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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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满足新时期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提 高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 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 13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在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居家、社 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的指引下,不断加大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力度,持续完 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 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规划
2、指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市场培育、 标准制定、科学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并创新居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多种措施引导专业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和 社区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体化的服务。1 .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以市养老服务业指导中心为依托, 通过智能化信息采集手段,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开展特 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库,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居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其中的失能、失独、失 智、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政府购买特殊困难老年人社 区居家基本养老
3、服务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将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 半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三老”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并提高服务补贴标准,增加服务时间。到2022年底,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均享 受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 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2 .健全老年人需求和服务评估制度。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 -2013)等行业标准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健康状况,制定梧州市养老服 务对象评估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老年人失能失智等级、服务需求类型和享受养 老服务补贴标准等。公布评估结果,为养老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
4、科 学依据,精准提供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 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3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摸排、评估和数据分析,精准制定政府购 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按照编制预 算、遴选服务商、签订合同、组织实施、监管与评估五个环节,通过招投标程序, 向中标单位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将特殊和困难老年群体优先纳入政府购买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居家老年人和其他政府兜底居家老 年人购买助餐、助洁、助医等“十助”服务以及紧急救援、主动关爱和指导咨询 等线上养老顾问服务;为养老服务监管部门购买老年人能力
5、评估、服务需求评估、 养老项目绩效评估等服务。老年人同时享受多种福利保障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 落实。加强对中标单位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和服务口碑等方面的考核管理。(牵 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 各县(市、区)政府)(七)加快落实培训机制,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1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通过市养老服务业指导中心整合培训资源,开 展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家庭照护培训和管理能力培训等,从护理能力、应 急处理能力、医疗基本常识等多个方面,针对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结合各 地区服务经验以及我市老年人生活习性和传统文化,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 进行专
6、项培训,培养成老年人的“养老管家”,计划2021年培养护理型服务人 才1000人次,培养“养老管家” 500人次,培养养老管理人才50人次。(牵头 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2 .落实养老服务业人才储备。通过政企合作,在满足日常服务的基础上, 设立养老护理员和社工实习实训基地,对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 培养养老机构和组织负责人以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加快培养老年医学、 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市养老服务业指导中心积极承 担相关培训组织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予以考核,为培训合格的人员颁
7、 发相关职业技能认证证书,通过持证上岗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行业 的服务质量、标准化程度及专业性,激发养老专业人才的行业积极性。面向社会 开展居家养老培训和宣教,提升老年人家庭成员、家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充 分利用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梧州职业学院及市卫生学校等教学资源,建立养 老服务业人才储备和数据库。通过下岗人员、再就业人员转岗培训、职业技能培 训,培养适应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高健康护理人员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县(市、 区)政府)3 .完善养老人才队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 评估和激励机制
8、,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 赛,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并给予相应的证书和 奖励。(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 区)政府)(A)落实适老化改造建设,营造老年人宜居生活环境。1 .落实公共区域、服务设施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按照“居住宜老、设 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的要求,积极推进小区公共区域、养老服务设施 和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包括增设无障碍通道、 扶手、缓坡道、电梯等内容的改造,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行;新建小区,开 展老年人安全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9、等公共设施无障碍设计 与改造;选择适老化水平较低的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评估对老年人 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消除公共区域障碍隐患,提升适老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 政府)2 .营造助老、敬老、孝老和爱老氛围。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业指导中心的 资源配置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养老文化专题栏目,发展养老 移动客户端,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典范,推动形成全社 会助老、敬老、孝老和爱老风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九)党建结合带动农村养老,推进农村养
10、老志愿服务。1 .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走访和寻访服务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 方式,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承包责任制,运用留守妇女及基层干部、农村基层 协会的力量,开展党员关爱和志愿寻访活动,完善基层干部联系留守老年人制度,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下访”形式,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牵头单 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2 .激发农村养老服务活力。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全覆盖。 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规范管理指导、口常运营管理以及登记有关准备工作的协 调,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提升农村地区养老基础设施质量,推进建设农村区域 性养老服务中心
11、,引入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充分整合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激发 农村养老服务活力,解决留守老年人生活照料、助餐送餐、健康管理和精神慰藉 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 县(市、区)政府)(十)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医养融合服务进社区进家庭。1 .着力打造医、康、养、护四位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城 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并机制,以市养老服务业指导中 心为枢纽,依托智能化居家和社区健康管理和监测设备,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并积极推进各有关 部门和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开展远程诊疗
12、、健康管理和长期护理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 政府)2 .充分发挥中医药和壮瑶医药的预防保健养生优势。在有条件的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开设医养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康 复理疗、养生保健等特色服务。引导企业大力开发中医药和壮瑶医药与养老服务 相结合的系列产品,打造独具梧州特色的中医药养老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 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3 .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坚持“低起点、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优先覆盖重度失能老年人群 和需要政府兜
13、底保障的老年人群,优先解决上述老年人群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 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等。同时,建立完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支付方 式,确保基金运行可持续。(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 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4 .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增设护理型床位,增强医养 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 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实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 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五、实施步骤(-)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制定我市居家和
14、社区养老服务改 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各责 任单位结合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申报实施项目。(二)组织推进(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各县(市、区)政府和各 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养老服 务业指导中心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落 实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2021年8月底前完成培训、评估和适老化改 造项目落地。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定期通报 工作进展情况。(三)考核验收(2021年9月)。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形成 试点项目自查报
15、告及工作台账,市民政局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我市居家和社区养 老服务书面汇报材料,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的考核验收。(四)总结推广(2021年10月)。选择一批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社会 参与度高、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成功典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引领带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五)巩固提升(2021年10月至长期)。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梳理好 的方法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 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 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具
16、体分工,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 导、创建典型、监督管理等职责。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 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 进的工作格局。(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视 地方财力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配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资金,将改革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安排,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残联 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用于老年人服务的资金,推进政府为特殊和困难老 年人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 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形式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居
17、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予以扶 持。同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自觉接 受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各类资金科学、合理、有效、安全使用,执行 进度、绩效符合试点工作要求。(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通过报 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在推动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积极 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良好局面,推动形成助老、敬老、孝老和爱 老的社会风尚。重点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树立 标榜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
18、提升社会参与度和活跃度,增强 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考评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严格 按照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及时纠偏补正,紧扣 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工作调度机 制,制定督查和考评办法,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 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有序推进。附件: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梧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苏 颖 副市长副组长:岑小莲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洁凤市民政局局长覃震西市财政局局长成 员:卢 宽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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