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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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才评 价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建设高素质的工艺美术人才队伍,根据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 15号)和省委办 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 办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 条件。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 制作、研究、设计等领域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 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
2、 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工 艺美术员、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和正 高级工艺美术师。第四条 工艺美术专业包括雕塑工艺、金属工艺、漆器工艺、 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绣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 陶瓷工艺、服装工艺、鞋类皮具工艺、乐器工艺及其他民间工艺 等传统工艺美术,以及环境艺术、视觉艺术等新兴工艺美术专业, 并根据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以及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 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5 .作为第一创作人,作品被用于市(厅)级以上政府大型活 动、赛事等场合,或被市(厅)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6 .作为第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一
3、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著 作权登记3项。(四)学术水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作为第一撰写人或独立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 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高水平专业性学 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2 .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 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至少3篇。3 .独立创作工艺美术类设计或制作作品5件(套)以上,并 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4 .撰写的本专业研究报告等,被市(厅)级政府或同级部门 采纳1次,或被县级政府或同级部门采纳2次;或在工作中用创
4、新思维或方法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 经验或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县级政府或同级部门范围推广。四、高级工艺美术师(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 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3年。5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10 - 历,或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 术工作满5年。6 .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0年。(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1 .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 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工艺美术 发掘、传承、
5、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工作, 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艺美术设计:主持设计的作品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 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省(部)级以上专业机构收 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 的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展览或竞赛并获奖;或作为第 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或著 作权登记;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具有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的设计项目。(2)工艺美术制作:主持制作的作品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 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省(部
6、)级以上专业机构收 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主持制作 的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展览或竞赛并获奖;或作为第 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或著 作权登记;或作为主要成员,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等方面的业绩明显,取得较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工艺美术研究: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课题),研 究成果对提升产业或企业创新竞争力起到明显作用;或作为主要 负责人,参与编制行业技术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或作为主要 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 研究;或研究成果在专业领域的总结、推广、创新方面取得较大 贡献,
7、受到同行专家认可,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2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 用,能够指导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业绩成果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L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1件被用于重要国 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3 .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 机构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4 .代表作品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国家级专业展览或竞赛,获 金奖(一等奖)2项或银奖(二等奖)4项;或参加省(部)级 专业展览或竞赛,获金奖(一等奖)3项或银奖(二等奖)6项。5 .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6 .参与组织恢复传
8、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7 .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二等以 上奖1项或三等以上奖2项。8 .获省(部)级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9 .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或2项市(厅)级项目、研 究课题;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点设计项目;或作为-12 - 主要成员,参与完成3项大型设计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 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0 作为第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较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外观设计专利、著 作权登记5项。(四)学术水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
9、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 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 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 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11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本人完成6万字以上。12 公开出版工艺美术作品集1部,包含独立创作工艺美术类 设计或制作作品10件(套)以上,其中至少5件作品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13 作为主要成员(副主编以上),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或行 业培训教材1部;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的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须撰写8万字以上)。5,撰写的本专业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同级 部门采纳1次,或被市(厅
10、)级政府或同级部门采纳2次;或在 工作中用创新思维或方法等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重要经验或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市(厅)级政府或 同级部门范围推广。五、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一)学历资历条件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 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5年。(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L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 诣或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取得重 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推动了本专业 发展。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 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
11、相关重大项目, 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和影响力,在工艺美术生产、制作或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发挥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1)工艺美术设计:主持设计的作品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 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省(部)级以上专业机构收 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 的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展览或竞赛并获奖;或作为第 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或著 作权登记;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的设计项目。(2)工艺美术制作:主持制作的作品被用
12、于重要国事活动 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省(部)级以上专业机构收 藏,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主持制作-14 - 的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展览或竞赛并获奖;或作为第 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或著 作权登记;或作为主要成员,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工艺美术研究: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研 究成果对提升产业或企业创新竞争力起到显著作用;或主持编制 行业技术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 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或研究成果在
13、专业领域的总结、推广、创新方面取得显著贡献,受到同行专家 认可,在本地区具有显著影响。2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 用,能够指导高级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业绩成果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L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2件被用于重要国 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3 .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 机构收藏的作品不少于2件。4 .代表作品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国家级专业展览或竞赛,获 金奖(一等奖)3项或银奖(二等奖)6项;或参加省部级专业 展览或竞赛,获金奖(一等奖)5项或银奖(二等奖)10项。5 ,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
14、或2项省(部)级以上项目、研究课 题;或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以上重点设计项目,或2项超大型设 计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攻关项 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6 .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7 .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8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至少1项; 或作品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中,工艺美术类 全国一等奖5项;或经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部)级 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8项。9 .获省(部)级以上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10 作为第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的发明专利1项
15、,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或外观设计专利、著 作权登记7项。(四)学术水平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 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5篇专业性学术 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 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11 公开出版工艺美术类作品集2部,共包含独立创作工艺美 术类设计或制作作品30件(套)以上,作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2 .主编并公开出版1部高等院校本专业教材或行业培训教 材;或公开出版具有显著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专著1部 (如系合著,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13 由省(部)级以上工艺美术
16、社会组织或高等院校(不含二 级分院)主办个人作品研讨会、专题展览等3次。5.撰写的本专业研究报告等,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同级 部门采纳2次;或在工作中用创新思维或方法等解决了本专业复 杂疑难问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经验或做法,被作为 典型经验在全国或全省范围推广。第五章破格条件第十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资格。一、工艺美术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工艺美术师:(一)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 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二)参与编制完成1项行业标准或团体、地方标准。(三)参与恢复传承并发展1项濒临失传传统技艺。(四)作品获得中央
17、国家机关保留项目目录中的评比达标表 彰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经省政府有关 部门批准的省级工艺美术类一等奖3项,或二等奖5项。二、高级工艺美术师不具备第四章规定的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年限要求,取得 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的,可由2名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书面推荐破格申报:(一)获国家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二)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三)获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四)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与 保护工作10年以上,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 失传传统技艺1项以上。(五)在少数民族地区
18、和基层一线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 20年以上,并具备工艺美术师职称。三、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不具备第四章规定的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学历、年限要求,取 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书面推荐破格申报:(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二)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称号。(三)获国家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四)获国家级表彰奖励1次,或省(部)级表彰奖励2 次。(五)从事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国工 艺美术大师称号。(六)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与 保护工作15年以上,并主持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
19、失传传统技艺 1项以上。(七)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基层一线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 25年以上,并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18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 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第二十条 本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 论文论著以及破格申报条件等,均须与工艺美术相关。第二十一条 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正 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须进行面试答辩。第二十二条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按其获得的最高 奖项计算,不重复累计。第二十三条与本评审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 录。第二十四条本评审条件未涉及的相
20、关事项,按国家和省有 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评审条件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 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评审条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认定情况适时调整。第五条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 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按照本评审条件 评审通过,并取得相应层级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 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作为聘任、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 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第七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 本职工作,认真履行
21、岗位职责。第八条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 条件。第九条 任现职以来考核等次称职(合格)及以上。自由职 业者,可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职 业道德、学术技艺水平、遵纪守法等出具鉴定意见。第十条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 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并报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 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 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附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1.我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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