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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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拱墅区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拱壁区建筑 施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各 类建筑施工突发事故,有效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 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 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三)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
2、统一领导下, 针对不同类别建筑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 优势,有效处置建筑施工突发事件,缩小突发事故危害范围, 减轻社会影响。2 .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 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 递、快速处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制,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封闭有关路段、隔离有关区域和中止 有关活动;指令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救援;指令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救援, 为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加强保障,启用应急储 备的救援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征用急需的物资和设备;组织开 展人员、物资运输等;法律、法规、规
3、章规定的其他措施。3 .提高应急等级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当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事态扩大或原定 响应等级偏低、响应措施不能有效控制事态时,应立即提高应 急响应等级。(三)信息报送与处理.报告时限和程序。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 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 .报告方式与内容。建筑施工突发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 类。初报:自发现事故起1小时内上报。可通过电话、传真、 互联网邮件等形式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 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企业概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伤亡人
4、数及事故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原因初步判断;报告单位、 报告人、联系方式;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事故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互联网邮 件或书面形式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 发生的基本原因、过程分析、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 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形 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 果。(四)指挥和协调参与事故处置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 一指挥下,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迅速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控制事态发展。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一旦发现有进一步扩 大的趋势,
5、有可能超出能力控制范围,应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 机构报告。发生涉外、涉台、涉港澳建筑施工突发事故时,报请市政 府协调外办、台办、侨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工 作。(五)通报与信息发布1 .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应当确定新闻 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信息。必要时由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区应急指挥部会同宣传 部门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发布工作。国家规定保密的情 形除外。2 .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 会舆论。对较复杂的事件,可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再发布具 体情况及相关应
6、急处置措施。对一般性事件,要主动配合宣传 部门发布信息;对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据的发布,应征 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 要及时发布。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的新闻报 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造成的影响。3 .对记者按照国家规定赴现场采访事宜,由应急指挥部协 调。(六)安全防护.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的特点,现场应急处置人 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并按照安全防护要求进行现场 处置。1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根据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的性质、特点,向受灾群众宣 传安全防护措施;
7、(2)根据事发时当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因素, 确定相关部门组织受灾群众疏散撤离。(七)终止响应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经专家评估确认无继发、 衍生事故的可能,由区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响应。五、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灾情评估和受灾人员的补偿救助等 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源 的卫生监督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等技术支持;组织 实施突发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清还应急处置过 程中所征用的物资和机械设备,并按照规定对已消耗或造成损 失的物资、机械设备进行赔偿或补偿。(二)调查和总结一般建筑施工突发事故(W级)发生后,由区应急管
8、理局 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准确 地查清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 施,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建筑施工突发事 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总结报告报区政府审 定,必要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六、应急保障(一)资金保障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购置应急装备、物资、防护 用品所需资金以及应急处置、善后处置费用,由区应急指挥部 提出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通过财政渠道列支。(二)装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 求,做好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和防护装备、物资储备等工作。(三)通信保障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备必要的通信
9、器材,确保联络畅通。(四)技术保障区住建局要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时、事故发生后, 相关专家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应急 队伍建设。(五)交通运输保障运管拱墅管理处要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 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及相关道路的交通管制,开设应急 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顺利开展。(六)医疗卫生保障区卫健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负责建筑施工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救护保障,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消毒、 饮用水源的卫生监督、监测等工作。七、宣传、培训与演练(一)宣传区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
10、加 强对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培训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队 伍建筑施工突发事故预防和应急救助等的培训,广泛开展建筑 施工突发事故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应急救援基本知识的 普及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演练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 小组的安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 急响应能力。八、监督管理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 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临阵 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
11、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名词术语建筑施工突发事故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突然发 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 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二)制定和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牵头制定,报请 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三)预案施行时间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拱墅区建筑施工突发事故 应急预案(拱政办发201370号)同时废止。附件:1.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2 .拱墅区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 讯录.专家组名单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总指挥分管副区长ky副总指挥区住建局局长
12、)区住建局区各街道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运管拱墅管理处区应急管理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城管局消防拱墅大队交警拱墅大队区各建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拱墅区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单位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区委宣传部何佳分管领导章帆联络员区公安分局邱一梁分管领导叶诚联络员区财政局陈贤方分管领导庄雅婷联络员生态环境拱墅分局管丽莉分管领导李峻雷联络员区民政局张琪分管领导陈传格联络员区人力社保局陆美敏分管领导毛观林联络员运管拱墅管理处赵笑迎分管领导范洋波联络员区应急管理局陈伟分管领导吴一飞联络员3.因地制宜,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13、积极做好应 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加 强培训演练;整合相关部门的信息、物资、机械设备、救援队 伍等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四)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I级)、重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II 级)、较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III级)和一般建筑施工突发事故 (W级)。1 .特别重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I级)一次死亡30人(含)以上,或一次造成100人(含)以上 重伤,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事故。2 .重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H级)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一
14、次造成50人 (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 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3 .较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III级)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10人(含) 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 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 .一般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事故(IV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一次造单位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冯天松分管领导林荣锋联络员区卫健局盛咏梅分管领导王鉴联络员区城管局傅军分管领导许建锋联络员交警拱堂大队陈永庆分管领导刘松松联络员消防拱墅大队潘伟伟分管领导裘飞涛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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