布蓝色(w级)和黄色(in级)预警:由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由 县政府统一发布。橙色(H级)和红色(I级)预警:由重庆市政府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 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
16、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 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3.2.3 预警行动进入预警状态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 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 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 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 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
17、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环境监测部门做好针对性应 急监测准备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加强环境监管。(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5)适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6)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7)涉及跨区域污染的,及时向相邻县政府通报情况,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环保局报告。3.2.4 预警调整县政府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 规定程序重新
18、发布。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的,宣布解除 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4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一般(iv级)、较大(皿级)突发环境事件由 县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处置,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 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重大(II级)、特别重大 (I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待市政府应急工作组或国务院工作组 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进行移交,由市政府或国务院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 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
19、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 应过度。4.1 响应措施响应启动后,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 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I级、II级响应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在io分钟内发出出警指令,由指挥调度组 将各工作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发到各组组长。指挥调度组、综合信息组、现场处置组、 事故调查组自接到出警指令20分钟内,必须完成应急物资设备、执法取证设备、通讯保 障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应急监测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及应急防护设备 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后勤保障组根据其他工作组的需求协助
20、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现场保障 工作。4.1.1 现场污染处置污染事故处置基本措施: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 县现场指挥部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 少环境污染。(1)切断污染源: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2)污染物处理: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 工作。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 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
21、方法处置污染物。(3)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事故发生地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 气压、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 围,科学设立警戒线;在控制泄漏源的同时,采取用水雾稀释扩散的有毒有害气体,用水 幕封阻扩散的稀释源,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快速扩散,造成人员伤亡和大气污染。(4)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 率。联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 查。对造成水污染的液体物质采取挖坑收集、挖沟引流、筑坝拦截等方法阻止污染物进入 水体。对进入水体的污染物采取吸收(吸附)
22、、中和、拦截、导流、疏浚、转移等方法处 置,防止水体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县现场指挥部报告县政府要求其他排污单位 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5)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县环保局开 展污染源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4.1.2 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 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 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 转移人员安置工作。4.1.3 医疗救援迅速
23、组织县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 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 健康措施。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疗救援。 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4.1.4 应急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组应立即进行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我县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 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 监测,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4.1.5 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影响地
24、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 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 境污染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4.1.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县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 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 社会发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 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4.1.7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区社会治安管
25、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 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4.2 应急终止应急终止条件(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态势得到妥善、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基本消除后,无次生、 衍生事件继发的可能;(2)环境监测符合相关标准。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 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值,县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指令。4.2.1 应急终止程序III级、IV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状态解除意见,并报县政府应急委批准后,由县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6、在县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由事发地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牵头,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2)i级、n级突发环境事件,由事故现场最高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县现场指挥部协助、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后期处置后期防控响应终止后,县环保局实施环境监测,督促事发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 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5.1 调查评估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 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事 故调查责任部门或区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的,
27、可由县政府负责调查, 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按照重庆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5.2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县政府牵头,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对受伤人 员进行救治,对死亡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对伤者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精神安抚,对受污染、 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并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标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赔偿、补偿。对在应急处置中伤亡人员给予奖励和抚恤,并做好评先、评优(烈)、晋级 (职)等工作。对紧急征用的物资和调集的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补偿。5
28、.3 总结归档调查评估结束后,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 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 议,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归档。 归档后,事故调查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补齐本案件所 有登记,办结案件。6 .应急保障组织保障企业建立健全各自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应急先期处置的主导力量。县政府建立突发环 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县环保局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事故发生后, 作为事故先期处置的指挥、协调、监测应急队伍。县环保局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
29、急专 家队伍,保障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持。县环境监测站建立应急监测队伍,承担突发环境污染 事故和次生环境事件的现场监测,并提供环境质量和污染变化的预测预警等技术保障工 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由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救援任务,县 应急队伍按照县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救援和处置。6.1 通信与交通保障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信息采集、处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确保应急 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现场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应急处置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 人,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县交委、县海事处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运紧急运输 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
30、输。县公安局要加强应急交 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6.2 应急装备及物资保障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设施 (设备)准备。在处置危化品、危险废物泄漏污染事故时还应准备必要的防护器材、专业 处置设备及物资,保证应急处置需要。企业根据自身可能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配备相应应 急物资和装备;县环保局应建立全县企业应急物质清单,明确应急联系方式、应急物质和 应急装备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县环保局负责建立县级环境应急物质 和装备保障体系。6.3 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建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演练、应急救援
31、专用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和 应急处置的必要经费。6.4 技术保障充分利用县政府及各部门的现有的技术人才、专家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 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7宣传培训和演练环境安全宣传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报警电话(12369);通过 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宣传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公众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自救防护能 力。重点防范企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加强对职工环境风险防范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要点 的培训,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7.1 培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本
32、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应 急培训,熟悉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重点环境风险企 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职工环境风险防范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要点的培训,特别是对 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 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切实履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7.2 演练县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有关部门和 重点排污单位、风险源企业、危废经营单位实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 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8附则预案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制订和解释。8.1 预
33、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奉节县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府办2012) 41号)同时废止。8.2 预案更新每次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对本预案重新评估并予以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 年修订一次。附件L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2,县级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联系表 3 ,县应急救援支队名单4 .奉节县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重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联系表县应急救援支队名单序号专业队伍名称队长联系电话1县地震应急救援队陈辉清2县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冯星光3县森林灭火应急救援队李方昌4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黄建新5县地质
34、灾害应急救援队郭兵6县水上事故应急救援队冉翅7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周忠8县矿山抢险应急救援队周忠9县医疗应急救护队杨柳10县通信应急保障队杨浩11县电力应急保障队杨浩12县治女和交通秩序应急保障队王志强13县物资应急保障队金礼德14县道路抢险保通和运输应急保障队冉翅15县市政应急保障队唐晏秋16县地理信息应急服务队陈湿17县气象应急服务队张晓18县环境应急服务队宋登举19县燃气应急保障队杨浩20县战勤保障队何健1总则0L1编制目的01.2 编制依据0适用范围01.3 工作原则0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015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15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15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21.5.4
35、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2组织机构及职责2领导机构及职责32.1 应急组织体系图5成员单位及职责42.2 应急工作组职责73预防预警103.1 预防10预警监测103.1.1 风险防范10预警103.1.2 预警分级10预警发布113.1.3 预警行动11预警调整124应急响应13分级响应134.1 响应措施13现场污染处置134.1.1 转移安置人员14医疗救援144.1.2 应急监测14市场监管和调控154.1.3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15维护社会稳定154.2 应急终止15应急终止条件154.2.1 应急终止程序155后期处置17附件4奉节县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工
36、作单位联系电话咨询业务1李美进男高级工程师奉节县环境监测站农业环保2向图云男副主任科员奉力县环境监察大队法律3卜发平男高级工程师奉节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科学与工程4张家华男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奉节排水有限公司环境工程附件5重庆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序号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专业方IrJ1暨仕臣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化工、环保2张兰军研究员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交通运输3吴飕高级工程师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4肖怀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金6胡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7张力高级工程师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
37、究院机械8庞家胜高级工程师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医药9张云怀教授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工10刘静(小)高级工程师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化工、医药11唐尚坚副教授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66667269环境保护12丁吉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智力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13黄胜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保14李福财高级工程师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15肖声高级工程师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序号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专业方向16陈勇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环境工程17魏涛副研究员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交通运输18
38、潘平高级工程师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社会区域19伍莉萍高级工程师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建筑、市政、医药20卢浩荣高级工程师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设计21郭劲松教授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高校教师22吴海子高级工程师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23李传福工程师重庆市宏伟辐射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保24舒金扬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巾水利局89079261水利25张志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26靳国正高级工程师重庆市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27陈长国高级工程师重庆一三六地质队社会区域28邓光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地质勘测29曾云松教授级高级工程
39、师重庆市地勘局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工程勘察30任幼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国土资源31唐剑波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环境序号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专业方向32姚光华高级工程师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采掘33夏宏高级工程师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煤田地质34张一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35郭平高级工程师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36奉萍教授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师37胡必琴高级实验师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高校教育38韦化音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化工设计研究院化工医药39杜春漫高级工程师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轻工纺织化纤40杨健高
40、级工程师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41冯基学高级工程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交通运输5.1 后期防控17调查评估175.2 善后处置17总结归档176应急保障18组织保障186.1 通信与交通保障18应急装备及物资保障186.2 资金保障18技术保障197宣传培训和演练20环境安全宣传207.1 培训I20演练208附贝!|21预案制订与解释218.1 预案实施21预案更新21附件231总则编制目的建立“职责明确、预警规范、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 提高我县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有效控制、 减缓、处置、
41、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 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1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暂行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 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除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辐射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以外的突发 的环境污染事
42、件的控制和处置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 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平战结合,共享 资源;快速反应,科学处置。1.4 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 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 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
43、的事件。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 119号),按照事件严重 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n级)、较大(ni级)和一般(W 级)四级。分级标准为:1.4.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
44、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 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 后果的。1.4.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 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 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45、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 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 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 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 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 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 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