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下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docx(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XX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平安隐患,强化平安生产 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险,努力防范遏制各类 生产平安事故,根据xxxx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 发xxxx市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 委办字202226号),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 展和平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 思维,坚持开展决不能以牺牲平安为代价,坚持全面排查整 治重大风险隐患,坚持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坚持不 折不扣贯彻落实平安生产15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委 政府平安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相
2、关部门平安监管责任,严格 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 决问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平安环境。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企业100%自查自纠, 平安风险重点管控措施100%落实;重点非煤矿山企业100% 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分,并追究 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综合运用约谈、曝光、“黑名单”、 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平安隐患和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要着力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到岗 不履职等突出问题,紧盯矿山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 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
3、技术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尤其是 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 数”的法定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 任倒查。要通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 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 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得力的单位和个 人。(三)统筹协同推进。X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突出重点地 区和重点矿山企业,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采深超过800 米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头 顶库”等高风险矿山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要将大检查工作与 矿山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非煤 矿山重点地区攻坚克难
4、、防范化解尾矿库平安风险、采掘施 工企业专项整治、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 汛期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部署、协同推 进,确保取得实效。11(四)强化源头治理。X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排查发现的影响矿山平安生 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要纳入平安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 销号时限。要深刻汲取全国历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本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 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下大力气进行排查整治, 着力解决屡改屡犯、久治不愈、久拖不决的问题,着力解决 机制性、
5、长远性和根源性问题。对本企业和本部门自身难以 解决的区域性突出问题,要及时向X委和政府报告,推动纳 入X政府层面“两个清单”集中攻坚。(五)加强宣传引导。X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 种媒体,采用文字、声音、图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发动,营造平安生产大检查舆论气氛。要注重发现问题隐患, 挖掘先进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 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强化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 警示”。要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和周边群众通过“12350”等 举报 举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平安隐患,及时按规 定兑现举报奖励。(六)强化信息报送
6、。X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5月20 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市应急管理局;于12 每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发 现的突出问题等,并分别报送执法和行政处分情况表(附 件2)、 追责问责情况统计表(附件3)、 重大隐患 清单(附件4)。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检查内容.执法和行政处分情况表2 .追责问责情况统计表.重大隐患清单13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检查内容一、非煤矿山上级公司1 .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 要负责人是否依法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矿领 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 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
7、施。矿山企业平安管理机构、人员 素质是否满足实际需要,全员岗位责任、平安管理制度是否 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草台班子”、 “挂名矿长”、 主要负责人不到岗履职、不带班下井、故意增加管理层级、 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等问题。2 .每个独立生产系统是否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 分管平安、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上人员是否具有采矿、 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平安等矿山相关 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 .是否按规定设立技术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有矿山相 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4 .地下矿山企业是否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委托第三 方专业机构编
8、制采场单体设计,自行设计的企业是否有采矿、 地质、机电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设计工作。5 .各矿山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规定真实准确研判平安风险并公示14 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有 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6 .是否按批准的平安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是否及时填 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是否相符。7 .是否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及设备,涉及 人身平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 测检验。8 .外包工程平安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审核外包工程 施工队伍资质和能
9、力,是否把所有采掘施工单位纳入统一安 全管理,对采掘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是否统一组织平安培训, 是否认期对采掘施工队伍平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存在 以包代管、以合同形式转嫁平安生产责任等情况。9 .各矿山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 并落实治理措施。是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平安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严格落实水、火、地压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10 . “三项岗位”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 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平安教 育培训。11 .矿山企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 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平安生产保障责任,未经
10、培15 训合格不得上岗。矿山企业地面危险岗位和井下不得使用劳 务派遣工。12 .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 演练。二、地下矿山(一)防范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 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 相关资料是否齐全。2 .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3 .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 相应措施。4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者重要设备设施的, 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5 .是否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保安矿柱形式及参数是 否劣于设计值。6 .工程地质复杂、
11、地压严重或者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 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 定期巡查制度。7 .新建地下矿山未选用充填采矿法的,是否经过设计单 位或者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二)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61 .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井下切割、焊接等 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平安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在 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安排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2 .有自然发火危险的,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设计采取防火措施。3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以及违规使用电 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假和取暖等行为。4 .井下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平安地点并严
12、密封盖。5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 和井下消防设施。6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三)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L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 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是否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 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2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并确保排水 系统完好可靠。3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 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法违规行为。4 .露天转地下开采或者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的,是否按 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17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
13、求采取防治水措施。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 取相应防护措施。7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 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那么,落实“防、 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8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严格落实“三专 两探一撤”措施(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 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 进行探放水,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水文 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9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 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四)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
14、故措施落实情况1 .平安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是否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2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 和测风、测尘人员。3 .是否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 报警仪;是否为每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184 .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 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及时封闭废弃井 筒和巷道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 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5 .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 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
15、进 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存试验记录。7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 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8 .是否认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平安管理和防中毒窒 息事故专题培训、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五)防范地下矿山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 .所有一级负荷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2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平安标志;是否违规 采用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3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4 .罐笼、平安门、摇台(托台)、阻车器等是否与提升 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闭锁。5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
16、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 躲避碉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196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每节车厢的断 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还 附挂保险链。7 .斜坡道运输是否已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 干式制动或者改装的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炸药、油料。8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 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 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9 .是否将乘载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每半年一 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
17、提升 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属地应 急管理部门。10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 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11 .新建提升深度超过300米且单次提升超过9人的竖 井提升系统,是否使用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新建、改建、扩 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斜井是否使用插爪式人车。三、露天矿山12 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 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 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13 是否查清开采境界内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设20 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100%依法查处;坚持立查立改、 持续整改,全面提升
18、全X非煤矿山平安生产水平。三、工作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X安委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X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安排部署,由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制 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 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实践经验丰 富的专家,有力有序推动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二)全面自查阶段(6月至9月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照本方案企业主要检查内容每月 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形成当月自查报告,并报X应急管理部 门备案。X应急管理局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平安生 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平安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 化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
19、大事故的假设干 措施(矿安(2022) 70号)及本方案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 主要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于9月底前形本钱部门自查报 告,并报XXXX市应急管理局备案。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 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那么,建立矿山重大风险隐患台账 清单,监督企业按照“五落实”的原那么全面落实整改;对于 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 集中攻坚。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超前采取平安防范措施;节理、裂隙 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矿山,是否采取 人工加固措施治理边坡。14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者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15 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
20、) 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16 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存的矿柱、岩柱和挂 帮矿体。17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 定性进行评估。18 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者排土场进行在线监 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19 是否有在排土场捡拾矿石的情况。四、尾矿库(一)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 .是否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平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和平安管理人员。2 .是否按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3 .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人工和在线平安监测设施,并有效 运行。4 .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问题。5 .坝体是否出现贯
21、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21 流土变形,坝体是否出现深层滑动迹象。6 .坝体外坡坡比、平安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7 .坝体是否超过设计坝高,是否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8 .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是否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浸 润线埋深是否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9 .是否认期对排洪系统进行检查,排洪构筑物是否堵塞、 坍塌。10 .采用上游式筑坝的,是否在坝前均匀放矿,是否未 经论证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二)防范尾矿库排洪系统损毁平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排洪系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1 .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排洪系统、制作拱 板、盖板;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
22、擅自改变设计参数的 行为。2 .是否建立排洪系统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档案,保 留隐蔽工程施工、监理记录及相应影像资料。3 .从事排洪设施操作(含排洪井拱板安装)的作业人员 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 .是否严格控制拱板安装质量,安装排水井拱板前是否 对拱板的质量逐一检查;安装时拱板两端砂浆是否填充饱满、 密实,拱板的施工及安装过程是否留存隐蔽工程照片,并建 立验收档案。225 .是否认期对排洪系统进行平安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是否及时处理。6 .是否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原那么,对排洪系统 质量进行检测;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是 否完成整改。五、采掘施工企业(一)采掘施工企
23、业资质能力情况1 .平安生产许可证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照非 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原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 第20号)的要求,遵守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各项规定。2 .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是否及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 手续。3 .是否存在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4 .是否存在以工程部(分公司、办事处)名义对外签订 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平安管理协议。5 .是否存在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包采掘工程。资质条件 是否和从事的矿山作业相匹配。(二)采掘施工工程部平安管理情况1 .工程部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是否是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未在
24、其他工程部或者单 位兼职。232 .采掘施工企业对工程部是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 全生产检查,对工程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平安生产教育 培训与考核。3 .采掘施工企业是否对工程部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开展奖惩考核。4 .自治区外矿山采掘施工工程是否向作业所在地应急 管理部门报告。5 .矿山采掘施工工程是否全部录入全国矿山采掘施工 企业平安生产信息系统。(三)采掘施工工程平安生产情况1 .工程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是否依法 设立平安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 规定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 (防治水)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2 .采掘施工单位
25、是否与矿山企业签订平安管理协议,是 否依法和按协议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和平安生产管理基 本制度。3 .是否有满足现场作业要求的装备,是否依照有关规定 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实施。4 .是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 .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6 .是否制定特种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24业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落实。7 .工程部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周对作业现场至少组织一 次全面平安生产检查等。8 .工程部是否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 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5附件2附件2执法和行政处分情况表行政处分罚款金额) 责令停产整顿矿山(矿 次合宁一k前会面个) 责停作采工日,
26、令止用关施备冬 责停使启设一令危区撤作人为 责从险域出业员巡查长期停工停产矿山取消 整合 技改 资格 矿山 (个)撤销 设计 数量 (个)扣销全产可正储 安生许晨公告“里 八、名单”管理 矿山 (个)填表单位(盖章):统计截止日期: 年 月 日检查矿山查处隐患行政处分次数合计(项)其中合计 (次)其中检查矿山数 (个)检查 矿次 数 (矿 次)一般隐 患(条)重大隐 患(条)对企业 (次)对企业 管理 人员 (次)分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 :填表日期:26附件3追责问责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盖章):统计截止日期:年月日分管负责人:填表人:填约谈对矿山企业责任追究入合戒象矿企1) 纳联惩对的山业
27、3纳入名单” 管理 矿山 企业 (家)对矿 山企 业 (次)对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对地 方政 府及 有关 部门 (次)党政纪处理调整五职矿解聘罚款罚款(光处重隐或法规为 葭于一勺一 H 9存一亍走表人 :填表日期:27附件4重大隐患清单填表单位(盖章):统计截止日期:年月日序号X县矿山名称重大隐 患内容挂牌督 办单位整改情况(已整改/ 正在整改)采取的主要 防范措施 (正在整改 的填写)28(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至9月)X应急管理局、乡镇苏木街道党工委政府落实党政领导 责任,加强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采深超过800米的地下 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 等高风险矿山企业
28、的重点检查,综合运用监管执法、约谈通 报、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扎实开展平安生产大 检查,发现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四)“回头看”及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X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检查工作成果,确保问题隐 患全面整改消除,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X应急管理局要 对平安生产大检查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缺乏,强 化提升,确保消除一批重大平安风险隐患,打击一批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措施成果,选树一批正反面企业 典型。X应急管理局要于2022年11月10日之前将平安生 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
29、、主要检查内容(一)非煤矿山企业层面 检查内容见附件1(二)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L乡镇苏木街道党工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乡镇苏木街道党工委政府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 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平安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 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假设干措施 要求,及时研究矿山平安重大突出问题。是否按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矿山 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队伍建设和执 法装备等保障措施;是否将矿山平安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平安 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落实乡镇苏木 街道办政府领导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
30、制度,明确 包保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等。是否按照“三个必须”、 “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每 处矿山监管责任人及监管责任,并在矿山井口公告、向社会 公告;是否对高风险矿、停产停建整改矿、长期停产停建矿、 整合技改矿、待关闭矿、已关闭退出矿等按要求明确驻矿盯 守或平安巡查人员,明确岗位职责。2 .应急管理等部门责任落实情况。X应急管理局是否与 开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气象、电力等部门 和单位建立联开工作机制。是否把各类矿山全部纳入平安监 管范围,明确每处矿山日常平安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3 .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 发生较大及以上矿
31、山生产平安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 时是否追究乡镇苏木街道党工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 的平安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矿山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 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矿山、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 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是否追究乡镇苏木街道党工 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4 .平安设施设计审批情况。是否严格审批平安设施设计 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审查平安设施设计专家数量及专业是否 符合要求,审查技改、扩建平安设施设计和审批平安生产许 可证延期是否进行现场核查。是否存在委托平安生产行政许 可审批降低平安条件、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平安门槛等问题,
32、是否有效加强和规范矿山平安生产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是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执 行情况专项检查。5 .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险隐患情况。X应急管理局、乡 镇苏木街道办安监办是否全面精准对辖区矿山平安生产风 险进行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催促指导企业采取防控措 施。平安监管执法检查前是否对检查对象开展风险研判,确 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是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按 规定挂牌督办、现场核查,确保整改销号。6 .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是否严格新建尾矿库工程立项、 工程选址、河道保护、平安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 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河道保护、 平安生
33、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是否深入开展尾矿库闭 库销号工作,严格控制尾矿库总量。是否推动编制并严格落 实尾矿库“一库一策”平安风险管控方案,尾矿库“头顶库” 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平安风险 评估。催促尾矿库企业真正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 应得急”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平安风险防控措施。7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X应急管理局 是否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打 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承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 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是否依法清理整顿不 符合平
34、安生产条件的采掘施工企业和外包工程工程部。是否对 合法承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承包单位是否健全平安生产组织 机构,配齐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对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是否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 任,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颁发资质的违法违规线索是否 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外包施工企业是否存在不顾自身力量、安 全生产条件盲目承接矿山相关业务的情形,是否对下属企业及 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8 . “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X自然资源、应急管理、 公安等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 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 为的通
35、知(安委办2022) 1号)、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的通 知(自然资发(202261号)等相关要求,开展打击非法盗 采矿产资源、洗洞盗采金矿资源等专项整治行动。是否严厉打 击矿山“一证多采”、非法盗采、以采代建、不按批 准的平安 设施设计建设生产,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擅自回采尾矿,独 立选厂尾矿库逃避监管等行为。9 .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执法检查前是否提前开展风险 研判,确保每次执法检查真正抓住重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等粗放式检查。是否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 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 及时发现
36、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停产整顿的矿山停止 或限制供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派人现场盯守或者巡查, 有效防止明停暗开。是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 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分,严惩“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 行为。是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压实执法带队负责人责任,倒 查执法履职情况,对工作不担当、执法不作为的严肃问责,有效 解决执法不严不深不实等问题。是否转变执法工作作风,力戒形 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解决“花式”检查和违法不纠、有案不 立、有案 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等问题。是否综合运用通报、 约谈、警示、问责、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执法效果。10 .矿山平安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7、情况。非煤矿山平安监 管力量和专业监管人员、执法经费、装备等是否满足工作需 要。应急管理部门是否开展平安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持续提 升非煤矿山平安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非煤矿山监管 力量缺乏的,是否采取聘用技术检查人员、聘任社会监督人 员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执法力量。11 .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是否监督企业有效保障地 下矿山平安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系统的可靠性、 真实性。尾矿库在线平安监测数据是否与国家尾矿库平安风险 监测预警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是否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接报 消警一核查反应,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信息。12 .平安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情况。是否在矿
38、山入井 井口或者工业广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举报奖励公告牌。是否 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及时处理矿山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等举报,依法保 护举报人,落实奖励资金并兑现举报奖励。13 .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X应急管理 局、乡镇苏木街道办是否依法依规报告事故,是否严肃查处 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平安事故行为,从严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14 .统筹做好经济开展、疫情防控和平安生产工作情况。 各有关部门是否保持头脑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做好这三项工作 是一个整体,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处理好“红灯” “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平安与开展、
39、平安与 生产、平安与效益、平安与防疫的关系,加强服务指导,以高 水平平安服务高质量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平安 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 制定具体措施,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改革、工业和 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气象、电力等相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X应 急管理部门主要和分管负责人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 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平安 生产大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平安生 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覆盖、无死 角、无盲区组织好本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平安问题隐 患全面起底、动态清零。X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非煤 矿山企业实现全覆盖平安检查,并对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 报告进行审查。(二)强化监管执法。X应急管理局要采取随机抽查、 突击夜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扎实推进 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平安隐患,要 责令立即停工停产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对检查发1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