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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2.1 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防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防、预警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预防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支持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 总体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应急响应分级和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3 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2、。4.4 4信息报送和处理错误!未定义书签。4.5 5通讯错误!未定义书签。4.6 指挥和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4.7 紧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 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 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 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 和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 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 区,开展防病
3、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 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市海洋局:负责海浪、潮位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报告海浪、潮位实况。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主城区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和安全 运行、主城区排涝、险情灾情救援工作。负责主城区排涝网 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规划;负责做好 主城区市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防洪工作。武警钦州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 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 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 群众。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物资等,协助有 关专业队伍做好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
4、工作。钦州海事局:负责检查、监督、组织、指导海上船舶、 港内设施的防台风工作,负责发布航行警(通)告、海上交 通安全通讯的监督管理;组织海上搜救工作、控制海上突发 事件的扩展。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 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 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 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广西沿海水文中心:负责水情监测、研判工作,及时向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 水预报.钦州供电局: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负责供电抢修,解决 抢险现场的临时用
5、电,保证防汛期间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用电。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 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和抢修,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利用手机 短信发布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其他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和防汛工作职责要求做好防 御洪涝灾害相关工作,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御洪涝灾害 工作安排。3预防与预警预防、预警信息3.1.1 气象、水文、海洋、地质信息(1)气象信息气象信息主要包括:当日我市降水量,预报中、短期降 水量、未来天气形势分析、预警及其他有关气象信息。气象 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 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有关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 动预报
6、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同级防汛指挥机构。 如遇到灾害性天气过程,实时监测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 指挥部,确保汛期信息时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水文信息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水位、流量及其变化趋势, 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1)江河洪水钦江、茅岭江、大风江等某一流域或河流发生超10年 一遇洪水。全市连续几天10%以上区域面积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或60%以上区域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主要一级支流较大 范围出现特大暴雨。二个县(区)以上发生严重洪涝、泥石流灾害。有可能对工程造成严重威胁的暴雨洪水。突发公共事件需要水文部门提供水情信息支撑的。2)重点防洪城镇
7、:钦州城区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3)干旱钦江、茅岭江、大风江因长期干旱,来水量影响饮水 安全,通航安全的。水源地来水量严重干枯,造成饮水困难人口超过水源 地供水总人口 30%以上的。两个县区发生严重干旱,即发生连续2个月的月降雨 量偏少80%以上。4)水质异常变化:可能影响县级以上城市用水安全。可能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 遭到严重破坏的。5)其他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重要水文信息。水文信息报送要求如下:广西沿海水文中心根据水情情况及时作出汛情预报, 如遇到灾害性天气过程,实时监测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指 挥部,确保汛期信息时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预测河道超
8、警戒水位洪水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密测 报;当预测接近保证水位时,随时增加测报次数。(3)地质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勘查工 作,发现险情及时把预报结果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 室,并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加密监控,随时报告。(4)海洋信息海洋局加强对海浪、潮位信息的监测预报,及时报告海 浪、潮位和风暴潮实况信息。3.1.2 工程信息堤防工程信息(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 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运行情 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在每日8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 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 理单位、工程防汛工
9、作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所在地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在1小时书面,半小时内电话报告, 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 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可能决口时, 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 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 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 况,以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水库工程信息(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 大坝、溢洪道、放水设
10、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 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 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水库管理单位应在1小 时书面,半小时内电话报告,逐级上报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 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 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 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 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 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 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
11、坝安全。(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造 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确定的淹没地带 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1.3 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 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 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应急局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 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 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报告。(3)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沿江低 洼易涝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并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 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3
12、.2 预防预警3. 2.1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抗洪抢险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洪减 灾和避险避灾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定防洪保 安全、抗灾保丰收的信心,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 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 心,包括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 在内的各种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 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3)工程准备加快完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防洪减灾能 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修复水毁工程。加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 隐
13、患,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防洪工程度汛安全。(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 害防御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等防洪 预案方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5)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统一调度、分级储备、 分级管理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防汛物资储备原 则,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定期盘点、及时补充、 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动态掌握各类定向储备物资, 确保一旦需要能调得出、用得上。按照专群结合、军民联防 的原则,加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的建设,配备完善相关装备 物资器材;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召之即来、
14、来之 能战、战之能胜。(6)通信准备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管理,提升 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防 洪工程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 测报站网,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7)督察检查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督察检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 对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度汛措施、防洪工程建设、防御工作 落实等方面的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度汛方面存在 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8)依法管理加强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依法防洪。特别是对 在河道、水库、滩涂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 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
15、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 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清除,或依 法强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地 质灾害风险图、内涝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等风险图的研 制,实行动态管理,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和 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依法管理依据。3. 2. 2江河洪水预警(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 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 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 范程序执行。(2)当主要江河发生
16、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市防汛 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 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法 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 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 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1次水情。3. 2.3山洪地质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 洪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 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 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地质灾害的地方,应由自然资源部门编 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
17、山洪地质灾害风险 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 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 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 强巡逻。每个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 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 告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3. 2. 4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预警根据风暴潮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可能受风暴潮影响地区 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 项防范工作。4.9群众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错误!未定义书签。4. 10社会力
18、量动员与参与错误!未定义书签。4. 11新闻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12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5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5.1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 3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4宣教、培训与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6善后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1 灾后救助错误!未定义书签。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错误!未定义书签。6.3 水毁工程修复错误!未定义书签。6.4 灾后重建错误!未定义书签。6. 5保险与补偿错误!未定义书签。6.6 防汛工作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6.7 奖励与责任追究错误!未定义书签。7附则错误!未
19、定义书签。7.1 相关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7.2 预案管理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7.3 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信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钦州市主城区内涝防治点情况统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应急物资装备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3.3预警支持系统依托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以及水文、气象、自然资源 等部门的预测预报系统,通过电视、网络、传真等开展预警、 预报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况,修订和完善主要水库工 程洪水调度方案和江河防御洪水方案。4应急响应4.1总体要求汛期,防汛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信 息畅通
20、,及时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等防汛相 关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分析研判,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比较系统的 决策参谋意见。根据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和应急响应条 件,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 动响应应急响应,并监督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指挥、 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和本预案规定的响应行动 要求,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尽责尽力,合力抗灾。在抗洪 救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应将执行应急响应情况与行动效果 及时反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情况 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和响应行动,及时调整决策部 署,确保防汛
21、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进行。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洪涝灾害防御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 府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 位。4. 2应急响应分级和响应行动按照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 从低到高依次分为W级、III级、II级和I级。应急响应的启 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的结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定,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IV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 批准;in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 请指挥长批准;n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报
22、 请指挥长批准;I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决定。4. 2. 1 IV级响应行动(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W级应急响应,可能 发生局部较重以上的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蓝色预警,即有1条以上主要江河 水位(流量)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有1个以上的县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且灾情为较重以 上。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其 他情形。(2)响应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 工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等防汛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 分析、报告工作,加强会商分析判断,及时发布防御警报, 作出相
23、应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导各有关地区(部门)做好 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分析,做 好防汛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彻落实工作;防汛值班带班 领导驻守值班室,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防汛值班 人员加强对防汛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对重要防汛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电话、短信、 简报、专报等方式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市委、政府领导报告, 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气象、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 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 报和洪水警报。实时雨水情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送到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
24、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减灾 工作。防御重点是已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区域的水库 (水电站)大坝和堤防等防洪工程的度汛安全、山洪地质灾 害易发区和低洼易洪易涝区的安全防范、学校和旅游景区景 点等人口比较密集地区的人员安全防范,以及供电、通讯、 交通运输和采矿(石)等企业的生产安全防范等。水利、自 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好督查检查组和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派出。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抢险人员集结准备,确保一旦需要 能迅速出发;同时做好物资调运准备,联系好运输车辆和搬 运工人,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调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相关地区(部门)执 行预案情况
25、的跟踪,按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4. 2.2 m级响应行动(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II级应急响应,可能 发生较大范围严重的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黄色预警,即有1条以上主要江河水 位(流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5年。有2个以上的县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且有1个以上县区 的灾情为严重以上。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ni级应急响应的其他 情形。(2)响应行动在IV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有气象、水文、 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分析 会商会(必要时邀请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研究 部署防
26、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市防汛抗 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指导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 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 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 意防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 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驻守值班室,实行双 岗带班、双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 急处置工作。气象、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 应,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 报和洪水警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
27、门应 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或险情 的县区,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雨前到基层,雨中在基层”、“领导靠 前指挥,干部一线出力”等强力措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加强对大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防洪减灾作用。抢险人员集结待命,做好紧急出动抢险准备;同时落 实运输车辆和搬运工人待命,做好随时装运出发准备。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宣传部门加强对 防汛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 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 2.3 II级响应行动(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启动n级响
28、应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n级应急响应,可能 发生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或较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橙色预警,即有1条以上主要江河水 位(流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20年。有3个以上的县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且有2个以上县区 灾情为较重以上或2个以上县区灾情为严重或1个以上县区 灾情为特重。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n级应急响应的其他 情形。(2)响应行动在HI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 员分析会商会(必要时邀请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 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并提请
29、市人民政府就抗洪 抢险救灾作出专题工作部署,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 网络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加强 防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部指挥。必要 时,抢险救灾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集中在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集中办公,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联动。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趋势和雨情的监测预警,加密对 灾区和重点区域的实时雨情监测及中小尺度精细化预报预 警,水文部门加密对实时雨水情监测和重点区域的洪水预报 预警,至少每3小时滚动预报一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 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并视情况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
30、职责和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的部署要求,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中心任 务,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各部门应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 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抗洪 抢险救灾工作。市财政局及时商市水利局,经由市人民政府 审批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市应急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 困难群众。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自治区防汛抗旱 指挥部,要求协调相关大型水库(水电站)和重要堤防工程 进行防洪应急调度,统筹兼顾,科学防控洪水,充分发挥防 洪工程作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驻钦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调做 好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24小时待命,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准备; 同时提前装载
31、抢险物资设备,做好随时调运准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 2.4 I级响应行动(1)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I级应急响应,可能 发生流域性严重洪涝灾害或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水文部门发布洪水红色预警,即有1条以上主要江河 水位(流量)重现期接近或超过50年;或水位(流量)达 到或者超过实测最高水位(最大流量)。有4个以上的县区已发生洪涝灾害,且有3个以上县 区灾情为严重以上或2个以上县区灾情为特重。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其 他情形。(2)响应行动在n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或市党政主要领导
32、主持召 开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各有 关县区参加的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 要时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抗洪抢险救灾紧急工作会 议,全面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 抗洪抢险救灾。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 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抗洪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 期,指挥长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联合办公,统一指 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 抗洪抢险救灾,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气象、水文部门加密预报雨水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及时发布汛情公告。各成员单位
33、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 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联合 工作组,提请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率队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 线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 布抗洪抢险救灾情况。4.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 3. 1江河洪水(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指挥部领导和相关 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督查防汛工作,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 按照分工要求,上岗到位,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 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 险。(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
34、,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 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 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 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 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确保重要堤防工程及 城市(县城)的防洪安全。(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 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 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 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 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4. 3.2山洪灾害(1)山洪灾害应急
35、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1总则L1编制目的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 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 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 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36、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细抓实防汛抗洪救灾各项措施坚决保护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 “一线工作法”、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钦 州市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 人的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 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气象等有关 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达到临界雨量,或 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 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 出警报。当地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 移,应
37、立即通知相关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 撤离。(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 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 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 塞和意外事件发生。(4)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 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 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 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 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 和上一级政府请求救援。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
38、坝前期征兆 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 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 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 移,并视情况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 能减少灾害损失。(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 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 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 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 3. 4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
39、的地质灾害,由自然资源、应 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置,加 强监测预报,以人为本,提前转移安置灾害威胁区域群众。 4. 3.5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风暴潮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 程险情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4. 4信息报送和处理汛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 传输、上报工作。(1)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气象、水文部门要按照2020年钦州市本级重大气象信 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钦防指 20202号)的规定,主动、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向公众发布预报信 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
40、室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重点病 险工程及沿海海堤等所在地政府和防汛部门的密切联系。(2)险情汇报、登记制度各级水利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患查险工 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水利工程发生较大 险情,应及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迅速组织除 险。各县区及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要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的原因,随时掌握上报除险进度或处理 结果,并写出专题报告。对于确需上级提供支持的重大险情 和其他异常情况,务必用书面材料呈报,并写清楚有关的工 程地点、工程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以及请求支持的具 体要求。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清患查险 工作,向市人民政府
4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险情、灾 情情况。(3)洪涝灾情汇报制度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统计核 实灾情,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像等各种方式向市防汛抗 旱指挥部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意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 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4)决堤垮坝汇报、登记制度中型以上水库及海河堤失事,必须在失事1小时书面, 半小时内电话报告,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小型水库在失 事后6小时内上报;垮坝失事后应及时掌握群众安全转移、 安置以及工程抢护、恢复等情况;及时填报堤防溃决情况和 水库垮坝情况统计表,并用书面形式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 告工程失事经过、原因和损失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各地上报的
42、各类信息,要及时给予 必要的分析和反馈,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共享。4. 5通讯汛期间,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及大中小型 水库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在紧急防汛期,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 话、联络员电话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4.6 指挥和协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 一调度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服从 安排。4.7 紧急处置水库、海河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时,或山洪灾害易发区出现致灾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 机构要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 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
43、移工作;迅速组织队伍抢险, 力争避免垮坝、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事件发生。对于因水利工程垮坝、决口或山洪灾害造成的大量灾民, 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紧急转移安置救助。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 的安全,各类应急工作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救 生、防护装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 等。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 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 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 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 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各类抢险
44、应急救生、防护装备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就近从防汛物资储备点调拨。4. 9群众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水库大坝、海河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前,各级人民政府 应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防灾避险转移,并妥善安貉;灾 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和救助,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对灾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灾区,对受 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4. 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根据应急需要,依据相关规定, 可以动员调用各类机动抢险队、专业抢险队、群众性抢险救 护队伍及民兵小分队等社会力量。驻钦部队、武警的调动由 市
45、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由驻钦部队、武警等按照有关 条令执行。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 准发布动员令,有权调拨交通、电力、通信等各类社会力量 参与抗洪。4. 11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实行归口管理,由新闻主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在相应的媒体上发布消息。全市性重大部署及行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闻发言 人(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定人员)统一对外发布,在 市级媒体上刊登播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同时担负新闻报道的审 查、核实任务。对境外发布新闻由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具体 负责。4.12 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终止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
46、应的启动 条件及程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 等级。当气象预报天气条件好转,沿海潮位、江河干流控制站 水位和水库水位回落到警戒水位以下,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 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特别严重(I级)或严重(H级)级 别的应急状态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汛情实际情况报请 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解除;较重(III 级)或一般(W级)级别的应急状态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 据汛情实际情况宣布解除。5保障措施信与信息保障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应以“防汛优先”的原贝!1, 确保防汛通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不同运营 商的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市无线电管理处应优先
47、 解决无线电通信频率的指配,负责无线电抗干扰的协调工 作,并落实不少于10部对讲机和3部调频无线电台作为备 用通信手段。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 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 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 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公众生 命安全。4.13 急支援与装备保障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 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 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 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 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 抢险急需。5. 2. 2应急队伍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2)防汛抢险队伍包括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 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 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 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按照自治区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组建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 作为市级专业抢险队伍。各县区根据情况,组建县区级防汛 抢险专业队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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