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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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管理办法XX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内容全文第一条根据中 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XX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与国 家与本市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进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康复资助指公共财政对残疾人进 行康复活动的个人补贴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社会组织的 补助。第三条康复资助资金来源于市、区财政安排的康复经费与中 央与省财政下拨的康复经费。市、区康复资助经费实行市、区两级财政按专项资金配套比 例分级负担,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第四条本办法的资助对象为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与在本市范围内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五
2、条康复资助实行属地管理,由资助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区 残联申领。资助具体标准由市残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进 展水平与财力及资助对象、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二章残疾人康复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市、区残联的职责。(一)市、区残联根据本级康复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 编制本级残疾人康复经费资金预算。第二十三条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康复经费的使用实行不 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截留、 挪用,保证资金运作安全与使用有效。第二十四条市残联与市财政局每年对划拨的康复经费的使 用效益进行评估,对出现下列情况的,除责令整改外,减拨或者 缓拨补助经费。(一)违反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二)违
3、反本管理办法规定。(三)未按要求安排或者未足额安排残疾人康复资助经费。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用于残疾人康复经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 资与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加强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区残联、财政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资助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标准。第二十七条中央与省级财政下达的康复经费项目的管理,从 其规定执行,若无规定则按本办法执行。资助项目与本市资助项 目合并,不重复资助;资助标准低于本办法的,由市、区两级财 政按比例补足。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涉及的户籍人口、总人口计算有关经费数 据以资金使用年度上年度的XX市统计局公布人口数据为统计口
4、径。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本办法 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2015年 10月16至2015年12月31日所涉的康复经费事项仍按XX市 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穗残联(2010) 257号)执行。(二)市、区残联负责汇总结算本级残疾人康复经费,会同 本级财政部门做好康复经费资金清算工作。(三)市、区残联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本级的残疾康复经 费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四)市、区残联负责做好本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政策制定、 实施、技术指导工作,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确定本级财政支出的康 复运营项目承办机构,并对康复运营项目承办机构开展服务质量 评价工作。(五
5、)区残联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残疾人康复资助管理的 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区实施的各项康复服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进行核实,负责核实与结算康复资助申请。第七条市、区财政部门的职责。(一)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同级康复经费预算安排,核实拨 付资金。(二)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残联对康复经费的使用进行 监督管理与完成年度资金清算工作。(三)区财政负责监督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康复经费并按比 例足额配套本级承担资金。第三章残疾人康复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第八条资金安排。市与区各按辖区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 4元的标准安排康复经费。第九条使用原则。(一)分类管理。根据残疾人康复类型,制定不一致的康复资助补贴标准。(
6、二)监管评价。各项康复工作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引 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按照目标管理与评价情况拨付 专项康复资金。(三)预算执行与清算。康复经费根据市人大批复康复经费 预算执行,实行年度清算管理、多退少补。第十条使用范围。(一)残疾人的康复资助。(二)康复设备、器材的购置。(三)康复项目的论证、开办、运转、技术指导、内审、监 管工作经费。(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五)康复技术的推广与人员培训。(六)中央与省下拔康复经费的指定内容。(七)其他项目。第十一条各级财政每年按照上年本级康复经费实际支出的5% 测算本级康复资助工作经费操纵数,并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核定 本级康复资助工作经
7、费。康复资助工作经费要紧用于康复资助工 作的技术指导、结算、内审、监管、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市本级康复工作经费标准见XX市本级残疾人康复工作经 费标准表。第四章残疾人康复资助的范围第十二条本市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障碍者,纳入 康复资助对象范围。(一)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证(下称残疾人 证)的残疾人。(二)持有本市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 明的精神障碍患者、白内障患者。(三)0-6岁因未达到评残年龄未能办理残疾人证,但能 提供本市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医疗诊断证明的残疾障碍者。(四)残疾障碍者首次办理残疾人证。第十三条康复资助项目。(一)医疗康复资助.精神障碍患者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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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残疾人 康复 资助 工作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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