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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5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 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与医 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 与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与影响医疗工作的正 常运行与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与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I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者是非疾病自 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一一在疾病
2、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 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尽管发生了错误事实,但 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者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 处理可完全康复。W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 实。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 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响/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 反响、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与程序上报,不属 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一致,我院划分为7 类:1、病房诊治问题
3、。包含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 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2、不良治疗。包含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 应、输液反响、输血反响等。3、意外事件。包含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 猝死等。4、辅助诊查问题。包含报告错误、标本丧失、标本错误、检 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5、手术有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与术式选择错误、患 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 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有关事件等。6、医患沟通。包含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 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那么:(一)I级与II级事
4、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那么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 大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 号)(二)III、IV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分性与 公开性的特点。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与个人有自愿参与(或者退 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与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与部门 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者匿名报 告,有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3、非处分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者他人违章处分 的根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与部门处分的根据。4、公开性。医
5、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公开与 公示,提供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与科室的质量 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与 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六、接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及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重大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上报医院投诉管理领导小组。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有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党风办。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七、报告形式1、书面报告。2、紧急 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
6、后 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 使用。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 措施等内容,通常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 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者 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 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 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计策及整改措施,催促有关科室 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 在萌芽状态。3、涉及药物不良反响、院内感染、输血反响的实行双重填 报。4、
7、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 统一报医患关系协调办备案。九、奖惩方法1、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 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2、关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 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 励。3、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报告质量奉献奖。评定标准:(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到达3例以上,同时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 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到达3项以上的科室;(2)、发生 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4、当事人或者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 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进展的;质量操纵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 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者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 担的予当事人或者科室相应的处理。5、已构成医疗事故与过失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 疗事故与过失处分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6、关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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