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月底检测(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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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月底检测(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以下说法中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在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 件事实表示明确成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B、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成认也未表示 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认, 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成认C、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成认视为当事人的成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成认直接导致成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 外D、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
2、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 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参考答案】:A【解析】: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 事实明确表示成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 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成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 否认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成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成认视为当事人的成认。 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成认直接导致成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 的成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成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
3、终结前撤回成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成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所以,A选项中,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应中选。 BC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正确,不应中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 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 利的证据。”所以D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中选。2、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C、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 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
4、时有贪污受贿,徇 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D、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该2年为不变期间,不能延长【参考答案】:C【考点】申请再审的期限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 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 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因此正确答案是c项。16、以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应当按以下哪项去做?A、返还定金B、双倍返还定金C、支付违约金D、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参考答案
5、】:B【解析】:见合同法第115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 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 返还定金。”17、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A、民事法律行为B、民事法律事实C、生活事实D、偶发事实10【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其 中的民事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 而事件主要有人的出生与死亡
6、、诉讼时效、自然灾害等。杨某的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生 活事实、偶发事实不是民法上具有法律含义的概念,故不中选。18、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 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A、受托人B、委托人与受托人共有C、委托人D、由双方另行约定【参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2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台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受托人利用 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19、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 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以下哪一行为A、提出管辖权异议
7、B、提起反诉C、提起上诉D、局部变更诉讼请求【参考答案】:A【解析】:民诉意见6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 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成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 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20、以下哪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A、检查公司财务11B、对违反法律的董事提出罢免建议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D、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参考答案】:D【解析】:第五十四条【监事任职限制】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以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8、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 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以下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12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
9、设机构【参考答案】:C22、某乡镇企业职工李某携带一箱酒精乘坐火车时,被列车员王某 发现,王某要求其开箱检查。在李某不从的情况下,列车员叫来列车长 和乘警等强行开箱检查,确认为酒精后,决定全部予以没收。李某不服, 应以以下何者为被告?()A、铁路局B、铁路公安分局C、列车员D、列车长【参考答案】:A【解析】开箱检查乘客所带物品是铁路局职工的职务行为,因此李某对此行为不服应以铁路局 为被。23、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 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 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B、报同级检察
10、院备案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参考答案】:B24、甲诉乙欠款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丙 独任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丙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此 种情况案件应如何处理?A、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13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D、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参考答案】:C【解析】: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 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 及时通知
11、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所以,丙发现案情复杂的,应当转为普通程 序审理,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25、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 机储存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储 存期满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 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的正确表 述是哪项?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D、以上都不对【参考答案】:B【解
12、析】:合同法第107条。2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和高 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范围如何确定A、由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B、中级法院审理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报 高级人民法院批准C、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意 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14D、由各该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考答案】:A【解析】:有重大影响案件确实定权。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 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
13、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意见第3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 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 以上三条的规定,A项为正确选项。27、美国人汤姆今年9岁,6岁时随父母到中国定居,今年5月其 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现其住所在法国的叔叔和英国国籍的姨妈为其 监护权产生纠纷,遂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处理该案?A、中国法B、美国法C、法国法D、英国法【参考答
14、案】:A【解析】: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 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因此,尽管汤姆是美国人,但由于其在我国有住所,因此应适用 我国法2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B1529、特殊预防是指:()A、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而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
15、罪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过去所犯的那种罪C、特殊形式的一般预防D、预防犯罪分子向其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参考答案】:A【考点】特殊预防的概念【解析】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即实施了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当刑事责任的人。30、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分,张某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 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那么对其拘役的 期限为一个半月C、如果张某
16、之父为其提供担保,那么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参考答案】:B31、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 荐食品B、某影视明星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C、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16D、展销会举办者对本市场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食品平安法第54条第2款规定,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当食品检验职 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故A选项
17、符合法 律规定,不中选。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故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 第52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 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平安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 本市场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可见
18、,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 会举办者有法定的管理义务,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只有当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 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时,才对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承当连带责任。故D选项说法 错误,中选。3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何种情况下,承揽人可以解除合 同?A、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理,及时通知了定 作人,但定作人急于答复C、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D、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但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催 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承揽人的合同解
19、除权。合同法第256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 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 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 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据此,A项错误。17合同法第257条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 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固定作人怠予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 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258条规定,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据此,C项错误。合同法第259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
20、 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 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 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D项 正确。33、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证据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参考答案】:A34、破产程序终结后,由以下哪个部门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A、债权人会议B、清算组C、上级主管部门D、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
21、【解析】:执行企业破产法的意见第71条。35、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23题)18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参考答案】:B【考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关系【解析】要想正确解答此题,就必须准确掌握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 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22、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是自诉案件的范围之一,即告诉才处理 的案件是自诉案件,但是自诉案件不仅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 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两者之间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 系,含义并不相同,不能画等号。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36、2001年5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 缺乏退回该局补充侦查,2002年1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2004年,县公 安局撤销案件。次年3月,李某提出
23、国家赔偿申请。县公安局于2005年 12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书。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于2006 年先后向市公安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二者均作出维 持决定。对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按照以下哪个年度的国家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oA、2002年度B、2003年度C、2004年度D、2005年度19A、甲公司于九七年六月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条件的 乙公司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实施但未获准,九九年九月,乙公司向专利局 申请强制许可,获得批准B、甲公司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乙公司另一项实用新型专 利的附属强制许可。假设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亦可给予乙公司实
24、施甲 公司专利的强制许可C、取得强制实施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可许 可他人使用实施并收取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实施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 审委员会复审,对复审决定不得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专利实施许可制度。根据专利法第48条规定,A项外观设计不在强制实施许可的范围之 内。根据专利法第50条规定,附属强制许可是相互的,B项正确。专利法第53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 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据此,C项错误。根据专利法 第55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具有可诉性,即非终局决定,D项 错误。3、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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