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就业)实习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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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就业)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关于进 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强我 院毕业生顶岗(就业)实习工作管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 略,统筹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稳定 就业、高质量就业,防控毕业生就业风险,维护毕业生合法 权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顶岗(就业)实习阶段,指的是学院三年制高 职生的第6个学期、五年制大专生的第10个学期。学生顶 岗(就业)实习阶段,由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统筹管 理,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各系部及相关处室协助开展工作。第三条 顶岗(就业)实习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深入认识社 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坚持教育与生 产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熟悉职业岗位要求,培养良好工作 作风,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 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岗位实践 问题,提高专业综合实践能力,提高教育质量。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系部校园招聘具体操作细则,规范招聘流程。第十二条 对参加双选活动用人单位的要求:(一)用人单位须出具本单位资质材料,特殊行业(如 金融、资产管理、大宗物品交流、医药卫生等)的须出具相 关许可证明;招聘人员须出具介绍信和
3、身份证件。(二)用人单位应与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协商好招 聘活动内容、方式等,并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三)用人单位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如实详细的公布拟招聘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 息,不得做虚假宣传。(四)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张贴标语、横幅和宣传广 告等宣传材料,须经学院宣传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同意的, 不得擅自张贴。(五)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干扰、诋毁其他用人 单位的招聘活动;不得故意扰乱招聘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 竞争手段招聘毕业生;不得采用诱骗、欺诈、强行要挟的方 式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得以招聘保密为由,进行秘密 面试活动;用人单位在面试过程中应尊重毕业生
4、的人格,维 护毕业生的隐私权。(六)来校招聘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毕业生收取费 用,不得要求应聘人员以其财产、证件作抵押。(七)对未履行招聘责任的用人单位设立黑名单制度。-10 -第十三条对参加校园双选活动毕业生的要求:(一)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 招聘活动中应尊重招聘人员,不得在招聘现场大声喧哗,无 理取闹,扰乱招聘秩序。(二)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 的校园招聘会,最终必须参加顶岗(就业)实习。(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协议的, 应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对当事双方都有约束 力,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已落实单位或通 过
5、用人单位面试等已进入签约流程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应再 参加其他招聘活动。(四)毕业生在签订协议前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个人 情况,因弄虚作假被用人单位退回者,责任自负。第五章经费保障与考核评价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顶岗(就业)实习专项经费为顶岗 (就业)实习工作提供保障。鼓励各系部结合专业特点积极 开展顶岗(就业)实习的教育教学改革,并给予经费支持。 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每年顶岗(就业)实习 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选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先进系 部、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铺导员(班主任)、优秀实习生。第十五条 各系部要根据学院顶岗(就业)实习管理办 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顶岗(就业)实习工作
6、办公室-11 -备案。第十六条各系部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是做好此项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接受用人单位 的返利,如有违反,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第十七条 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办公室将与企业共建 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系部、 处室、教师、学生考核奖励制度,在奖优罚劣中树典型,鼓 励学生认真完成顶岗(就业)实习活动,从而实现顺利就业、 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详细考核办法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第十八条 学院顶岗(就业)实习活动、校园双选活动 均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 宜由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12 -第四条顶岗(
7、就业)实习领导组织机构成立顶岗(就业)实习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 副书记、院长*任第一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纪委 书记*、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顶岗(就业) 实习工作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各系部 主任、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及教务处分管实习活动 的副处长为成员。第五条顶岗(就业)实习安排(一)顶岗(就业)实习人员学院全体应届毕业生(二)顶岗(就业)实习时间学院三年制高职应届毕业生自第五个学期下半期开始 至第六个学期期末结束;我院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自第九 个学期下半期开始至第十个学期期末结束,即毕业生在技能 抽查、毕业设计、毕业补考结束之后,即进入
8、顶岗(就业) 实习阶段,具体时间:每年12月上旬开始,次年5月底结 束。(三)顶岗(就业)实习方式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三种顶岗(就业) 实习中的任何一种:1.自联的顶岗(就业)实习;2,通过校园双选活动的分散顶岗(就业)实习;3.学院集中安排的顶岗(就业)实习。自联顶岗(就业)实习,是指毕业生依靠自己及家庭的 力量,自主找到合适的顶岗(就业)实习单位及岗位;或者 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联的顶岗(就业)实习学生,必须向系 部递交申请,经学院审批,签署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自联顶 岗(就业)实习。分散顶岗(就业)实习,是指在校园双选活动中,通过 大型或专场招聘会被企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人数在10
9、人以 内,由用人单位全程管理、学院协助管理的顶岗(就业)实 习。集中顶岗(就业)实习,是指在校园双选活动中,通过 大型或专场招聘会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毕业生人数在10人以 上,由学院统一组织、与企业共建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管 理体系,全程管理学生的顶岗(就业)实习。第六条顶岗(就业)实习各部门职责(一)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各系部顶岗(就业)实习方案;负责审核各用 人单位的资质以及相关招聘信息;负责对顶岗(就业)实习 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形成顶岗(就业)实习 最终方案,上报学院顶岗(就业)实习领导小组审批,审批 后负责公示顶岗(就业)实习用人单位情况,公示后实施。(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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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 顶岗 就业 实习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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