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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 120.99B 00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T/CZFEOF 22018“稻虾藕遇”公共品牌 使用管理规范App I icat 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of “Rice Shr impH Pub I ic Brand(征求意见稿)2018-XX-XX 实施2018-XX-XX 发布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附录B(资料性附录)“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基本信息主体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数职工数人联系人电话主体类别。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公司荣誉QS (SC)认证。有。无需求信息政策支持金融支持。融资需求
2、 金额(万元)计划融资周期(年)目前贷款情况:金额(万元) 周期(年)利率(%)技术支持。生产技术O质量追溯。投入品管理。品牌建设。其他渠道推广。线上渠道O线下渠道。其他渠道宣传推广O公父站台广告。公父电视O地铁电视及灯箱广告。中心城区大型户外LED屏O机场高速广告牌O机关办公区电梯电视。其他活动推介。国内外各项大型展博会。新春欢乐购。川货全国行。其他文创包装服务O需要O不需要其他:生产信息是否拥有自己的种植基地是否拥有自己大米加工中心是否聘用第三方制造类型品种总产量 (公斤)种植规模 (亩)厂房面积 (平方米)上市起止 时间产品特色基准供货价 (元/公斤)自有基地合作基地质量安全建设信息追溯
3、平台加入情况。省级平台。市级平台O县级。其他(请注明)产品是否使用二维码溯源。是。否。其他投入品情况。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没有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生产档案情况。建立生产过程档案。没有建立生产过程档案检测类型。自检。抽检O送检检测室。是。否拥有的检测设备台检测结果合格率送检机构“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续)检测报告ow o无已覆盖网络区域。基地。加工厂地。销售地点已安装摄像头。基地。加工厂地O销售地点品牌建设信息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其他认证(请注明)体系认证OIS09001 0TS0220000IS0140000HACCPOGAPO其他(请注明)拥有商标数。拥有个。无
4、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完成O未完成商标荣誉。市级著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相关专利。有(注明详情)。无销售信息去年销售额万元去年线下渠道销售额万元去年电商 销售额万元线下经销渠道网店情况。淘宝。京东。微店。其他(请注明)产品出口信息。是。否出口国:产品:数量:销售额:专家组意见负责人:日期: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见负责人:日期:申请主体(签章):法人代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营主体名称:生产计划序号种植品种种植面积(公顷)总产量(吨)种植时间收获时间合计收购计划序号收购品种收购时间收购面积(公顷)收购稻谷总量(吨)生产大米总量(吨)合计大米月度加工计划序号月份加工稻谷
5、总量(吨)大米成品总量(吨)大米包装规格数量合计大米销售计划序号月份产品名称大米规格(kg/袋)大米销售数量(吨)销售金额(万元)合计附录D(规范性附录)“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单位自愿申请使用崇州市大米区域公共品牌商标“稻虾藕遇”。申请书所填写内容由本单位填写。 本单位承诺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文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将承担所有因失实而引发的各种后果。本单位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稻虾藕 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本单位进行的相关审 查、检查、抽样、检测和监督管理。本单位承诺确保使
6、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的产品品质符合相 应标准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 商标,决不损害“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的声誉。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都华地永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万豪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州市和旺地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致康家庭农 场、崇州市迎新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绿优家庭农场、崇州市天宫土地股份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7、“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申请流程、使用管理、监 督检查、权利与义务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崇州市行政范围内的“稻虾藕遇”公共品牌的使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54 大米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G
8、B/T 26630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LS/T 3247中国好粮油大米DB 510100/TCZNB-JS. 42CZNB-JS. 43CZNB-JS. 44CZNB-JS. 45CZNB-JS. 46DB 510100/TCZNB-JS. 42CZNB-JS. 43CZNB-JS. 44CZNB-JS. 45CZNB-JS. 46174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 稻虾共作生产技术规程稻田养泥纵生产技术规程稻田养蟹技术规程稻田养鳖技术规程稻田养鱼技术规程3术语与定义3. 1稻虾藕遇指崇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采用稻田综合种养生产的大米的公共品牌,其品牌商标见附录A。4基本要求1组织要求应由崇
9、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授权给经营主体使用,经营主体应符合 以下条件:a)依法登记,且注册地在崇州市境内;b)同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有效;c)建立并实施农业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具体包括以下:1)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指如实填写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发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田间 生产)记录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地准出)记录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主要农资种子、农药、肥料)记录本;2)产品追溯:指如实在崇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录入的生产记录信息,消费者 可直接查询。d)严格按照崇州市稻田综合种养标准体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e)积极履行
10、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f)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4. 2产品要求4. 2. 1 产品应是按照 CZNB-JS. 42、CZNB-JS. 43、CZNB-JS. 44、CZNB-JS. 45、CZNB-JS. 46 要求种植的水 稻。注:CZNB-JS. 42. CZNB-JS. 43 CZNB-JS. 44CZNB-JS. 45 CZNB-JS. 46是崇州市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发布“崇州市建设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的项目内控标准。4.2.2 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GB/T 26630和DB 510100/T 174规定。
11、4. 2. 3产品生产卫生应符合GB 14881规定。产品应具有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任一认证且在有效期 内。4. 2. 6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354中的大米质量二级指标及以上指标要求。4. 2. 7产品质量检测应符合LS/T 3247要求。4. 2. 8产品重金属检测应符合GB 2762要求。5申请流程经营主体在申请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时,应向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材料如下:“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见附录B; 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食品卫生许可证
12、、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见附录C;“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见附录D;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的证明文件; 基地租赁合同或与农户签订的合同,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检验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5.1 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自收到经营主体的申请材料后,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组织专家对经营主体申请资料审查; 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通过崇州市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拟许可的经营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5.2 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
13、的经营主体,应办理如下事项:与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崇州市“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合同,在合同中 明确使用期限、双方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向经营主体发放授权使用证。6使用管理6. 1 包装管理6.1.1 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严密,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6.1.2 应严格按照“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的样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标识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可按比例大小缩放,不得小于自身商标,且符合GB 7718规定。6.1.3 经营主体持有自身产品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应在产品包装上,以母子商标的形式使用“稻虾 藕遇”公用品牌商标和自有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6.2
14、品牌管理应自觉维护“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的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且服务优良。6.2.1 2. 2应建立“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台账且保存年限不得低于3年,确保该品牌商标不失控、 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和馈赠。6.2.2 应在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及其它附着物上使用标识。6.2.3 应在宣传产品的各类广告时使用标识。6. 2. 5应在产品展示、推介等活动中使用标识。应统一品质、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规格且在同一区域统一价格进行销售。6.3退出管理“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有权收回该商标 的使用资格:发现存放、使用违禁物品和非法添加剂,以
15、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 故。到期未续签使用合同。到期申请未通过。提出书面申请,停止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7监督检查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 现违规违法的经营主体,取消其使用资格,并将违法的情况移交崇州市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追究其侵 权行为和违法行为,具体如下: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的; 有以次充好、不按要求管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产品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反映强烈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的; 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8权利与义务使用主体权利8.1.1 应在其产品包装上免费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以及进行广告宣传。8.1.2 应优先享有补助政策,以及稻田种养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源。8.2 使用主体义务2.1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且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稻虾藕遇” 公共品牌商标声誉。1.1.1 应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产品的抽检,配合质量监测工作人员的工作,对“稻虾藕遇”公共 品牌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2 授权使用期内进行更名、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向崇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报备。附录A(规范性附录)“稻虾藕遇”公共品牌商标稻虾藕遇RICE SHRI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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