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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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杉杉股份股票代码:60088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住所/通讯地址杉杉控股杉杉集团宁波朋泽贸易宁波市邺州捷伦投资有限 公司郑永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浙江省宁波市堇口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26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号办公楼 2128 室浙江省宁波市堇6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68号A幢K)星1016室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秀沿路股份变动性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大宗交易转让(减少)营活动)营业期限2016年3月11日至2036年3月10日股东名称杉杉集
2、团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MP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28层联系 0574-881339372、朋泽贸易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朋泽贸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1沈云康董事、经理中国中国否2朱刚监事中国中国不3、朋泽贸易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杉杉股份及其对外投资外,朋泽贸易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到达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四)邦州捷伦1、勤州捷伦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宁波市郸州捷伦投资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郅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68号A幢10层101
3、6室法定代表人郑驹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21U96T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6年5月19日至2036年5月18日9股东名称杉杉控股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郸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28层联系 0574-8832337
4、52、郸州捷伦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郸州捷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1郑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中国否2翟琳兰监事中国中国否3、郸州捷伦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堇6州捷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到达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杉杉控股为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朋泽贸易为杉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勤州 捷伦为杉杉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杉杉控股、杉杉集团、朋泽贸易、邦州捷伦均系 杉杉股份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控制的主体。因此,郑永刚、杉杉
5、控股、杉杉集团、 朋泽贸易、邺州捷伦系一致行动人。10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交易中,杉杉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将其持有的杉杉股份4,470万股股份(约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转让给杉杉集团,杉杉控股系杉杉集团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主要目的旨 在梳理股权架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实现产业专业化开展,持续践行其聚焦主 业、全面整合的管理思想。本次交易完成后,杉杉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郑永刚先生仍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持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6、份或者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增持或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11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杉杉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完成向杉杉集团转让杉杉股份4,470 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情况(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737,522,036股股份(含证券出借2,1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5%,为公司控股股东;杉杉
7、集团之控股股东杉杉 控股持有公司116,912,1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朋泽贸易持有公司 205,264,7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 17%;堇B州捷伦持有公司77,873,254股股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郑永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1,138,227,5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杉杉集团737,522,03632.95782,222,03634
8、.94朋泽贸易205,264,7569.17205,264,7569.17杉杉控股116,912,1895.2272,212,1893.23邺州捷伦77,873,2543.4877,873,2543.48郑永刚655,2670.03655,2670.0312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1,138,227,50250.851,138,227,50250.85其他股东1,100,238,03649.151,100,238,03649.15合计2,238,465,538100.002,238,465,538100.
9、00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股份转让未导 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202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 式向杉杉集团转让杉杉股份4,470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具 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杉杉控股大宗交易2022年9月21日21,250,0000.95杉杉控股大宗父易2022年9月22日23,450,0001.05合计44,700,0002.00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杉杉控股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
10、通股股票, 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13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杉杉股份股票的行为。14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防止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15第六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 其身份证明;(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
11、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附表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杉杉控股处,以备查1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杉杉控股法定代表人:2022 年 9 月 22 01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致行动人(盖章):杉杉集团法定代表人:翁惠萍2022 年 9 月 22 01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2、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本报告书。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宁波杉杉股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杉 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那么中的
13、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杉杉控股将其直接持有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 司的局部股份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杉杉集团,杉杉控股系杉杉 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会导 致宁波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14、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致行动人(盖章):宁波朋泽贸易法定代表人:沈云康2022年9月22日1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致行动人(盖章):宁波市堇E州捷伦投资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22日2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当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致行动人(签字):郑永刚2022年
15、9月22日21(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杉杉控股2022年9月22日22(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盖章):杉杉集团法定代表人:翁惠萍2022年9月22日23(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盖章):宁波朋泽贸易法定代表人:沈云康2022年9月22日2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盖章):宁波市郭州捷伦投资法定代表人:关B驹2022年9月22日25(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杉杉股份简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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