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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 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27号)关于 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8) 46号),为全力推进我县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聚焦我县教育领域短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标准化、优质 化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拟在2022年秋季学期前,对全县中 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就近向镇 中心小学和镇内区域性较大的学校集中办学为主要途
2、径,科学 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村布局不合理学校调整步伐,逐步撤 并规模小、质量差的学校,推动乡村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加快 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原则以“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工作 思路,扎实推进布局调整,并严格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遵循教 育规律,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办学效益 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整合布局不合理且在校学生数 较少的小规模学校。同时,结合各镇实际,进一步对个别中小 学进行必要的布局优化调整。(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 群众需求,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制定布局调整规划
3、,分步组织 实施。坚持把保证入学率、巩固率作为底线,整体规划、分类 推进,避免出现因学校调整、撤并出现大班额和大校额等办学 问题。(三)加强管理,严防资产流失浪费。要切实加强学校国 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当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 度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 准,按有关规定办理处置手续。明晰校舍、土地等不动资产的 产权。优化调整后闲置的校园校舍,优先用于发展当地教育事 业,如因当地生源增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坚决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三、调整优化规划拟撤并初中1所、完全小学10所、非完全小学34所、教 学点3个,整体搬迁小学1所,变更初级
4、中学为九年一贯制学 校1所,撤销无在校生学校23所。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2022年3月至4月,开展前期调研和宣传工作;2022年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议;2022年6月,召开论证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公示实施方 案;2022年7月至8月,组织实施撤并,做好各相关学校资产 处置、师生分流等工作;2022年8月后,结合实际需要,逐步办理相关学校机构撤 销手续等工作。五、撤并程序(一)研究制定方案。具备撤并条件的学校由属地镇政府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工作领导小组。方案应包括镇域学校基 本情况、布局调整规划、师生安排办法、具体实施步骤等内容。(二)召开
5、听证会议。各相关中学、镇中心小学主动联系 属地镇政府,由属地镇政府组织,在镇政府或拟撤并学校召开 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应包括拟撤并学校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 表、镇政府和村委会代表,听证会应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如在 调查摸底过程中,已经准确把握家长有意将小孩转出学校,造 成学校无生源及在校学生而需要撤并的,可以不召开听证会。(三)召开论证会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论证会议,各部 门对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四)公示实施方案。各相关镇、村张贴公告、发放告群 众书以及新闻媒体播放公告等方式,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五)上报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将公示后的实施方案上报 市教育局备案。(六)组织实施撤并。切
6、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做好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撤并后学校资产处置和学校机构撤 销手续等工作。六、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为做好我县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成立 饶平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少珊副组长:辜茂锦(县政府办公室)、陈晓东(县教育局)成 员:陈裕平(县委宣传部)、陈坤盛(县委编办)、 刘新典(县发展改革局)、黄授慧(县教育局)、林钟松(县 公安局)、黄学鑫(县财政局)、林钟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林伟杰(县自然资源局)、余伟峰(县住房城乡建设 局)、张少群(县交通运输局)、林钟宏(县卫生健康局)、 林汉平(县审计局)
7、、林平(县市场监管局)、施高盛(县信 访局)、杨文培(上饶镇)、张捷(新丰镇)、卢云辉(建饶 镇)、林泽雄(三饶镇)、林少萍(新塘镇)、黄长庆(汤溪 镇)、陈宗荣(东山镇)、张贵文(浮滨镇)、卢伟喜(浮山 镇)、黄柱(新珏镇)、詹文伟(樟溪镇)、陈沛东(联饶镇)、 王妙容(高堂镇)、黄潮进(钱东镇)、卢轶佩(黄冈镇)、 郑少鑫(海山镇)、杨俊森(所城镇)。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布局调整的宣传与舆情引导工作。县委编办:负责按职责对本次布局调整中涉及的机构编制 事项进行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乡村学校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县教育局:负责乡村学校布局优化调
8、整,做好布局规划、 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评估验收、配齐配足教师、师生分流安 置及理顺机构编制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布局调整过程中的维稳处置工作,维护校 园周边治安,指导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县财政局:负责筹措乡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建设资金,加强 建设资金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乡村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实 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盘活土地资源,合理保障教育用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学校建设指导,依法履行安全监 督检查职责,督促建设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道路的提档升级、校车线路 规划和交
9、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学校医疗卫生人员配备的指导工作, 加强对校园卫生健康教育的指导。县审计局:负责指导涉及布局调整学校财产审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的监管,确保食 品安全。县信访局: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政策解释等思想 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各相关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拟撤并学校进行专项调研, 深入了解学校实际情况,充分掌握学生、家长和教师对撤并学 校的意见或建议,负责做好撤并学校学生、家长和村民的思想 动员和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织属地中学、镇中心小学召开听证 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各项任务的实 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其组
10、成人员如下:主任:陈晓东(县教育局)副主任:陈坤盛(县委编办)、黄授慧(县教育局)、黄 学鑫(县财政局)、林钟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汉 平(县审计局)成 员:张惠娇(县委编办)、黄学群(县财政局)、林 广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序跃(县审计局)、王泽 润、林洪、周杰彬、黄希、廖丹华、李志松、吴伊凡、陈文炜、 郑文发、余培泉、袁建华、吴灿锋、刘映程、徐鸿亮、林楚华、 余维崇(县教育局)、郑若强(海山中学)、吴培群(海山一 中)、刘少波(九村中学),相关镇中心小学校长。办公室负责起草布局调整工作相关资料;协调各相关学校 资产整合和校长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各相关学校教职 员工和学
11、生安置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工作。(一)综合资料工作小组组长:林岳梓(县教育局)成 员:王泽润、林洪、周杰彬、廖丹华、李志松(县教 育局)、郑若强(海山中学)、吴培群(海山一中)、刘少波 (九村中学),相关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整合工作中收集、起草、整理、上报政府的资料。(二)资产整合工作小组组长:曾岳鹏(县教育局)成 员:周杰彬、吴伊凡(县教育局)、吴海鹏(县财政 局)、李序跃(县审计局)、郑若强(海山中学)、吴培群(海 山一中)、刘少波(九村中学),相关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协调各相关学校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整合、 学校校长的离任审计工作。(三)教职员工安置工作小组组长:林少秋(县教育局)成 员
12、:张惠娇(县委编办)、林洪(县教育局) 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郑若强(海山中学)、各相关、林广 吴培群(海山一中)、刘少波(九村中学),相关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安置及理顺调整后相关学校人事编制、 机构职能等事项。(四)学生分流工作小组组 长:黄授慧(县教育局)成 员:廖丹华、刘映程(县教育局)、郑若强(海山中 学)、吴培群(海山一中)、刘少波(九村中学),相关镇中 心小学校长。负责协调涉撤并学校学生的有关学籍信息及领取国家助学 金有关信息,并做好学生入学组织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布局优化调整 工作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起重大作用,各有关
13、单位要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布局优化调整纳 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 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如期完成 布局优化调整任务。(二)抓好控辍保学。县教育局及各有关镇要认真履行控 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避免出现因学校布局优化调整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三)维护社会稳定。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及各有关镇要及早排查因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 及时协同处置聚焦上访等突出涉稳问题,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 舆情处置力度,做好维稳、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防止矛盾激化。(四)做好后续工作。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 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撤并的 小规模校点,如因当地生源增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 序恢复。(五)强化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牵头对 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涉及的各有关镇和部门是否落实本方案要求、 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撤并结果是否真实等 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 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因学 校布局调整不当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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