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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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编码:330000002482322Q03330000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服务指南省商务厅附录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流程图开始办理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不齐全4不符合申报要求材料不齐全符合不符合许可条件符合符合不符合县级亩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市级联合会亩是否符合变更许可条件省级亩核是否符合变更许可要求准予许可办理结束出具书面靓退回企业出具书面靓.退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不予许可,出具书面靓退回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材料空白表、例如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1、问题:如何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解答: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2、,点击登录后,选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服务。服务对象:法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国家法律依据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方法(浙商务联发(2020第128号) 省商 务厅第四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认定。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回收 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审核转报,组织实施现场验收评审,加强行业监测分析,合理规划拆解产 能和行业布局,促
3、进行业健康有序开展。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 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核发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负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备案及日常管理,加强行业监测分析。第七条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第十四条回收拆解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 内通过政务服务系统提交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换发 资质认定书。第十五条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应当依据实施细那么和本办 法重新申请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
4、定。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予以换发资质认定书; 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其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方法 国务院2019-06-01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第七条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 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 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 说明理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报
5、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缺乏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撤消资质认定 书:(一) 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二) 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第二十四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的,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 证部门撤消
6、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 商务部 开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生 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2020-09-01第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 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开展。第七条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第十六条 回收拆解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自 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
7、后的营业执照,经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书。第十七条 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应当依据本细那么重新 申请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予以换发资质认定书;不符合 资质认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其资质认定书。四、省级法律依据无五、市级法律依据六、县级规定七、受理机构属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八、决定机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十、受理条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第八条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
8、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 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 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十一、禁止性要求当具备以下条件:(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耍求, 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节敏感区。十二、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材料 形式必要 性及 描述备 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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