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伏农光互补柔性支架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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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MW农光互补复合项目柔性钢结构支架(50MW)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方:方: 期: XXXX年XX月XX日(2)为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每卷钢板上必须标记有以下信息(但不限 于):炉批号、件号、材质和质量等级。(3)其它材料按图纸要求选用,其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4)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选用等级分别根据JB/T56102.1-1999、JB/T56102.2/999、JB/T50076-1999. JB/T56097-1999规定不得低于一等品。每批次的焊材必须有材料证明书(包含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焊接材料 的使用必须与工艺评定文件中指定的焊接材料保持一致。、
2、交货进度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供货完,同时应满足现场进度要求及 满足商务合同要求。五、其它要求(一)原材料控制1、钢材(1)钢板原材料须采用热轧卷板,不得采用带钢。用于钢结构支架的钢材 应按设计图纸的品种和规格进行采购,钢材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支架材 质除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外,材质的等级不得低于Q235B;(2)卖方给买方提供详细的钢板制造厂及检验机构的资质材料,并经过买 方认可后进行材料采购及检验工作。所用原材料需具备含有日期、盖章和签名的 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原材料出厂证明文件、钢板规格复检报告、具有市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复检报告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在产品生产前提交 给
3、监造方。(3)钢板的厚度:应满足规范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中相关规定或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4)原材料进厂后,须进行外观检查;每批钢材的材质单必须提交给监造 人员审核。(5)钢材理化试验抽检范围及数量:抽检范围是组件支架的楝条、斜梁、 立柱、斜撑;抽检的数量是同一钢厂用于橡条、斜梁、立柱、斜撑等构件的原材 料须每种构件取一个样本送检测机构;若是多家钢厂提供的原材料,每家钢厂的 原材料均须做理化试验,范围和数量参照本条一家钢厂的抽检数量范围执行,检 测机构须是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将理化试验报告提交给监造人员审核。(6)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纹、结
4、疤、折叠、麻纹、气泡和夹杂;钢材端边或 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7)钢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注意防止锈蚀和污染。(8)钢材应分类堆放,挂牌注明品种、规格和批号,搁置稳妥,防止变形 和损伤。(9)钢绞线需满足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热镀锌钢绞线(YB/T 152T999)、 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012)中的相关要求。2、焊接材料(1)焊接材料应按图纸及规程的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焊接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库房内温度不应低 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70%。3、外购件(1)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的普通螺栓及其它零、部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外购件应
5、注意轻装轻卸,在室内按批号、规格分类存放,防止生锈、 污染和损坏螺纹。4、其它(1)卖方需提供从原材料的采购、制造、防腐工艺的文件,提交买方和审 查,只有得到买方和认可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工艺才可以进行实施。如发生因不符合上述标准或规定而发生的产品报废或返工,由卖方承担一切损失。(二)生产过程控制1、一般控制(1)按买方提供的支架加工制作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作。(2)据制造工艺,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局部修改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发包 商、监造人批准,卖方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支付。(3)构件上应避免刻伤。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 焊接收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铳平等加工余量。(4)支架除立柱与
6、基础预埋铁件的固定连接节点为安装时在现场焊接外, 其余均为在工厂进行加工制作,特别是支架立柱的角钢加强肋节点,加强肋与角 钢的焊接应在工厂完成。2、支架结构钢零件和钢部件的加工(1)切割:应保证切割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 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毛刺、熔渣和飞溅物。(2)矫正:钢材切割后应矫正,其标准应符合GB50018-2002的规定。(3)制孔:螺栓孔周边应无毛刺、破裂、喇叭口和凹凸的痕迹、切削应清除干净。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注:t为钢板厚度。项目允许偏差直径+ 1.0 或 0.0圆度2.0垂直度0. 03t,且不应大于2. 0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
7、mm)螺栓孔孔距范围3000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1.0+ 1.5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1.5+2.0+2.5+3.0注: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2、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3、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4、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4)钢构件外形尺寸:钢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满足图纸设计及GB 50205要求;构件的外形 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附录C表C. 0. 8的规定。(5)支架预拼装:支架钢构件在大量制作生产前应进行少量(不同长度的支架至少做一次)模 拟
8、加工制作,组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加工制作。构件组装和拼装应符合 GB50018-2002 第 11. 1.5 的有关规定。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附录C中表C. 0. 2的规定。对顶紧接触面应有75%的部位以上的面积紧贴,检查方法应满足GB50205- 2001第8. 3. 3条规定,顶紧面应经检查合格后,方能施焊,并作好记录。(6)折弯检验1)折弯表面无毛刺、破裂、裂纹等机械损伤,弯角处无开裂、深压痕等现象。 2)折弯好的产品几何形状及尺寸应符合设计生产图纸要求。3)折弯方向与设计图纸相符,形状满足要求,带毛刺的剪切冲裁面处于弯曲件 内侧。4)相同规格的C型钢
9、折弯半径须相同,相同规格的U型钢折弯半径须相同。(7)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执行GB 50661-2011标准,卖方提供焊接工艺给买方、设计方进行 审核,焊接工艺评定的试件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审核合格后进行 焊接,焊接工艺评定执行GB 506612011标准。当焊丝或者焊剂更换牌号或者品 牌时需要重新进行工艺评定实验。1)焊工用于加工生产的焊工应持有上岗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证件有效期限和 焊工施焊的范围等。焊工参加焊接工作中断6个月以上的,应重新进行 考试。 焊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规定的施焊顺序和方法以及焊接参数进行焊接。 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自控好构件制造和钢结构安装的变形。
10、2)焊接焊接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 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 工艺要求。低氢型焊条烘焙后应放在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焊丝、 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 超过保质期的焊接材料、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的焊剂及熔 烧过的渣壳,均禁止使用。 焊接应符合GB 50661-2011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附录A中表A. 0. 2的规定。 焊接环境:所有的焊接工作必须在室内进行,室内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o 焊接工作完毕后,焊工应及时清理焊缝表面残留物。3)焊缝质量检验焊缝质量合格率要
11、求为100%,其它质检要求按GB 50661-2011执行,卖方 应按加工制作图纸规定的焊缝质量等级,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率100%)和 无损检验(不低于抽检率20%),若加工图未明确焊缝质量等级,则按照二级焊 缝质量标准执行。无损检测须是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及出具检测报告 (费用由卖方承担)。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专业部门签发的无损检测资格 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焊缝检测工作。 外观检查:应按GB 50661-2011对全部焊缝进行外观检查。焊缝质量检验报告:卖方应向监造人提交一份焊缝质量检验报告,供监 造人进行支架钢构件验收用。4)焊缝缺陷处理经检查确认必须返修的焊缝缺陷,应由卖
12、方提出返修措施,经监造人同意后进行返修。返修后的原缺陷部位仍需按规定进行检验。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应 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构件应做报废处理。(8)材料的代用:1)卖方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 告。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加工制作进度的前提下,经设计 方和监造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2)材料代用只限于:优于或强于原结构及型号设计的强度及性能,且因材 料代换所增加的造价,由提出代换的卖方自己承担。(9)卖方的质量自检:1)卖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 量检查职责。卖方应赋予质检人员对加工制作使用的所有材料和
13、设备及其加工制 作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 卖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纠正。2)卖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 卖方应定期向监造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10)买方的质量检查:1)买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对支架的加工过程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 加工设备进行检查、检验和不定期抽检。2)买方检验支架材料的性能指标和质量,有权要求卖方提供试验用的材料 样品和在现场取试件。卖方还应按买方指示,进行为质量检查进行特殊的试验、 检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3)买方为检查设备支架质量需要检测设备时,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卖
14、方应 予提供测试设备,并协助监造人进行检测工作;4)卖方需提供支架材料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支架材料试验和检测成 果、加工制作记录、质量检查资料等作为设备支架检查的依据。5)卖方对于原材料和重要元件的选型、重要工序的见证取证等,不得以保 密等理由回避监造和拒绝监造人员合理的工作要求。6)卖方应按有关条款进行支架钢构件质量自检,并作好检查记录,监造人定期进行抽检,检查记录及报告作为支架钢构件的验收资料。(三)防腐人设计文件若未明确热浸锌层厚度则按以下要求执行:钢材厚度mm镀锌层局部最小厚度U ID镀锌平均最小厚度u mt2670853Wt65570L5Wt 脱脂水洗f酸洗一水洗一浸助镀溶剂一烘
15、干预热- 热镀锌- 整理 一冷却f钝化一漂洗一干燥f检验。(2)热浸锌试制镀件在热浸锌前,应取(一组试件数量为3个)一组试件(本试件和支架是 同炉批号)进行热浸锌试验,通过试验得出热浸锌设计厚度所需的时间和温度, 同一炉批号的支架至少进行一次试验。(3)挂料工件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有重叠,保证热浸锌构件表面 能与化学处理液充分接触。(4)镀件浸锌前表面不得附着油漆、沥青、环氧树脂、重油等不溶酸碱的 物质,不得有残余焊渣;镀件若为全封闭、半封闭构件,检查是否有流锌孔,没 有的应进行开孔处理(开孔须是机械电钻开孔,不允许用气焊类设备开孔),孔 径大小与镀件体积匹配;镀件不得有缺口、凹陷、开裂
16、、变形等缺陷。(5)脱脂要求:脱脂的合格标准是镀件表面无油污杂质附着。脱脂液的温度控制在40o C50。 3脱脂时间根据油污程度而定,一般为1015分钟。脱脂后出液面时,应将其 倾斜15。30。角度,上下反复冲刷22次后保持倾斜角度滴干液体,避免将脱 脂剂成份带入酸洗槽。(6)酸洗要求:酸洗的合格标准是镀件表面呈银灰色,表面光滑无黑褐色斑块、斑点存在, 无油污杂质附着。镀件酸洗完成后从酸槽内吊出,应将其倾斜15。30。角度, 上下反复冲刷2飞次,去除沉积在构件上的杂物盒减少构件表面铁离子浓度,保 持倾斜角度悬空0.51分钟左右时间,待酸液滴干后方可放入助渡槽内。镀件酸 洗前要进行检查,发现镀件
17、有材料缺陷、附着油漆、焊渣、构件挂具不牢固等, 要返回处理(7)助镀要求:助镀的合格标准是镀件表面有一层明显的青灰色助镀膜。助镀液的工作温度 控制在65。C75。C之间,每天要求对助镀液的温度进行测定和记录。镀件在助 镀液的浸泡时间一般为广3分钟,具体需要根据镀件的厚度、重量而定。镀件吊 出助镀槽后要滴干助镀液,镀件与空气接触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镀件 与空气接触时间过长须重新进行助镀。镀件上有焊接构件的,主要表面的焊缝部 位必须涂刷高浓度氯化锌、氯化氨溶液,以助于焊缝部位与锌铁合金充分反应。(8)浸锌要求:浸锌的合格标准是镀锌时间在规定范围内,镀件表面呈实用性光滑、无积灰 和积锌,无不
18、可修复性热变形。锌池温度控制在433。C450。C之间,实际操作 中镀锌温度根据镀锌技术要求、材质而定。镀锌时间掌握原则是锌液表面无气泡 翻出,反应的锌灰充分释放到锌液表面上,镀件上无积锌存在,通常浸锌时间为 1.512分钟,任何镀件浸锌的时间不得超出15分钟。镀件从锌池提出后,要立 即清除镀件下液体锌的滴瘤,并快速吊入冷却槽。(9)冷却要求:冷却介质为清洁水,温度在25。C50。C之间;冷却时间一般为3分钟, 不宜过长。镀件从冷却槽吊起后待冷却水滴净后再进入钝化池。(10)钝化要求:钝化的合格标准是镀件表面形成一层淡黄绿色钝化膜,且纯锌层未被溶解。 镀件钝化时间一般为30秒40秒。镀件从钝化
19、槽取出时一定要把钝化液滴干。3、成品热浸锌件要求(1)外观要求目测所有热浸锌制件表面应平滑,无滴瘤,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 渣,无粗糙和锌刺。(2)锌层厚度锌层厚度检测方法按磁性法或称量法执行。(3)附着力试验每一炉批号须进行不少于依次的附着力试验,试验方法按GB/T 13912执行。(4)螺栓、螺母、垫片螺栓、螺母、垫片防腐采用不锈钢材质、热浸锌处理或达克罗处理;M10紧固件以下(包括螺栓、螺母、垫片等)采用SUS304不锈钢材质,M10 紧固件及M10以上(包括螺栓、螺母、垫片等)采用热浸锌碳钢,锌层平均厚度 245 um,锌层局部厚度235 uni,应符合GB/T 5267. 3-
20、2008紧固件热浸镀锌 层,等级均为8. 8级,高强螺栓均采用达克罗防腐,防腐等级需满足达克罗防 腐工艺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采用达克罗防腐处理,应满足:涂层厚度28 um (涂锌片层并经格酸盐钝化 /flZnyc) o(5)漏镀和修复镀锌件若有漏镀和修复问题,按照GB/T 13912执行。(6)螺栓防松要求组件压块固定及支架安装用螺栓均需采取措施避免螺栓松动,M10以下采用 内锁形式的自锁螺母,M10及以上螺栓采用外锁形式带螺纹的法兰螺母,分别应 符合GB 1337-1988六角自锁螺母、GB/T6177. 1-20162型六角法兰面螺母的规定。(四)监造1、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
21、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 加工制造进行驻厂监造。2、合格的光伏组件支架经监造代表签发放行单后才可发往现场。如有光伏 组件支架等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 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 的费用。3、卖方应给买方和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五)供货1、未取得监造人员签发的设备放行单一律不准出厂。2、光伏组件支架的各结合面及螺孔应有特殊保护措施,以免受损。3、所有设备均按合同交货期交货。为了便于施工组织协调,具体供货日期 由买方项目部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供货。4、卖方供货前应向买方提供1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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